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報導)去年(2005年)7月,女孩張妮剛剛上完高中,結束高考,正在等待上大學時,她和父母的家被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政府強拆了,家財被劫掠一空。此後,無處棲身的張妮父母連續四個月住在當地協助拆遷的女村委書記陸順芳的辦公室裡,他們曾數次給陸順芳下跪,懇求幫助解決被強拆問題,持續的遭到陸順芳的冷嘲熱諷、蔑視和拒絕。12月20日,張妮的母親顧鳳芳在陸順芳跨進辦公室再次哀求無果後,顧鳳芳往身上澆上汽油點燃,抱住陸順芳縱身跳下了樓。
悲劇承受者顧鳳芳和製造者陸順芳都是重傷,傷勢更重的顧鳳芳腦殼碎裂,多處骨折,三度燒傷,張妮的父親張耀龍輕傷,後被當局逮捕立案。
民眾反映,陸順芳身價2800萬元,她擁有二架直升機、一艘遊艇、一座賓館,專供浙江嵊州嵊泗島旅遊景點使用,而該景點的設立主要是為高官和關係戶享受,她的錢來路不明。
當地政府馬橋鎮不但沒有因為自焚跳樓事件放慢拆遷腳步,反而加快了拆遷。他們揚言:張耀龍是要槍斃的!張耀龍事件我們是不怕的!連腳都不會發麻的,對我們的拆遷工作絲毫無影響,而且還要加快拆遷速度。
明天(12月19日)下午一點三十分開始,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將以「故意殺人」罪對張耀龍夫婦進行開庭審判。審判前日,已是大學一年級的張妮向記者表示,我已經有一年多沒有見到母親了,聽說重傷的母親在醫院和女子監獄中轉來轉去。
「莊稼人」撰文質問:誰是12.20悲劇的製造者?是顧鳳芳還是陸順芳?是閔行、馬橋政府還是從上海到中央各級政府的主管部門和執法監督部門?是地方的信訪部門還是國家信訪局?是誰逼迫這位膽小怕事、只圖安穩過日子的弱女子作出如此瘋狂、愚昧的舉動?回顧張耀龍兩年多的維權過程,罪魁禍首是誰,自然一清二楚了!
值張耀龍案的審判即將開始之際,張妮同意將自己和上海《市長信箱》之間的信件以及給吳邦國的信件公佈於眾。
目錄:
一. 張妮和上海《市長信箱》的信件往來
二. 張妮給吳邦國的信件《我要見我父母一面!!!》
三. 莊稼人:誰是12.20悲劇的製造者?
一. 張妮和上海《市長信箱》的信件往來
【2005年8月9日】
日期: Tue, 9 Aug 2005 15:54:01 +0800 (CST)
發件人: 妮 張
主題: 我快要暈過去了!
收件人: “jiaoliu04@shanghai.gov.cn”
親愛的市長秘書或者看這封郵件的人:
你好!(我知道市長是不會看的,都是他手下看的。)
我的名字叫張妮,原來家住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聯工村洋房小區15號。現在已經不存在了!被強遷了!如今拆遷的問題已經搞得我家整天愁雲慘霧了!我發了那麼多的帖子怎麼還是不明白啊?現在馬橋鎮在違法你們知道嗎?他們打著市政府工程的名義,要建一條銀春路。先不提那條路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就說說我家的房子吧。
房產證上寫了是花園洋房,那麼遇到拆遷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按照花園洋房的價錢來賠償?那些拆遷辦的人先不管他們到底有沒有資格來拆遷,把我家的花園洋房說成是什麼新型房,乘機壓價,這又對不對?當然,價格就這樣談不攏咯!他們為什麼要壓價?因為馬橋鎮領導把馬橋鎮虧空了幾十個億,只有打拆遷戶的錢的主意!
