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3日訊】[陳慕涵,澳大利亞公民,中醫碩士,衛生信息學碩士。2006年5月她母親香港居民曾愛華因在住所被抄出法輪功書籍、數百張《九評共產黨》和新唐人電視台節目光碟遭上海610非法拘留逮捕,至今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看守所,目前面臨非法審判。具體迫害單位和個人為: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官石耀輝、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李劍軍、浦東新區公安局奚偉忠及張、姓、竺姓警察,上海市公安局王姓警察,浦興路派出所邱麟。自母親被非法關押後,陳慕涵多方呼籲營救,受到澳洲、香港政府及多位議員幫助。7月13日在香港期間,她開始公開每日給母親寫的信。]
媽媽:您好!
今天爸爸終於病倒了。是已經幾十年沒再犯過的嚴重的美尼爾氏綜合症,感覺天旋地轉,站立說話都困難。我知道這是因為甚麼,因為在3天前我們剛剛得到確切的消息:早在40天前,檢察院已經向法院對您提起了公訴,您已經面臨非法審判,而我們一直被蒙在鼓裡。
讓我告訴您整個欺騙的過程:
2個月前的10月8日,檢察官李劍軍(對於這些人我以後都將用真實姓名,我再也不會為他們掩蓋任何罪惡了)在電話裡對爸爸說,因為證據不足,他已經把您的案子退回給了公安局要求補充偵察,時間是兩個月。當時他的態度很好,還笑著說已經看過了爸爸給檢察院寫的要求釋放您的信。
同一天,爸爸來到公安局的門房,讓看門人打電話給自稱您案子承辦人的竺姓、張姓警察——這是自您被非法抓捕以來我們唯一可能聯繫到他們的方法——查證此事。出乎意料地,張姓警察破例下了樓來,臉也不像以前那樣板著,竟然有了笑容。他和爸爸交談了幾分鐘,確認案子已經退回,還主動問爸爸是否要申請取保候審。爸爸說是啊,張姓警察回答他們會考慮的。
這些話燃起了爸爸心中久已熄滅的希望。他把手機號留給了那個警察,把保釋的事情托付給您的律師,回到了香港,希望聽到取保候審被批准,您被釋放的消息。既然案子在公安局,那麼找檢察院和法院就沒有道理,既然打電話到公安局找承辦警察時,總機永遠是把我們接到無人接聽的分機,那麼電話聯繫也沒有意義。那些日子,爸爸每天看《大紀元報》,心情比在上海時好了許多,還常常在電話裡和我說起那些報導。
Steven和我沒有那麼樂觀,我們沒有忘記是同樣的一些人曾經威脅過我們,您仍然在被他們非法審訊。律師方面受到的壓力也從來沒減少過。陳良宇下台,上海局勢不穩定,他們可能是想看一看形勢再說。我們繼續一直給上海的有關部門還有您的看守所寫信,告訴他們法輪功真相和退黨大潮。
您的律師經常打電話給檢察院問案子有沒有送過去,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案子還在公安局。但是他根本聯繫不到承辦警察。11月中旬的時候,他到公安局聯繫辦案,一連幾天在門房讓看門人打電話上去(這也是律師唯一可能聯繫到他們的方法),得到的回答都是承辦人不在或根本沒有甚麼張警察或竺警察。見不到人,連會見和取保候審的申請都沒地方遞。
我知道這個消息是在12月初,於是打電話到公安局的信訪部(這是這個單位的總機唯一給轉的會有人接聽的分機)反映這個情況。那裏的工作人員第一次沒有掛我的電話,而是作了記錄,而且留下了我的聯繫方法,說有了回覆會聯繫我。
當然,他們並沒有聯繫我。一週後,我又去聯繫了他們。這一次我被告知,奚偉忠警察(這是我第一次聽說這個名字)在12月6日回覆說您的案子已經被送到了檢察院。
聽到這個消息,我的心跳好像停了一下。我意識到這可能是一場陰謀。我必須馬上打電話給檢察院,可是我不得不歇了一會兒才有力氣繼續撥號。更令人震驚的事情在後面:檢察院回答說您的案子已經送交法院起訴,時間是40天前的11月1日。
在撥通給法院的電話之前,我休息了更長的時間。法院的刑事審判庭內勤人員告訴我:案子確實早已送到,審案的法官叫石耀輝。她承認法院一般在一個半月裡作判決,按這個時間算,轉眼間您就面臨著非法審判。
有那麼一會兒,我不能接受這個事實,因為這實在太突然了。好不容易緩過來以後,我確認這是一場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聯手搞的陰險的欺騙了:因為在這麼長時間裏,沒有一個單位通知我們家屬任何關於案件的進展,而且檢察院在案子到法院之後還一直在欺騙律師在公安局,公安局則躲著律師,繼續給人以他們還在偵察的假象。他們是想秘密非法審判您呢!
這樣的消息,我不能瞞著爸爸。我只能在告訴他之前說:「爸爸,我要和您說一件事,您一定不要太難過。」可他還是受到了嚴重打擊,念叨著「這不是欺騙嘛」,晚上再也睡不著,凌晨4點給我打電話說他要回上海。第二天他去深圳買機票,遇到以前的老同事,他蒼老憔悴的面容嚇著了對方,連聲問他:「你怎麼變成這樣了?!」他是想回去找那些人評理,但卻很快病了。
過了一天,他強撐著花了近兩個小時去了香港的入境處,希望那裏能把他的抗議信轉給上海,在等候的時候他接到我的電話,氣息微弱地告訴我他發病了,但今天他一定會把這事做完。可是入境處並沒有幫他發這封信。從入境處出來,他邊走邊歇地一點點蹭回到家,打電話求呂伯伯來幫忙。呂伯伯陪著他去醫院看了急診,幫他配藥打針,又送他回家,給他做了飯。
今天就寫到這裡吧。我之所以會寫這些是因為知道等您看到這封信的時候,這些事情早已經過去了。就當是個紀念吧。
女兒
慕涵 上
2006年12月11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