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2月1日報導)一名被廉政公署通緝廿二年前偵緝警員日前落網被捕,今日被押往區域法院提堂。
被告黎志明,五十四歲,周三晚上從羅湖管制站由內地入境時被捕,他被控涉嫌向一名被控為他人進行非法墮胎的女子收受賄賂。法官源麗華准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廿二日再提堂,被告被還押懲教署看管。
有關涉嫌控罪於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間發生,其中一項控罪指黎涉嫌向一名女子收受一萬元,以阻止警方起訴該女子串謀為他人進行墮胎。另一項控罪則指黎涉嫌收受該名女子一萬五千元,以在警方起訴她涉嫌串謀為他人進行墮胎的案件中,影響有關證據以對該女子有利。
黎於八四年因涉嫌觸犯貪污罪行被廉署拘捕及落案起訴,但他其後沒有出庭應訊,法官遂於一九八四年九月發出手令將其緝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