於是,他們亂髮通知,揚言要在7月19號來我家強遷!19號那天他們浩浩蕩蕩來了幾十輛車子,來的都是大官底下的走狗。後來我爸爸為了保護我家的房子,站在屋頂上--要知道他們連測量都沒有過,怎麼可以強遷?他們害怕出人命,就撤退了,那時已經大約僵持了3個鐘頭了。
我以為他們可能再也不回來了吧,沒有那個膽量了吧,誰知道惡夢才剛剛開始!
7月29號,早上8點左右。我和我媽媽正在聊天,反正我們就是沒有一點點地危機感,不知道那天災難降臨了!突然竄出來一幫穿迷彩服的外地人,架著梯子就往我家樓上跑!我和我媽媽嚇呆了,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緊接著又是浩浩蕩蕩幾十輛車子來了,來的還是走狗!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他們4、5個一夥,把我和我媽媽強行從房子裡拖出來,押上車,然後我媽媽和我慘遭軟禁!我們的人身自由被剝奪!(我們大概被軟禁了4個小時左右)我爺爺也被他們弄傷!(他們還叫了救護車來,想得可真周到啊)我們家的財產連公證都沒有公證過,就被他們不知道放到哪裡去了!這是絕對在違法啊!然後轟然幾響,房子沒有了。
能不能給我一個明確答覆啊?還有我也說過,閔行區人民政府是和他們一夥的,你把事情轉交給他們就是把我家送入虎口!
對了,我要給你馬橋發展網的網址,那裡的帖子講的都是我們家的事情!//www.maqiao.org/Forum/topic.asp?l_id=1&t_id=3553&page=1記得翻頁,現在有5頁了,在左下腳可以看到
有什麼不明白的就來問我 要加我QQ也可以
我的QQ號碼是261919182 仰望星空。
我快要上大學了,再這樣拖下去,我還上不上學了啊?求你們快點解決吧。我最怕的就是官官相護!我知道馬橋窮,你們也不可能管那麼遠的事情,但是為了上海的形象,為了上海真的成為第五大城市,請管一管我們偏遠地區的老百姓好嗎????
“jiaoliu04@sha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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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信箱》工作室
2005年08月09日
【2005年8月12日】
日期: Fri, 12 Aug 2005 11:24:03 +0800 (CST)
發件人: 妮 張
主題: 我無家可歸了!
收件人: “jiaoliu04@shanghai.gov.cn”
尊敬的市長先生,
你好!我原本是一名有夫有女,有家有工作,生活安定的普通婦女。但是經過7月29日的突發事件,我變成無家可歸,居無定所,也已經沒有工作的「流浪漢」了。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原來的地址是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聯工村洋房小區15號。大概從去年開始,我們這裡據說要修一條馬路,我們這裡就要拆遷了。拆遷就拆遷,反正什麼房子就賠什麼價錢,天經地義。
但是就是這個天經地義的事情,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房產證上清楚明白地寫著我們家的房子的房型是花園洋房,那麼按照法律規定,要麼按照花園洋房的價格賠償,要麼按照就近地皮的房產價格賠償。我始終想不明白的是,拆遷辦的人死也不承認房產證上那是花園洋房,硬要把它說成是什麼新型房,這樣的目的無非只有一個,盡量少賠給我們錢。我們當然不同意,這不是損害群眾的利益嗎?
於是惡夢就這樣開始了。我丈夫先是被剝奪了工作權利,在家待業半年多!然後就是威脅(他們美名其曰是勸導),我也曾經被威脅要剝奪我的工作,幸虧我的上級富有正義感,沒有讓我損失我的工作,否則我們一家三口還怎麼活下去?我女兒還要不要讀書,她可是要考大學了!
更嚴重的事情發生在2005年7月19日,他們由於威脅我們家不成,決定來一招絕的,就是強遷!天知道在上海竟然會有這麼嚴重的事情發生!而且這是在犯法!
時間定格在那天的早上。馬橋各方面聽說了這個消息,都聚集到我們小區,看看馬橋第一宗強遷事件!一幫穿著便服,手拿公事包,暴發戶模樣的中年男子乘著他們的私車或公車,耀武揚威地跑到我家,說來強遷了。我家如臨大敵,一早就把門窗都鎖好,準備迎戰!看到這麼多車,連警車救護車都出動了,能不緊張嘛!這是一場硬仗!
