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4日訊】香港一名男子在公共汽車上與司機發生爭執並咬斷一名乘客拇指,12月2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襲擊和意圖嚴重傷害他人罪名,被判刑21個月,並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新城電台消息,這名35歲男子名叫武鵬,來自中國大連,曾經在日本留學,有經濟學碩士學位。他的妻子是香港人,他同妻子2005年10月到香港定居。他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解釋說,來港定居一年的武鵬覺得自己受到香港人的歧視。
武鵬在今年5月以嬰兒車帶一歲兒子上公共汽車,女司機讓他收起嬰兒車,但他沒有聽從,隨後乘客李鏡泉也出面勸他,而且司機拒絕開車,他才照做。
武鵬隨後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又打開嬰兒車將兒子放在車內,因拒絕收起嬰兒車,與女車長王嫦玲發生爭執,並兩次將她推倒,男乘客李鏡全上前勸阻,慘遭其咬斷右手拇指。
法官裁決時指出,被告雖否認曾推倒女車長,並指李鏡全出手在先,將手指放入其口內,但其證供與鏡全的醫療報告亦有所出入。被告武鵬聞判後表現鎮靜,其親友則表現激動,不斷飲泣。
武鵬來自中國大連,曾經在日本留學,有經濟學碩士學位。他的妻子是香港人,他同妻子2005年10月到香港定居。武鵬的律師表示,武鵬來到香港之後一直沒有工作,令他感到挫敗﹔而且他覺得自己因為不會說廣東話而在日常生活中受到香港人的歧視。
律師解釋說,武鵬認為司機堅持要求自己收起嬰兒車只是因為歧視他是大陸新移民,而他會咬李鏡泉手指,是因為他當天有新工作面試,而李鏡泉拉住他不讓他離開,他當時才會認為咬手指是唯一的解決辦法。
但是法官指出,武鵬在事件發生後一直沒有表現出後悔或是歉疚,只是一味責怪社會。同時根據心理報告,武鵬在人際關係處理方面有不足,因此決定在他服刑期間要接受心理治療。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