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郭若採訪報導)廣東時評作家廖祖笙之子廖夢君暴斃校園案,廣東南海區人民法院不受理廖家對南海公安分局的行政起訴,日前有網友陪廖祖笙一道前往法院索要不受理的書面裁定書再遭拒絕,廖祖笙夫婦感覺屢屢被公權唬弄,而互聯網上要求第三次驗屍、查明真相的呼聲日高,眾多網民呼籲民眾通過此案認清並維護自己的公民權益。
生不如死160天
未滿16歲的廖夢君離開這個世界時,廣東南方的7月驕陽似火,轉眼就是肅殺的冬天,這160天,夫婦倆無時無刻不在遙想孩子過去種種的乖巧可人。廖祖笙將這種痛形容為「生不如死」。
「很開朗的孩子,經常抱著我們夫妻哈哈大笑,他奶奶眼淚都笑出來。」
「每天早早去上學,晚上回家走到樓梯口就大聲叫『媽,我回來啦!』」
「去打籃球、去玩……很小很大的弟弟妹妹哥哥姐姐都跟他相處得很好……喜歡笑,很陽光。」
「出去逛街從來不讓我提東西,都是他提回家。」
廖夫人泣不成聲的說:「出事後我只去看過他兩次,他爸爸不讓我看,因為變形得很厲害,都把臉蓋著,只讓我看下面……不能這樣對待一個人,何況是這麼乖這麼好的孩子,哪裡下得狠心把他身上捅成這個樣子?……很想我孩子,真是很想,真的受不了……全部都毀掉了,哪怕以後能還給孩子一個公道,哪怕我還會生育孩子,這孩子是哪個孩子都無法替代的……全都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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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所有痛失子女的父母一樣,夫妻倆對孩子的死都有悔恨終生的自責。
父親:「我寫文章惹禍了,孩子是因我而去的。我真痛恨自己,明明知道他們想要我閉嘴,為什麼寫文章時不泛指?為什麼不用筆名?我高估了這個社會的文明度,高估了很多東西,總認為這是一個自由表達思想的時代……。」
母親:「我總覺得孩子在怪我,那天我沒陪他去學校……」
據廖祖笙博客上的記載,7月16日下午,廖妻接到一個電話,說班主任讓廖夢君到學校去拿畢業證和錄取通知書。4時許,廖妻和兒子一道出門,兩人先去購買足球彩票,然後在學校附近的嘉州廣場下車,相約在圖書城再見,一塊回家。
沒想到一家人的再見,是在冰冷的殯儀館、驗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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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一隻雞鴨,是我的孩子!」
生不如死不僅因為兒子的離去,更因為兒子身上慘不忍睹的傷痕及身後的罪名。
事發之後,有《南方都市報》、《廣州日報》等6家媒體採訪了廖祖笙,但采編好的稿子均無發出。關於此案唯一的報導是《佛山日報》的一篇新聞通稿,通稿稱「經警方初步查明,廖某因涉嫌竊取教師用品,被發現後刺傷該校教師,在逃離現場過程中,從學校綜合樓五樓墜落到一樓地上,經搶救無效身亡。」
廖家不接受此結論。在走訪了許多有關人之後,廖祖笙於互聯網上提出該案的80個疑點,並開始向當地政府、司法各部門申訴、求見、上訪、靜坐抗議,要求查明兒子的真正死因。
廖祖笙:我們找公安,公安說去找政府;我們找政府,政府說去找法院;我們找法院,法院說去找檢察院;我們找檢察院,檢察院說去找公安……
廖祖笙夫婦不願詳細描述他們的種種遭遇,但從他們頻繁使用「無恥」、「冷血」等字眼,不難想見他們在司法——行政——司法這個怪圈裡徒勞往返過程中的所見、所聞、所感、所受。
以下是廖祖笙博客上關於黃歧中學門口靜坐的兩段記錄:
「今天來了多個攝像的警官,我夫人一時激動,和一個警察發生爭執,該警官居然拔出了手槍!在場的一百多名群眾都可以作證!」
「有警察、城管三四十人強行扯掉死者家屬懸掛的要求查明真相、法辦兇手的橫幅,在搶奪遇害學生遺像的過程中,遺像鏡框玻璃被打碎,廖夢君母親的兩隻手腕多處被抓傷,右胳膊也被對方抓出瘀傷。附近群眾異常憤怒,和野蠻執法者發生衝突。廖夢君母親傷心、絕望得嚎啕大哭,欲衝上黃岐中學主樓跳樓自盡,被眾人攔住。……」
最令廖祖笙不解的是當局要他承認兒子自殺,火化屍體,而關係到整個案子結論的驗屍報告卻始終不讓他看,也不允許他給遺體拍照。
廖祖笙說:「第一次屍檢,事前和過程中幾位警官信誓旦旦一定會給家屬屍檢報告和相關照片,事後卻概不承諾,說是『機密』。第二次屍檢是在未徵得家屬同意,家屬不知情、不在場的情況下作的,事後也不告知家屬。每次媒體、律師及我去看屍體都有5至8人圍在我們旁邊,一看到我們拿出相機,就把蓋屍體的塑料布『嘩』的拉上。唯一的一張遺體照片是8月2日我用手機搶拍的。」
廖祖笙悲憤莫名:「要我相信孩子是自殺,起碼向我出示屍檢報告、照片、證詞等。那不是一隻雞鴨,是我辛苦養育了16年的孩子!……我不是一個不講理的人,如果非要把我逼成『暴民』,說明這個國家的法制環境惡劣到什麼程度!」
最後,廖祖笙夫婦請求地方開具證明,好讓他們走路乞討到北京為孩子討公道,得到的回復是「無此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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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夢君案疑點
廖祖笙在自己的博客上(//blog.sina.com.cn/m/liaozusheng)記錄了案件相關
的細節、案發後瞭解到的情況,並提出該案的80個疑點。其中幾個疑點是:
* 事發當日下午5時10分學校報警,校內有認識死者的老師,何以要在8個小時後才告知家屬死訊?