他們威逼利誘,什麼話都說了,用一句話來形容,凶神惡煞!我和他們不停地講道理,不停地談判,他們還是不承認我們家的房子是花園洋房。你知道最後逼他們軟下來的方式是什麼嗎?我丈夫站在屋頂,準備用生命來保護我們唯一的家!他們怕了,鬧出人命可不是鬧著玩的,出人命可不是他們的計劃。他們商量了一陣,就決定讓步,讓我丈夫下來,好好商量。我們算是勝利了,他們灰溜溜地跑了,我和我丈夫都快要虛弱得暈過去了。
原來仇恨和面子還有錢是最大的動力!他們19號的失利讓他們面子全失,仇恨和錢的誘惑讓他們使出殺手鑭:偷遷!
7月29日,早上八點左右。一個寧靜的早晨。嗅不出一點危險的味道。我和我女兒在家。就在這防備意識最弱的時候,一幫身穿迷彩服,「訓練有素」的不知名人士飛快地架著梯子,爬上我家房子。沒幾分鐘功夫,又有一大批車子趕到--他們的領導到了。他們使用卑鄙的手段,把我和我的女兒強行裝到一輛準備好的車子裡--囚禁。
一聲令下,車子飛馳而去。我和我的女兒眼睜睜地看著他們『蹂躪」我們的房子,家裡什麼東西都沒有拿,他們隨意進出我們家的房子,而我們,卻無能為力。
我們被軟禁在友好村原聯防隊那裡,聯防隊的人也被關在不知名的地方,有專人看守,而我們,由幾個穿著警服的人守著。呵,真是諷刺,穿著警服。在玷污什麼,大家心裡清楚。
被軟禁了大約有4個小時,我一直在想像我家房子轟然倒塌的情景。而我,只能眼睜睜等待,淚往肚子裡流。
很快,看守我們的警察收到消息,「解決了。」他們的工作也完成了,丟下我們,馳車而去。
這就是事情的始末。我現在能去哪裡?您讓我去鎮政府尋求天理嗎?他們根本就不睬我,我家的財產也被封鎖,這日子還怎麼過?您願意看到在繁榮的上海發生這麼喪盡天良的事情而置之不理嗎?
我已經無家可歸,請您設身處地地想像一下,如果您遇到這種事情,您還有活下去的勇氣嗎?您還會對這個世界充滿美好的希望嗎?
一個需要您幫助的人 顧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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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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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01日
【2005年8月17日】
日期: Wed, 17 Aug 2005 18:14:59 +0800 (CST)
發件人: 妮 張
主題: 市長大哥!!!!!!
!!!!
收件人: “jiaoliu04@shanghai.gov.cn”
親愛的市長,
你好!我是上海市閔行區聯工洋房小區的一名戶主。現在我家被強遷了。我有幾個問題想問你:
1.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強遷?
2.工程到現在還沒有進行,有什麼理由強遷我家的房子?還有5戶人家沒有拆,為什麼不乾脆一起拆了?只拆了我們一家?不是已經影響了他們的工程了嗎?
3.我們沒有提出無禮要求,為什麼會被強遷?強遷是不是就意味著生命和財產都被剝奪了?
4.通知上說19號強遷,那為什麼19號沒有強遷成功,而是在29號來偷遷的呢?
懇請你們正面回答我,不要老是轉下去,請正式回答我。現在我們真的生不如死,我們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讓他們滿意?
在和諧社會的前提下,在三個代表的前提下,請正式寫信給我,回信地址是 上海市閔行區馬橋聯工洋房小區15號。張耀龍收
寫信人 張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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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16日
【2005年8月30日】
日期: Tue, 30 Aug 2005 11:30:18 +0800 (CST)
發件人: 妮 張
主題: 很嚴肅的提問!
