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5日訊】我名劉玉英,湖南省鳳凰縣人,現年58歲。我兒陳武利,原係鳳凰縣建設銀行職工,(1998年中旬從建行儲蓄中心調入道門口儲蓄所上班)。
他在工作中,因發現該所帳、折、存、支不符,存有嚴重的經濟問題,即向所長張清勇反映,無果。後又向該行行長舒國榮(紀檢書記)反映,銀行派人查賬,查出該所198萬元現金被所長張清勇挪用。
1999年11月10日,張清勇被開除。為打擊報復舉報人陳武利,張清勇串通鳳凰縣人民檢察院楊勝平(反貪局局長)捏造事實,故意陷害,投監六年,受盡人間折磨。由於監獄衛生條件差,患上監獄濕疣症(全身生瘡爛腫、不許治療、不許家屬探視、更不許送藥),拖著帶病的身體每天還要強制勞動十多個小時,出獄後留下了一身後遺症。
自從我兒陳武利遭此冤屈判刑以後,我一直不斷向有關部門申訴。2003年元月17日,我找到縣檢察院辦案人楊勝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反遭毆打住院。
2003年5月15日,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到我縣視察,縣公安局無故把我和兩歲的孫子(陳池)及親屬全部從家拉出來推上警車,打得我遍體鱗傷,非法關押34小時,2006年元月5日我在北京正常上訪在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卻被鳳凰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強行接回,非法拘留15天。
法律何在?公理何在?正義何在?中國的人權何在?天啊!有誰來為我作主、伸張正義呢??
申冤人:劉玉英
聯繫電話:13574386307
2006年11月20日
內蒙孫育昆(退休教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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