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9日訊】從嚴格意義上來講,發生在貴州省興仁縣的中共縣委書記文建剛被殺案,尚不算嚴格意義上的「滅門血案」。我們應當為活人慶倖,也該安慰這場血災中留下的他的兒子。但是,無論案件被以什麼名義迅速審結,兇手也可能被執行槍決,文建剛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公務員或從政人士。按較為開放的國內媒體報導:他在受了涉及煤礦事故的處分之後,開始以「鐵的手腕」來整治小煤礦。接下來,就衍生一系列問題:
其一,當初是作為興仁縣第一有權人物的文建剛,是號召興業主們投資採煤的。這多少有點深圳股市初興的時候,幹部們被強行攤派要賣股票的情狀,誰知道以後連購股許可證也成了「金雞蛋」了呢?
其二,中國政治文明中「滅門知縣」一說,言為知縣權力之大,但並一定非去殺一家的所有人口。然而,這「鐵的手腕」終於成了問題,他文建剛可以完全不管自己當初熱情洋溢鼓勵投資的講話,反過來為保官位,來它個「翻臉不認人」。
於是,投資者就苦了。這樣的慘劇在陝西民間小石油事件時就發生過,所幸那裏沒有發生滅門事件。
文建剛全家被殺,必將成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成為「滅門的知縣」的逆對風向,形成「知縣的滅門」之悲劇。
中國歷史上有據可查的「滅門知縣」的事件,發生在東漢順帝劉保時代。縣官黃昌,生年不詳,卒於西元142年。他在任宛縣(今河南南陽)縣令時,有人偷了他的車蓋(一個傘一樣的東西),他私下偵知是負責治安的賊曹(相當於巡警大隊長)幹的,迅速帶幹員直撲賊曹之家,拿到贓證,殺了賊曹全家。後來,黃昌到另外一個地方任縣令,也使用這類「鐵的手腕」,竟然又殺了一戶的全家人口,原因是這家(姓彭)的婦女們憑藉高樓居所,從上往下瞧他縣令出行的細節。
還好,黃昌從政于東漢順帝劉保時代,沒趕上東漢最腐敗的桓靈政治。否則,也會成為中國最早的「知縣的滅門」主角。
我無意考察歷史上和平時期有否「知縣的滅門」的例子,但動用黑社會(那時叫俠客)除掉政治對手或傷害自己的強勢,則是歷史一大奇觀,也在歷史的流變中成了文化遺傳。
眾所周知,司馬遷是尊重俠客(黑社會)的,故給他們作了傳,但要說到皇帝雇黑社會實在沒人敢相信。不相信不等於沒有,唐代宗(小)李豫,鬥不過權臣(老)李輔國。小李乾脆雇了黑社會扮成盜賊,入室搶劫,砍下了老李的腦袋。活幹得很俐落,殺手拿一條老李的胳膊向雇主小李交帳。小李大喜,賞了刺客後,又假惺惺地派人往老李家送錢,聲稱:國家把喪葬費他包了,請一定妥帖辦好「尚父」的哀榮大事。
我無意用李豫雇兇殺人影射今日文建剛案還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然而,吊詭的是:倘使入室搶劫就是案件的全部,那麼,這多少有點因果報應的含義;倘使若干年後證明是一起雇凶殺人案,毫無疑問地印證了1990後期一位中國旅英學者的話:「中國中下層政權將會被黑社會控制。」
依此論來對照文建剛案的含義,選項是:
1、「鐵的手腕」本身就是黑社會性質,它的黑要比來自黑社會的一方的黑,更黑,因為它是本身具有國家暴力的合法外衣。
2、可能的私人利益糾葛無法拿到桌面上來解決,主謀者採取「黑暗的公正」。此則預示著中國社會已經不得不認可「黑暗的公正」的合理性。
孔丘哀歎「苛政猛於虎」,柳宗元說究問苛政「有甚蛇者乎」,而今天各種不要臉的專項整治、重拳出擊乃至對狗發洩,不正是苛政的私生子嗎?不正是「滅門的知縣」在發病嗎?如此,「知縣的滅門」還會有其他表現方式。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