收件人: “jiaoliu04@shanghai.gov.cn”
親愛的市長先生,
您已經把問題轉閔行區人民政府辦理,但是閔行區人民政府又把問題轉給馬橋政府,這樣的踢皮球踢了一圈,事情又回到了原點,您認為這樣事情能解決嗎?
根據可靠消息,開發商賠給拆遷戶的價錢絕對是現在拆遷辦賠給我們的錢4倍以上,請問這是怎麼回事?(註:我家是強遷戶,只有他媽的50萬,花園洋房50萬,這世界還有救嗎?)
您自己算算是多少錢吧!剩餘的錢到哪裡去了您可以告訴我嗎?
為了我的人身安全,我希望您不要透露我的姓名,只要說是張家就可以了。如果遭到打擊報復並且受到嚴重的生命威脅,又有誰可以保護我們?
焦急等待你的來信!
您的市民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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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5】
日期: Fri, 5 Aug 2005 17:10:51 +0800 (CST)
發件人: 妮 張
主題: 你們真的可以幫我嗎?
????
收件人: “jiaoliu04@shanghai.gov.cn”
我是一名高中生現在已經考入大學,我的名字叫張妮,我剛剛高高興興拿到錄取通知書,家裡就遭受厄運!這是我家的事件,有一個好心人幫我家寫的!
野蠻拆遷已成禍——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違法拆遷紀實之二
一場驚心動魄、震驚中外的「定州事件」已在上海重演
7.19事件野蠻強遷事件風波未平,又欣起了7.29野蠻強遷事件,今天早上8:30時,由閔行區人民政府率領的強遷隊伍又一次浩浩蕩蕩的開進了馬橋鎮聯工村洋房小區,對張耀龍家再次實行野蠻強遷。強遷人員有閔行區人民政府、信訪辦、房地局,馬橋鎮人民政府、信訪辦、派出所、特警、動遷辦,人員比上次有增無減,22輛車都記了號碼,還有幾輛沒有記到號碼。
今天早上趁張耀龍不在家,好幾個人衝進張耀龍的家,抓起他的女兒與妻子往外跑,妻子被打傷,經第五人民醫院醫生驗傷,大面積淤血,軟組織挫傷,身上淤血點有十幾處。同時把她和女兒以及張耀龍的哥哥全非法抓起來,非法拘留在馬橋鎮友好村聯防隊處,把30多個同情居民的聯防隊員也抓起來,把他們的手機都收去,以防他們走漏風聲。張耀龍的妻子等人被非法拘留了3個多小時,看守他們的警察:張公立警號:041900,王立民警號:043886,李惠山警號:083074,葉仁林、程得其(自稱是鎮政府的人)今天圍觀的群眾很少,大多是婦女,手無寸鐵的群眾和警察發生了衝突,一位老人被打傷,當時一片哭叫聲,漫罵聲,? ︰嬉黃□遙□魴□弊笥遙蠓勘湮黃閒媯庋乓ZQ米約漢顧ㄔ炱鵠吹難蠓烤痛吮涑閃艘黃閒妗U乓ZD拮鈾擔杭依鋟諾囊煌蛞磺□稅僭灰磯桑□僑胰艘壞鬩壞慊鵠吹模衲昕忌狹舜笱?馬上要開學,這錢是給女兒上學交學費的,還有工資卡等,現在身無分文了,不知道怎麼生活。
7月18日我們給市長和區長信箱都發了信,22日我們踏上了北京上訪的路,29日我們帶著國務院的文件,帶著共和國的法律,滿懷希望、高高興興的回家了,還沒到家,就接到張耀龍女兒的電話,女兒驚慌失撤地哭叫著喊著:「爸爸快呀,他們來強遷了,一大幫人!」當我們回到家時,已經是一片廢墟……
按新信訪條例有關規定:在信訪處理期間是決不允許搞強遷的,而閔行區人民政府、馬橋鎮人民政府渺視法律,把法律視兒戲,橫行霸道、欺壓百姓、勾結開發商搞野蠻強遷!我們要試問:是人民的政府嗎?!
