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訊】依據95年1月18日公布之「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14條第3項之規定:「政府編列預算招標採購或設置之客家電視、原住民電視、台灣宏觀電視等頻道節目之製播,應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後之次年度起,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意即自96年1月1日起,本會「台灣宏觀電視」節目之製作與播送將逕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採限制性招標」方式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並在尊重公視基金會依據「公共電視法」之立法精神及獨立自主製播節目規定,以及不影響海外僑胞收視權益及收視習慣之原則下,經本會與公視基金會雙方多次協商,研訂「台灣宏觀電視」未來節目製作與採購、節目播控與訊號傳送、及「台灣宏觀電視」網頁建置與維護管理之方向,相關內容如次:
節目製作與採購:每日新製及新購節目最少10小時(原14小時),內容將包含國、台、客、英、粵等五種語言之每日新聞,及政經、文化、休閒、兒童、婦女、華語文教學、戲劇、綜藝、即時股市行情及新聞雜誌等類型節目。其中自製之新聞雜誌型節目,每週仍不少於五小時,每集長度一小時,內容包含經濟、休閒、旅遊、英語時事及與政府各部會暨縣市首長及民意代表向僑胞說明政府各項施政情形之談話性節目。
節目播控及訊號傳送:公視基金會本負責「台灣宏觀電視」頻道播送事宜,自96年1月1日起至96年12月31日止,每日將依「台灣宏觀電視」節目表,以全頻道、訊號不間斷向全球播放;並考量現有收視戶權益,安排於亞洲、北美洲、中南美洲、歐非洲、澳洲及紐西蘭等地區各至少有一顆衛星以24小時不鎖碼及不收費方式傳輸訊號,且同意本會轉授權第三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全球友我電視台或公司團體公開播送、傳輸「台灣宏觀電視」節目之權利。另配合政府重大或特殊活動,如四海同心晚會、國慶大會、國慶晚會、跨年晚會……等,辦理全球轉播工作。
「台灣宏觀電視」網頁建置及維護管理:為賡續服務海外收視觀眾,「台灣宏觀電視網頁」仍將提供最新節目介紹、收視步驟、全球城市收視參考表、節目表、僑社新聞查詢、客服信箱及Q&A等服務內容;並持續製作「台灣宏觀網路電視」,提供衛星直播及隨選視訊服務;更新「僑社新聞網」內容,影音報導全球僑社新聞;建置國、台、客、粵、英等五語版「台灣宏觀影音旅遊網」,運用最新網路科技,提供豐富影音節目與短片,俾利僑胞及國際友人欣賞台灣觀光之美與風俗民情。
其他部分:另為加強報導僑社新聞,以凝聚僑心,公視基金會仍將請現任海外特約記者,持續採訪報導全球僑社事務,並擬擴大招募海外志工投入新聞採訪工作,以全面報導僑務,讓全球僑胞分享各地僑情及成功暨感人事跡。
綜上,提供海外僑胞與世界各地華人有關台灣之影音資訊與文化娛樂節目,及增進國際社會對我中華民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動向等各方面之瞭解,將是未來「台灣宏觀電視」節目製播之目標,雖近期因「公視基金會」接辦後節目單元或有調整,衛星傳輸參數或有改變,可能造成僑胞收視習慣之不便,但長期而言,節目型態及內容在「公廣集團」節目挹注下,將更豐富多元可觀,預期未來節目品質應可在公視基金會的努力及本會長期服務僑胞之豐富經驗下,提供最能滿足海外僑胞所需之優質衛星電視頻道。
(亞特蘭大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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