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9日訊】(大紀元渥太華記者岳雷報導)12月7日,加拿大國會以175對123票的表決結果,反對政府重新將允許同性婚姻的法案改回到傳統婚姻。表決前一天,國會就此問題進行了辯論。
大多數保守黨和13位自由黨國會議員支持重申婚姻定義的動議,要求「在不影響『民事伴侶』關係並尊重現有同性婚姻的情況下,恢復傳統婚姻定義。」
自由黨新黨魁斯蒂芬.迪翁(Stephane Dion)和大部分自由黨成員則不支持重新對這一分歧進行辯論。自由黨和保守黨這次均允許各自的成員自由投票。但所有新民主黨和魁黨國會議員均被要求對動議投反對票。
同性婚姻引發爭議不斷
2005年6月,加拿大自由黨政府通過同性婚姻法案C-38,承認同性結婚在加拿大為合法。繼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後,加拿大成為全球範圍內第四個法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同性婚姻法誕生以來,在道德、倫理、教育、宗教、人權等領域引發爭議不斷。加拿大家庭行為聯合會的主席查爾斯.麥可文提(Charles McVety)在週三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同性婚姻使神職人員受到了威脅。因為他們可能會被強迫為同性配偶舉行婚禮。
麥可文提認為被剝奪權利的還有孩子們,他說,「自然給了他們有父親和母親的權利,但是現在很不幸,加拿大政府沒有研究這樣對孩子們造成的影響,在漠不關心的情況下決定剝奪孩子們的權利。」
改變婚姻定義應更慎重
麥可文提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我們要求國會對同性婚姻作出全面的研究。追蹤同性婚姻造成的不好結果。」麥可文提認為國會在決定同性婚姻合法之前沒有對此做出任何的研究,沒人提供任何的研究報告。
麥可文提說,「國會議員應該對人民負責,而人們的意願已經經由大型的集會、大量的信件、電郵和電話所證實。對同性配偶們給予公正性沒有錯,但請不要改變我們的傳統婚姻定義。」
早前,40多位宗教領袖,聯合發出了公開聲明,敦促聯邦政府恢復傳統婚姻的定義。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國會表決前,加國逾六成民眾支持重審婚姻定義。
立法爭議還是政治角逐
曾任國會議員二十五年的派特.歐布瑞(Pat O’Brien)去年因同性婚姻的觀點同多數自由黨成員相左,而離開自由黨,成為獨立國會議員。他說,「我很失望,相信很多加拿大人也會很失望。許多國會議員沒有表達出自己的真實想法。有些則改變了最初的願望,而投反對票。」
他在接受本報特約記者採訪時暗示目前的結果是有背後因素在操縱。歐布瑞認為,大多數加拿大人不相信同性「婚姻」應被稱為「婚姻」。他說,「大選時,從東到西我聽到許多加拿大人反對同性婚姻。」
他認為,如果政府將來認識到錯誤, 同性婚姻法將來還有機會改變,因為政府有糾正錯誤的機制。
在週四表決結果後,加拿大家庭行為聯合會發言人也表示認為渥太華的議員們的表決更多的是政治性的,並不代表民意。該組織將不會放棄推動恢復傳統婚姻定義的努力,可能考慮推動對同性戀婚姻問題進行一次全民公決。◇(//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