在當前黨中央創建和諧社會的形勢下,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公然違反胡錦濤總書記反覆強調兩個務必和國家的有關法規政策,難道這些地方政府和部門不是想和我們第四代領導領導核心對著幹嗎?
請千萬不要再轉發給閔行區人民政府辦理,首先他們不會受理,其次他們也參與了我家的強遷問題!我希望市裡可以派專人來調查,還我家一個公道!我知道對於你們來說我家是只小小的麻雀一樣不起眼,但我還是抱著希望,希望有誰可以重視這裡發生的事情,來為我們伸冤!
“jiaoliu04@shanghai.gov.cn”
匿名(先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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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05日
二.張妮給吳幫國、徐匡迪的信《我要見我父母一面!!!》
全國人大十屆四次兩會代表主席團秘書處:
正值「兩會」期間,我一個剛上大學一年級的女孩子因上海政府違法行政給我家製造許多苦難,搞得我家破人亡,我有駭人聽聞的冤屈要向你們申訴,望各位人民的代表能傾聽上海低層百姓的呼救聲,議一議當地政府違法拆遷的問題,救救我親愛的爸爸、媽媽!!!
我們是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聯工村別墅小區的居民。我本有一個讓人羨慕的溫馨的充滿愛的幸福家庭,雖然父母的收入不是很高,但我們一家三口在95年造的一棟200平米的別墅房裡和諧地生活著。
好景不長!2003年底,馬橋鎮鎮政府還有村委說要拆房子,要我爸填寫一張「提前拆遷申請書」,因為我家的房屋不在法定拆遷的範圍內,所以剛開始,拆遷範圍外的14戶居民都不同意提前拆遷,於是我爸爸就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不准上班。在我爸堅持了一段時間後,為了生存,我媽勸說:「拆就拆唄,只要不損害拆遷戶的利益就行了」。
可問題沒有我媽想像得那麼簡單!當時,天真的我們還以為現在的貪官員都是侵吞公家的錢(共產黨的錢),不會害我們這些貧困的老百姓!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一條道理:「不侵害大部分人的利益,哪會使小部分人先富起來」?!
我家房子的性質是「花園別墅」(房屋所有權證上清清楚楚標明)可村委和鎮政府卻認定為「新型房」,補償安置費只同意給65萬元,是別墅房價格的一半的一半的一半!
在上海,誰都知道,65萬元能買50平米的房子已經很不錯了,而我家的房子卻有200平米啊!是我父母親辛苦大半輩子,省吃簡用積攢的錢才蓋起這房子的,難道就這樣輕而易舉侵吞我們的合法財產?!
儘管我家的房屋不在法定的拆遷範圍內;儘管當地政府是非法圈地、違法拆遷、違法行政;儘管拆遷戶們兩年來不停地向上海政府、中央政府各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然後一切都無濟於事!
2005年7月19日上午,以閔行區政府、馬橋鎮政府為首組成的浩浩蕩蕩的強遷大軍,來強制拆遷我家,(見趙明維權報道)把我家團團包圍,當時恐怖的場景就像電影裡的解放軍要釬滅敵人那樣!我和媽躲在裡屋,嚇的發抖。如果不是我爸站在屋頂上表示抗拒,7月19日那天,我家的房子就被政府非法夷為平地了!
為了制止政府的違法強遷,我爸去北京國家信訪局上訪。沒想到,閔行、馬橋兩級政府趁我爸不在家搞突然襲擊!
7月29日那天,只有我和媽在家,「訓練有素」的強遷大軍突然出現,我倆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就被強悍的男人強行押上一輛車,絕塵而去,把我倆軟禁4個多小時。房子隨後就被鏟掉,房屋裡的所有財產不知去向,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我家的財產在什麼地方?有沒有被偷被搶?
