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佛羅里達州西棕櫚灘二十一日法新電)陪審團今天裁決,女子網壇巨星維納斯和瑟琳娜威廉絲姐妹未出席二00一年一項男女網球對抗賽,並未違反與兩家贊助廠商所簽的合約。
贊助商說,由於兩姐妹未出場比賽,害他們損失數百萬美元,但陪審團同意被告律師辯稱,威廉絲姐妹的父親與廠商簽約時,並未獲得代表兩姐妹的授權。
承諾出賽的合約是她們的父親李查代為簽署,這場違約官司遭駁回;一年前陪審團對此案意見分歧,造成無效審判。
李查代女兒簽約出席男女對抗賽(BATTLE OF THESEXES),但兩人卻未現身,贊助商聲稱,因取消比賽使他們損失九百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