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2月4日報導)一名清潔工人及立法會議梁耀忠及梁國雄,就政府不設立最低工資,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入稟的清潔工人是巴士公司外判工人,每日工作10小時,月薪3,400元。
梁耀忠及梁國雄指,她的工資過低,根據《行業委員會條例》,若工人工資處於不合理水平,應該制訂合理工資,但政府只推行工資保障計劃,逃避執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