就這樣,我的家就像遭了轟炸機洗劫,什麼都沒了!我們全家人一下回到我從課本上瞭解的水深火熱的舊社會!我寄人籬下半年多,而我爸媽從2005年7月29日至12月19日長達144天,則住在村委書記陸順芳的辦公室。
這期間,正逢我大伯張耀昌拆遷,他家就在我家的旁邊。我大伯性情剛烈,不易被人欺負,揚言,如果陸順芳不按國家政策給他補償,他就拚命!
陸順芳採取分化瓦解、各個擊破的辦法。首先,她拚命安撫我爸媽,勸我們不要鬧,她信誓旦旦、拍著胸脯保證:等處理完張耀昌的拆遷,一定會解決好我家的補償安置。
結果是村委書記陸順芳欺騙、捉弄了我們!當我大伯同意搬進新小區的新房後,陸順芳竟然給我家安排兩套賣不出去的舊房子,其中一套還住著人!
然後,不該發生的悲劇發生了!
2005年12月20日,陸順芳和我媽媽被汽油嚴重燒傷,她倆從三樓墜落,我媽媽腦袋砸到一顆小石子,腦殼破裂,昏迷。我當時在奉賢校區讀書,直到我的親戚來校找我,才知道這件事情。
陸順芳是誰?怎麼會被汽油燒傷?
我爸媽對陸順芳下跪,請求她放我家一馬,要求公平對待,這本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但陸順芳卻冷笑道:「你現在想通了?想解決問題了?你再去上訪呀!去北京呀——」並且口出狂言:「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樣,誰厲害誰當道!」
以後,我爸媽還多次下跪,這個女人不再理睬我們。陸順芳家財萬貫,有直升機,有賓館,就差坦克了!這是聯工村人人都知道的事情,至於這些財產從何而來,無從得知。
144天裡,我爸媽飽受屈辱!至今我無法瞭解到悲劇發生的詳細過程,因為從12.20那天到現在,政府不允許我見他們一面!
從出事的那天起,我爸一直被扣押。前不久,村裡流傳他已被逼瘋(也有人說是被人吃藥打針弄瘋的)!我媽原在上海第五人民醫院治療(該院設立在閔行區,離我們很近。),後來不知為什麼,政府不通知家屬,就把我媽轉入女子監獄,在轉院很久以後,才給轉院通知單。
八十天過去了,我多麼多麼得想念父母!多麼想看到他們,瞭解真實的他們!他們究竟是死是活?我時刻掛念!當地政府連一面也不讓我們見,憑什麼?!為什麼?!裡面究竟藏著什麼秘密?!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陰謀?!這些貪官污吏殘忍呀!法西斯呀!
我們沒有錢,打不起官司,馬橋鎮政府說要幫我們安排律師,我怕這是「黃鼠狼給雞拜年」。
你們是「人民的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維護人民的利益!我請求你們幫助孤苦伶仃走投無路的我,為我家伸冤;我請求你們關注上海的違法拆遷,因為馬橋鎮政府還在繼續進行違法拆遷!
政府違法行政的受害者、無路可走的 張 妮
2006/3/10
附 項(趙明維權網帖子)
1.2005/07/19 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兩級政府對張耀龍的違法強遷經過(未遂)
2.2005/07/29 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兩級政府對張耀龍的違法強遷經過
3.2006/01/16 誰是12.20悲劇的製造者?——房地產暴利驅使下的悲慘世界
三.誰是12.20悲劇的製造者?
