湘灵:政治制度與人性之間的關係

湘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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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訊】2月1日,美國眾議院舉行聽證會,要求微軟、古狗、思科與雅虎等四家美國網路公司就它們按照中國當局的要求過濾網絡信息的企業行為作出說明。美國眾多人權組織與新聞界都翹首等待這些公司對它們那與美國主流價值不符且備受指責的行為作出解釋,沒料想這四家公司為了避免尷尬,竟然拒絕參加聽證會,只是送來了書面說明。

  比較有趣的是,在書面說明中,沒有一家公司敢於聲稱他們幫助中國政府控制網路在道德上是正當的,所有的聲明只是強調他們不得不這樣做的苦衷,並且重彈「讓中國人擁有一個封鎖某些信息的網路要比甚麼都沒有更好」的老調。

  本文不討論這幾家公司與美國國會今後將要展開的政治博弈,只討論為甚麼這些公司在中國不敢拒絕中國政府違背人權、侵犯新聞自由的無理要求,而在美國竟敢於不理睬政府的正當要求,拒絕參加聽證會。

  其實這種事情發生在美國,不是證明美國政府的無能,正好證明了美國人(包括企業)的政治權利受到充分保護以及美國司法無罪推定的特點。上述公司的所作所為固然有違道德,但卻沒有違背美國現有法律,在個人政治權利受到充分保護的美國,這些公司拒絕政府的要求,至少不會遭到政府的報復。而在中國這個人權受到政治權利任意侵犯的國家,這種事情恐怕沒人敢想。極少數有機會出賣國家機密、且根本沒打算再回中國的特殊人物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首先,絕大多數中國企業會因為預知後果的嚴重性而高度自律,根本不敢去做任何本國政府不高興的買賣──出賣國家利益,充當美國走狗,這種讓人在中國萬劫不復的罪名,沒人敢做這樣的嚐試。

  假設有少數被政府認定「洩露國家機密」的倒霉蛋,那麼他們面臨的將是黑雲壓城般的體制性暴力與百口莫辯的無助境地──國會聽證這道程序在中國當然不存在,中國雖然自稱「人民代表大會」就是中國的國會,但除了每年一度的例會,代表們平日只有安享「人大代表」榮銜帶來的好處,干政無門。

  中國的做法,首先是先讓安全部的特工將人抓起來,「危害國家安全罪」與「出賣國家機密罪」就是兩頂現成的帽子,至於證據,中國可不像美國,必須要合法蒐集來的證據才有法律效力,即使是政府製造的假證據,法院也欣然接受。比如當年徐澤榮「洩露國家機密罪」一案,所謂「國家機密」其實是近半個世紀以前的朝鮮戰爭資料。按中國的法律規定,文件過了25年期限將自動解密。但中國政府為了堵國際社會悠悠之口,要求保密部門將此文件重新加密。

  這還是對付香港居民且有國際聲援的徐澤榮這類人,而對付國內人士則無需如此費事,比如對付上海律師鄭恩寵,那就乾脆連將文件加密這道程序都給省掉了,說甚麼是國家機密,甚麼就是國家機密,權力不是在政府手裡嘛。現在坐在牢裡的香港記者程翔就是被中國當局政府宣佈其犯有幫助外國政府蒐集情報罪,正坐在牢裡等著中國政府將證據製造得更完整一些。

  總之,如果有中國公司經常幫助美國政府,做些中國政府不高興的事情,其總裁與技術人員早就全進了監獄,道德上更是被判了死刑,連辯護的機會都不會有,等待他們的將是「全國共誅之,全黨共討之」的命運,家人都可能將其拋棄。

  與中國這些無數被誣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囚徒相比,美國這些公司真是要感謝美國的政治制度。不能說他們一開頭就打算墮落為中國政府限制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幫兇,微軟曾經抗爭過,但因此在中國市場上遇到重重困難,最後不得已與中國政府進行不光彩的合作。所有的外國公司都在與中國政府艱難的打交道過程中明白了一條:要想在中國做生意,就必須放棄原則,向中國政府叩頭。

  筆者認為,古狗等公司拒絕參加國會聽證,不是表現了美國政府的無能,正好體現了美國民主制度對人民政治權利的尊重。倒是我們中國人應該多想一想:是誰逼得這些美國公司淮桔成枳,到了中國一個個都成了不講道德原則的逐利之徒?

轉自《華夏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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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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