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愛過,就是情,是值得珍惜的。雖然有些因素,造成彼此分手,這份感情將埋入心中,時間無法沖淡你的記憶。既然彼此個性或感情不合,也不應做到撕破臉的程度,好聚好散,互相尊重,向對方祝福,將來將成最好的朋友。
感情橫豎就是個『愛』字,分手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只是彼此不再相愛,或是不適合成為親密的朋友,就這樣而已。你可以宿命的說彼此緣份太淺,可是如果沒有遇過不適合的,又怎麼知道什麼是適合的?又怎能找到更適合的呢?
相愛不如相配。所以,愛錯了沒關係,只要不要錯到底,只要記得下次愛對就好。
分手,只是結束這段感情而已,不是悲劇。失去雖然令人心碎,但大家都在不快樂中生活,還不如看開一些把他放下,因你以前就這麼愛她,就不要傷害她,尊重個人的選擇,也讓自己獲得了「自由」。
想一想,能跟一個不適合你,或你不適合的人分手,有什麼不好?那個人,要不是你不愛她,就是她不愛你了,既然都沒有愛了,那麼你們還在一起,只有矛盾和痛苦,不必折磨別人,也虐待自己。抓不住的東西,硬是強求就不美了,何況人與人之間的感情。
愛情可以是通往幸福的梯子,也可能是把兩人困在一起的釘子,聰明的在其中成長,愚蠢的人在其中墮落,就看你有沒有智慧去選擇與割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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