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日訊】一、亂象
對中共地方高官的解剖。
為「官權毀容案」我退掉了十天前預定直達北京的客車票。向台州官方的方方面面交涉,至25日仍找不到局長丁林超,尚末領教此官的為人。丁林超原是仙居縣縣長,在那個山高皇帝遠的地方做慣了「父母官」,到台州府仍是那個德行。
2005年2月2日,在他主辦的公費宴請中,因下屬一個年輕女公務員當眾不對他敬酒,丁林超覺得寒慘了他的面子;小雞肚腸的一束目光,心領神會的手下,那個叫金華斌的工會主席吼叫著:「你想找死」,對那個女子揮拳過去,打在左臉上。女子哀叫著,驚恐地向她得罪了的叫丁林超的台州高官求饒,丁林超不但不制止,反而笑笑說:「瞧,這兩個人打起來了」。金華斌僅「兩拳一杯」就讓屬下年輕女子臉上扎出法醫學認定「銳器致傷」的大血口。一個年輕女子遭毀容了,貫穿性傷,右臉面縫了59針,腮腺、咬肌裂傷,(瘢痕傷疤)單線長度達6厘米半。怕受牽連,100多名參加公費宴會的人,沒一個人敢報警。後該女子醒來報了警,警方當日遲遲未來現場,出警公安竟不提取對準毀容現場的兩台電子監控記錄。後警方說:「人手不夠,做不了筆錄。」最後,公安機關竟以「不予立案」告終!
「台州衙門的西門慶!」,就算在1000年前的宋王朝,也不敢如此明目張膽作案。在現代化的椒江賓館(政府招待所),有電子監控(兩隻電子攝像頭剛好對準被毀容的位置)的多功能大廳,當夜僅參加官宴的有10多桌(丁林超是最高長官),還有服務員等,不下120多人。
但有關辦案機關作出的鑑定竟是「輕傷!」,丁林超以黨組的名義作出了楊是神經病的論斷。司法機關三套馬車在政法委協調下,「將眾目睽睽之下的犯罪,將兩隻電子眼對準的毀容」辦成的結論竟是「自傷!」警方竟用「沒人為你作證,我們立不了案!定不了罪!!」來推諉;就算法醫鑑定為輕傷(應是重傷),施暴毀容者竟未被拘留過一天!!!接著發生的事情更不可思議,毀容案發生後才半個月,受害的被毀容者(楊春紅)被傳喚,限制人身自由在預審室裡。當夜天氣嚴寒,楊春紅傷痕未結疤,被凍不斷顫抖,苦苦哀求,仍被凍了近10個小時,熬過五更才放其回家。
楊春紅向檢察院不斷控告、向公安部、省公安廳上訪,沒有結果。楊春紅的「刑事自訴」,法院不予立案。仍官為台州市民政局長的丁林超竟揚言:「如果楊春紅再上訪一次,我就讓黑社會修理了她!」看官,西大官人們,把我們一個個現代公民矮化,都修理成了武大郎!武大郎們提著滿籃「火燒」這就是結局,也是亂象。
2005年,浙江省台州市絕滅人倫的惡案,都出自丁林超這個台州高官之手。其一、是因政治異見,畫家嚴正學的祖墳被掘後轉賣,法院判決說:「嚴正學祖墳(民政局出售的公墓)按台州市天台縣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處理掉的(祖墳還可以被處理)」,天台縣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是抽像行政行為,那挖(公墓內)嚴的祖墳轉賣的具體行政行將實施者丁林超就難逃其責。其二、是無錢治病的民工被送台州火葬場,焚屍妒前溢出眼淚。這讓全世界華人心寒的傑作,也記在丁林超這個台州高官之名下。上述因拒絕與其敬酒,楊春紅當場遭毀容之血案,丁林超仍逃脫不了干係。筆者將發起全球華人的呼籲,為中華民族道義不再淪喪,請聯署遣責人神共憤的台州惡官丁林超。 (未完)
轉自《網路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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