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一名56歲學校清潔女工,涉嫌隱瞞有私人物業及近100萬元銀行存款,為就讀大學的兒子騙取8500元大學學生資助津貼,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早前已承認3項欺詐罪,為兒子騙取8, 500多元的學生資助津貼。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已知道犯錯,並歸還款項,顯示她有悔意,事件對她造成打擊,她已受到教訓,故接受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的報告,三項控罪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56歲被告陳瑞芳與68歲丈夫蔡錦進較早時求情時表示,蔡早年任職地盤工人時意外失去手臂,及後陳任職清潔工人,全家僅靠她每月9000元的收入維生。她須獨力照顧丈夫和3名兒女,為了生計才犯案。蔡錦進已獲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指,被告於2002至2004年期間,替入讀理工大學的兒子,申請學生資助津貼時,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訛稱只有一個銀行戶口,後來被學生資助辦事處揭發她隱瞞資產、10個外幣和股票戶口,合共有100萬元存款,於是報警。(//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