——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違法拆遷的悲慘世界
2005年12月20日早晨八點三十分,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聯工村村委三樓的辦公室突然出現兩團相擁的火球,繼而從天而降!待大火撲滅後,顯現眼前的是兩個血肉模糊的軀體,一個是房屋被強制拆遷的房主張耀龍的妻子顧鳳芳,顧平日膽小怕事、勤勞節約,是位狠不得把一分錢掰成兩半用的弱女子;另一位是有錢有勢、呼風喚雨的鎮政府違法拆遷的積極協助者、聯工村委書記陸順芳。兩人都燒成重傷,而顧鳳芳傷勢更為嚴重,腦殼碎裂,多處骨折,三度燒傷。原因是顧身上澆上汽油澆後,點燃抱住陸順芳縱身跳樓欲同歸於盡的。張耀龍輕傷,至今仍被公安部門關押,並不允許任何人探望,其中包括受害者唯一的獨生女。
誰是12.20悲劇的製造者?是顧鳳芳還是陸順芳?是閔行、馬橋政府還是從上海到中央各級政府的主管部門和執法監督部門?是地方的信訪部門還是國家信訪局?是誰逼迫這位膽小怕事、只圖安穩過日子的弱女子作出如此瘋狂、愚昧的舉動?回顧張耀龍兩年多的維權過程,罪魁禍首是誰,自然一清二楚了!
強遷前的打擊
馬橋鎮政府從2003年始非法圈地一萬三千畝,拆遷農房三千多戶,其中包括1995年鎮政府帶領農民奔小康建造的花園住宅區——聯工村。該區房屋年齡最長的不到十年,最短的一年多,共有24戶住家,十戶是拆遷許可證範圍內,十四戶屬於拆遷範圍外。張耀龍房屋不屬於拆遷範圍內,由於政府賠償不合理,張無法與動遷組達成協議。
無理無端剝奪工作
2003/11/02. 聯工村委召開拆遷動員大會。2004/01/09. 上海華銀電器有限公司解除同張的勞動關係:「接聯工村委會通知要求,為配合相關部門的動遷工作,公司決定於2004年2月27日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村委會無故剝奪張的工作,逼其接受「提前動遷」。
自下而上投訴無果
張第一次北京上訪:2004/03/10. 張耀龍和本村周宏偉之父——周耀明、董順昌等4人北上進京,到國家信訪局、建設部、中紀委等部門上訪投訴,要求制止地方政府的非法拆遷,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2004/07/21 向國土資源部、監察部投訴舉報
2004/08/06 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第一次投訴
2004/08/06 向上海市檢察院舉報中心舉報
2004/08/12 (區長接待日)向閔行區王洪泉區長上訪投訴
2004/11/05 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第二次投訴
2004/11/05 工農村給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投訴信
2004/11/17 工農村給國土資源部孫文盛部長投訴信(特快專遞)
2004/11/17 工農村給建設部劉志峰副部長投訴信(特快專遞)
2004/11/21 工農村向最高檢察院王振川副院長舉報信(特快專遞)
張第二次北京上訪:2005/07/26.相隔一年多後張第二次到北京,向國家信訪局如實反映情況,國家信訪局給上海市政府信訪局開出287號來訪事項轉送單,由張轉交上海市信訪局。張在《來訪人員登記表》「要求」欄目中填寫:「必須依法對我合理補償;在補償安置協議未達成之前,當地政府要保證我全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非法強遷一路暢通
張耀龍向所有的主管部門、領導反映了情況,但是無法阻止當地政府對拆遷戶的迫害。鎮政府採取「斬首」行動,首先對付北京上訪的拆遷戶。閔行區政府、房地局分別於2004/05/26和2004/11/25對周宏偉、董順昌執行強制拆遷。
2005/06/24 閔行區政府對張耀龍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2005/07/19 對張實施強遷,張不顧生命危險爬上屋頂,強遷未遂。
2005/07/29張在北京上訪,兩級政府對張家突然襲擊,把張耀龍的妻子、女兒、張的哥哥非法扣押拘留長達3個多小時,用暴力把張的花園住宅夷為平地。張妻顧鳳芳被打傷,第五人民醫院驗傷結論:顧鳳芳大面積淤血,軟組織挫傷,身上有十幾處淤血點。無家可歸的張夫婦強行入住村委書記陸順芳的辦公室,女兒寄住學校。
遭受打擊後依舊充當「文明」訪民
張耀龍一夜之間回到了舊社會!辛苦建造溫馨舒適的家,頃刻之間被「人民公僕」搗毀了。張儘管變成了難民,但仍然按照國家對訪民的要求,依法、文明、有序上訪,是名符其實的優秀訪民。
2005/09/07張耀龍給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尹希波發出求救信(特快專遞)
2005/09/18張聯合閔行區26家受害拆遷戶集體上書監察部、國土資源部。根據國務院《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立案標準》和關於監察機關和國土資源部門在查處土地違法違紀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依照事實、出示證據,向兩部委提出《對上海房屋土地管理部門非法批地強制拆遷行為立案的請求》(特快專遞)。
依法、文明、有序上訪換來推諉、敷衍、拖延直至憤慨、絕望、同歸於盡!