* 為什麼廖祖笙在自己的博客上公佈自己瞭解的案情卻屢屢被被封、被刪貼?
* 事發次日有《南方都市報》、《廣州日報》等6家媒體進行了採訪,為何趕著上版的稿子會在一紙通令後突然被塵封?
* 為何佛山日報發表一則自殺「新聞」,之前佛山市委宣傳部要幾次開會研究?
* 為何不許記者、家人以及律師拍攝屍體?甚至死者家屬3次欲拍攝死者都遭到野蠻阻止?
* 死者身上多處的刀傷、棒傷、拳傷和頸部的掐痕等是怎麼回事?
* 為何未征家屬同意,在家屬不知情、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第二次屍檢?事後又不告知家屬?
* 為什麼一個自殺案的案情陳述報告和屍檢報告是機密,律師不能調閱案卷?死者家屬就連當面在那看一遍也不行?
* 事發後的一天晚上,廖祖笙在自己居住的小區內遭到兩個不明身份者毆打。打手臨走時撂下一句話:「你覺得你搞出的事情還不夠多嗎?」 打手是什麼人?
在這80個疑點中赫然寫著:「有目擊者向南方電視台的3位記者記者反映:案發當時有人看到3個老師和一個保安把廖夢君從操場上追打到3樓。」
「有人在事發當時看到有三四個老師把廖夢君推摔下樓梯,然後用刀去捅他。」
網民:一定要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兒子出事之後,廖祖笙不但無法工作養家,反而不得不借錢為孩子伸冤,夫婦倆對網友在精神和經濟上的支持深感溫暖。
記者採訪了幾位網友,他們都強烈要求佛山當局敦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開放言論自由讓媒體對有關人士公開採訪報導,給廖家和公眾一個交代。
在四川打工的葉小姐說自己也曾受到當權者的傷害,直覺這是一個很大的冤案。
葉:「我已經把廖家當親人了,做夢都會夢到怎麼去幫助他們走出困境。這個案子一天
不結,對我們關心廖家的朋友也是一種煎熬,我們一直會關注到底的。人命關天的事,不能由一篇新聞通稿草率結案,那與草菅人命有什麼區別?」
「在社會底層掙扎過的人更能理解這種非正常死亡給我們帶來的恐懼,不解決以後很可能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像黃靜、高鶯鶯的案件,這麼多人死了,為什麼都被定性為自殺?肯定會有個原因!」
北京大學生段小姐對此案感到非常疑惑:「這個事怎麼居然沒人管呢?廖先生從7月到現在一直在說這個事,為什麼沒人理他?就算當地警方之前有調查,既然案子有這麼多玄疑點,家屬和大家都在質疑,為什麼不能重新立案偵查?」
福州索先生從大陸凱迪網看到消息後,一直在關注並每月給廖家寄錢。
索:「這是剝奪了公民的知情權和申訴權,從人倫來看是霸道,欺人太甚,從法律角度來看,公民(對某個案件)有疑問,有權表達自己的看法,要求當事人和當事機構給予解釋。」
「現在冤案這麼多,這麼多人上訪,大部分涉及公權部門,如果掌握行政資源的人沒有公正心,這個社會是沒辦法和諧穩定的。」
「關鍵是所有的程序要透明,不能一方說了算,要允許人家討論、質疑。就像美國的辛普森案一樣,程序公正、透明以後,儘管因為角度不同,可能還會有人懷疑結論不公正,我們也會承認它。」
索先生認為知道關注此案的人越多對廖家和社會越有好處:「第一可能有人能夠在經濟上幫助廖家;第二可以通過輿論造成社會壓力;第三,他人一旦遇到同類事情就不會走這麼多的彎路,這樣,當一個悲劇發生時,社會的成本就不會這麼大。」
網友中最令廖祖笙夫婦感動的是陳啟棠先生的仗義執言:「素昧平生,又同是生活在廣東佛山,他在這個時候冒風險站出來用真名寫文章,文章多且言辭非常犀利,讓我們很感動。」
陳啟棠先生(筆名「天理」)在接受採訪時說自己寫的文章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感覺有壓力。「這些話有良心的人都會說的,誰都不說只會大家一起完蛋。……網友們說了,孩子的屍體絕對不能銷毀,需要冷藏費多少我們網友付,要請有正義感的法律界人士第三次驗屍,即使拖上十年八年,也一定要把案子查個水落石出。」
陳啟棠說:「廖夢君案和最近發生的幾個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最大共同點是沒有公正,黑幕重重。不開放公民的言論自由,社會則沒有任何公平可言。廖夢君的死應該給大家一個警示,每個人都應該知道怎樣維護自己作為一個公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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