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救救年輕一代

何清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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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訊】2006年12月14日,由湖北到香港城市大學就讀的研究生陳靜因向該校一名副教授行賄1萬港幣,要求該副教授向其提供數學考題及答案,被該教授向廉署檢舉,香港法院判其入獄6個月,並沒收1萬元賄款。

這一案例引起筆者興趣的是這位元女生的行為方式之由來。

陳靜辯護時所持主要理由是她不熟悉香港的反貪污賄賂法。這句辯詞背後的潛臺詞很豐富。其中之一就是認為學生向教師送“禮”交換答案與考分並不違法,只是因為她不知道香港法律禁止這一點。

陳靜在撒謊嗎?不,陳靜沒撒謊,因為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中國大陸,從她開始記事起,就是貪污賄賂公行,權錢交易氾濫。如果說有人因腐敗罪行被懲,那也只是那人倒楣,或者是被人咬出來了,或者是因為靠山倒了,或者正好因為趕上了反某類腐敗的“運動”。在這種社會環境中,腐敗的潛規則早已潛移默化地成為中國人的行為準則。

從陳靜的年齡看,在其到香港入讀研究生課程之前,主要生活經歷應該是在學校。那麼她成長時期的中國教育系統,又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態呢?

應該說,中國的教育系統早已不是什麼淨土。據我所知,自學生進入學校開始,家長職位的含金量就已經被校方與教師們掌握得清清楚楚,如何利用家長們的職位為學校與教師個人服務,早已經被視為天經地義之事。學生在學校的“地位”高低多少取決於此。而其他一些在中國早已算不上腐敗,但卻對孩子心靈產生嚴重侵蝕作用的行為更是公然大行其道,比如一些教師常常利用各種巧妙的藉口“啟發”學生向其送禮,向學校捐款,購買各種本應由學校免費提供的服務,等等。而大學招生的腐敗,以及學生利用錢色向教師買分、買考題的事情更是經常見諸報端。我相信,這類腐敗行為雖然氾濫成災,但受到懲罰的卻極少。久而久之,浸染于其中的中國人,尤其是年輕人,很難以此為罪。

至於陳靜到了香港,為什麼根本不去瞭解情況,就貿然向教授行賄呢?

這一點,還是要歸咎於中國的教育與媒體宣傳。中國的政治教科書,至今談起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還是將這些國家講成問題叢生的國家。比如美國,就存在嚴重的種族歧視,貧富差距很大,民主政治就是腐敗的金錢政治等等。而號稱“人民的教科書”的媒體(胡喬木語),每天對世界各國(主要是對美國)的報導,仍然堅持以負面新聞為主。這種報導方針,一是不如此不足以突顯中國的繁榮與進步;二是表明人人都是癩痢頭,我們中國這點腐敗與問題算不了什麼。比如,中國的電視劇上就經常會出現這類臺詞,講到某人移民到美國,就會有“用大量金錢買通了移民局官員”這類臺詞,仿佛世界各國的政府官員也與中國官員一樣,手中大權在握,可以任意索賄。

在中國的媒體報導當中,臺灣的腐敗墮落是不用說了,香港也好不了多少。我就記得廣東省檢察系統曾以該系統的名義,就“到底是港商腐蝕了中國政府官員,還是中國的社會環境迫使港商腐敗”這一問題撰文。該文洋洋灑灑論說了一萬餘字,得出的結論是:是港商腐蝕了中國的官員。而中國官員在8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之初,由於沒有經驗,曾很容易被港商的廉價賄賂,如彩電、冰箱、一塊勞力士金表,為數不多的港幣,邀請到香港旅遊等“拉下水”。但這文章沒談到:第一,這些香港商人為什麼在香港不會如此公然行賄,而到了大陸就人人偏好使用賄賂?第二,這些香港商人為什麼在香港不敢以對待大陸工人的方式對待香港工人?

既然腐敗是所有社會都存在的現象,既然他國政府均與中國政府一樣腐敗,那麼“有錢能使鬼推磨”就是通行天下的潛規則。陳靜就是基於如此認識,沒有任何心理障礙地將賄買考題與答案的錢寄往教師郵箱。

譴責陳靜是容易的,反正她已經身陷囹圄。但為了救救中國的孩子們,我認為還應該檢討孩子們成長于其中的社會環境。尤其是中國的媒體應該考慮,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為受眾介紹一些外國的真實情況,至少要讓中國年輕一代知道中國的貪污腐敗在世界範圍內都是極為嚴重與不正常的。

──轉自《華夏電子報》(//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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