向兩部委提出的《立案請求》信被轉至閔行區政府,區房地局信訪辦於2005年11月3日郵來回執——不予受理告示單:「經研究,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不予受理。」張耀龍所作的努力化為烏有!受害拆遷戶們兩年來自下而上向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投訴毫無效果,這才把最後的希望寄托監察部!萬萬沒料到監察部竟然把《立案請求》轉給地方政府處理,不知是何用心?!如果地方政府會糾正自己的違法行為,還需要找監察部嗎?這樣做的後果是給拆遷戶沉重的一棒!對張耀龍是致命的打擊!同時也給違法者撐腰壯膽,使貪官們更加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終而引發12/20同歸於盡的悲劇!
從2005年7月29日至12月19日長達144天,張夫婦一直住在陸順芳辦公室,期間,曾多次被驅逐。張夫婦不但要在艱苦的環境中度日,還要承受拆遷辦、村委(包括陸順芳在內)經常性的刺激:「你去上訪呀,有用嗎?趙明維權網有用嗎?他們來幫你嗎——」無可奈何的顧鳳芳向陸順芳多次雙膝下跪求情,要求解決住房,同意減少補償費。陸強硬地回答:「你現在想通了?想解決問題了?你再去上訪呀!去北京呀!去找趙明維權網呀!叫他們去解決呀——要叫我給你解決,等到旗忠森林體育城工程完成後再給你解決。」(意為:1、一萬三千畝土地上的三千多戶的房屋全部拆完;2、等有了買主、買主的工程項目審批通過、工程完畢後再解決)遙遙無期,要等到何年何月啊?一次次的精神打擊和肉體折磨,他倆憤怒了!絕望了!無法忍受了!
2005年12月20日早晨,顧鳳芳對自己的父母說:「我今天再去求陸順芳,跪下來盡量求她,希望能給我解決,如果陸順芳答應解決,那我們今天就住進給我們安排的房子去,如果今天求不成,今天就要出事,以後我不再來吃飯了」。
聯工村村委書記陸順芳像往常一樣跨進辦公室,張耀龍夫婦哀求陸解決強遷的事,陸傲慢的態度再次激怒張夫婦倆,顧鳳芳拿起汽油澆向自己,點燃後,抱住陸順芳縱身跳樓,同歸於盡。
悲劇未結束高潮還在後頭
悲劇發生後,罪魁禍首的馬橋鎮政府非但不反省,反而更加囂張。副鎮長張偉在馬橋村、望海村、聯建村的拆遷會議上對村民說:「你們不要以為聯工村出了事情我們就害怕了,告訴你們,其實我們一點也不怕!連腳都不會麻一下!這是『毛毛雨』!(上海方言,形容事小,微不足道)現在沒有幾家強遷(指被強制拆遷的農戶不多),下次若有人不肯拆遷的話,就統統強遷!張耀龍家是件小事,如果發生再大的事情我們也不怕——」
不該發生的悲劇卻發生在國際大都市的上海!發生在法制健全的上海!發生在中央高官最多的上海!眾所周知,幾乎所有的土地、拆遷政策,上海的地方法規都要比全國性政策來得更早、更快。然而,在實際的操作中,政策先行的上海,沒能做到按照法規行政,這些官員難道不是「掛羊頭賣狗肉」、「當婊子立牌坊」嗎?!
莊稼人200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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