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魁人反對同性伴侶收養權

【大紀元12月17日訊】一項在12月初進行的調查顯示,89%的魁北克人認為孩子應該有父母或異性伴侶照顧及撫養長大,孩子的這個權利在加拿大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三分之二的魁省人反對同性伴侶收養兒童。

該項報告旨在調查魁北克人對同性伴侶要求有兒童收養權的態度。在被問到孩子是否有權力被自己的父母照顧或撫養時,89%的魁省人表示「十分」或「非常」同意;調查還顯示,64%的魁人認為婚姻應該是一個男子和一個女子之間的關係,他們認為只有這樣孩子的權利才能得到充分保護。

調查顯示,三分之二魁省人反對同性婚姻和同性伴侶享有收養權;17%的魁人則表示可以理解同性結合,不過卻反對他們擁有收養孩子的權力;還有21%的人認為同性伴侶可以享有嚴格控制下的收養權,如在沒有任何異性伴侶能收養孩子時。

另外,83%的魁省人表示政府應該立法保護兒童有權被他們的親生父母照顧和扶養;魁省人還希望他們的國會議員能夠在上週四的國會重申同性婚姻中投贊成票,以保護兒童的權利。31% 的魁省人表示,如果他們的國會議員投票反對這項提案,那麼他們會非常失望。

這項調查是由蒙特利爾MBA研究中心在12月初進行並在12月7日發表的,就在同一天,加拿大國會以175對123票的表決結果,反對政府重新將允許同性婚姻的法案改回到傳統婚姻。

2005年6月,加拿大自由黨政府通過同性婚姻法案’C-38’,承認同性結婚在加拿大為合法。繼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後,加拿大成為全球範圍內第四個法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同性婚姻法誕生以來,在道德、倫理、教育、宗教、人權等領域引發爭議不斷。

加拿大家庭行為聯合會的主席查爾斯.麥可文提(Charles McVety) 上周表示,允許同性婚姻是剝奪了孩子們的權力,他說,「自然給了他們有父親和母親的權利,但是現在很不幸,國會在漠不關心的情況下決定剝奪孩子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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