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訊】又驚又喜地看到了高智晟被判三緩五的消息,驚的是,高智晟終於被當局以慣用的無恥伎倆宣判,喜的是,判決的刑期乃是法定刑的最低刑。
這個初步的一審的判決是中共內部統治系統相互鬥爭和妥協的結果,他表明中共內部並不是鐵板一塊,他直接宣告了北京犬警威脅高智晟「過生不如死的日子」幻想的徹底破產,組織龐大的力量監控和密不透風的跟蹤換來這樣的結果,絕對是令北京警察當局沮喪和垂頭喪氣的事情。北京警察當局在這裡被北京中院煽了一記不大不小的耳光。
這個初步的一審的結果,是以法輪功修煉者為主體的修煉者、傳媒,世界人權組織、西方傳媒、西方政要積極活動、呼籲和密切關注的結果。北京當局釋放出來的媒體的關注不利於高智晟的審判,恰恰是一個有力的反證:中共當局對國際國內輿論的心理承受能力越來越虛弱。從資料顯示的被刑判的自由民主戰士的言論來看,按照中共當局的標準,在他們認定的所謂罪行之下,沒有一個人的言論的「危害程度」超過高智晟。但是他們的刑期無一例外的超過了高智晟。輿論在這裡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時這個判決還表明了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徹底的失敗和不得人心,不僅是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共體制內部、多年來習慣了旁觀的冷漠觀眾,已經厭倦、反感甚至憤怒中共在江澤民勢力主導下警匪系統的拙劣表演和殘忍的暴行。越來越多人將會站起來呼籲、對法輪功和修煉者恢復名譽、賠償損失。
我們寧願相信,北京市法院越來越多自由、民主法治意識的力量在緩慢成長,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抵禦了政府行政力量對司法的粗暴的干預。讓中共黨組織的政法委這個天生的「政治怪胎」和北京國保犬警這個後極權社會階級鬥爭思維的「殘留物」干涉其意志,任何稍微有點獨立人格的法官都不會情願。
判三緩五,是多年來法院方面積累的一個經驗,既不強烈的背離正義,又給警察當局留足了面子。這是一個折中的妥協。
但,絕對不能看成這是中共政府對高智晟的恩賜,絕不能看作一個正義力量的勝利。對大義凜然、渾身是膽的高智晟來說,任何有罪的判決都是對他人格極大侮辱,尊嚴的侵犯。
如果判決生效,將意味著:高智晟構將不能從事律師這個職業,現行的律師法規定從事的律師的職業不能有刑事犯罪的記錄。而高智晟不能從事律師職業將是對我國律師界的一個巨大損失,對國內維權運動的一個巨大損失,對等待法律救援人士的一個極大損失。
如果判決生效,還意味著:高智晟不能在這個關鍵的時刻,發表振奮人心的政治演說,北京警察當局仍然可以以「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為由繼續對高智晟進行喪心病狂的跟蹤和監控。高智晟和家人的生活處境仍然不會有多大改變,北京犬警至少要軟禁他到2008年奧運會結束(哎呀,可苦了這些警察啊)。
如果判決生效,還將意味著:國家正義力量在這頭一回合的較量中仍然處於劣勢,正義的聲音仍然不能以法律的文字固定,各地對法輪功的鎮壓仍然在繼續進行(就在高智晟被審判前夕,大陸濟南有三至五為60──73歲老人在濟南市歷城法院被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審判),法輪功修煉者的命運仍然不會絲毫的有改變。
基於以上的事實和分析,我們期待:充分利用二審機會,為高智晟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和輿論關注。全面曝光檢方對高智晟指控的材料,全面回顧高智晟在100多個日夜的點滴遭遇。
在二審的法庭上充分施展中國律師的有限智能。在正義的法庭上實現正義和邪惡力量的終極對決!
撤銷對高智晟的一審判決,宣佈高智晟無罪。
那將是一個顛覆性的判決!@
——轉載自《看中國》(//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