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4日訊】2006年12月7日,來自澳洲悉尼和堪培拉等地的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駐澳洲大使館前舉行集會和新聞發佈會,抗議新加坡當局為討好中共,故意錯判兩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有罪。他們強烈要求新加坡當局糾正這種侵犯人權的行為,還兩名法輪功學員清白。
12月7日下午,在新加坡駐澳洲大使館前,法輪功學員舉行了集會和新聞發佈會,就最近新加坡法庭對「騷擾案」的不公正判決表示抗議,他們稱新加坡當局無視本國憲法、違反本國法律和國際公約,為討好中共,操控法庭,在拒絕證人、證物,又無受害人的情況下草草結案,判「騷擾」成立。並將兩名學員投入監獄。悉尼法輪功學員代表戴志珍和謝焱分別在新聞發佈會上發言,呼籲新加坡政府不要做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他們稱這個案子,全世界都在關注。希望新加坡政府做出正確、有良心的選擇。發佈會主持人Colleen表示,無論如何,新加坡算是個實行民主的國家,應該是講法治的。此次事件,法庭拒絕法輪功學員的證據而匆匆強行結案,是很不公平的。
隨後,澳洲法輪功學員向新加坡駐澳洲的大使館遞交了澳洲法輪大法協會致新加坡政府和駐澳大使館的抗議信,強烈要求新加坡當局撤銷對兩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余文忠的指控,並立即釋放遭無理拘禁的兩位法輪功學員。
抗議信中提出:「新加坡當局對二位學員的指控是一個嚴重的錯誤,為了新加坡國家和民眾的最好利益,應該立即把這個錯誤糾正過來,並向當事的法輪功學員道歉。我們認為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是受到聯合國世界人權公約保護的,我們呼籲新加坡政府能和世界上越來越多的政府一樣向中共發出正義的聲音,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和酷刑,並保障民眾的基本人權。我們希望新加坡當局清楚的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立即釋放兩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余文忠。」
抗議信中希望新加坡政府堅持西方自由民主的基本價值,做出自己有良心的選擇。
今年7月20日,三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黃才華、余文忠和陳培育在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對面和平靜坐,展示內容為「7.20絕食抗議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停止在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橫幅,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文字有可能造成騷擾」為由控上法庭。
這起案件於8月28日開始審訊。開庭前新加坡移民廳撤銷了中國籍陳培育的長期居留准證,而法庭接下來也突然撤銷了對陳培育的控狀,本案的三位當事人成為兩位。
新加坡法庭拒絕接受聯合國的報告作為證據,於11月30日下午判罪名成立,兩名學員黃才華、余文忠分別被罰款1千5百與1千新元。當事人認為審判過程嚴重不公,而拒絕接受審判結果並當場表示上訴,法官則判決先執行裁決後才可上訴。由於兩人拒付罰款,被直接送往監獄各自服刑10天和15天。(//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