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9日訊】(据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張麗明報導)杭州市兩幢教師宿舍被政府強行清拆,教師不同意賠償安排,向法院申訴。一名教師代表竟被法院指妨礙公務,遭拘留十五天。
董謹原本是浙江省水利水電幹部學校的老師。他向本台粵語組表示,他和二十八名教師原本住在七甲渡口的教師宿舍,2000年,政府進行房屋改革,教師向政府買下宿舍業權,轉為私人物業。但翌年,杭州市政府把那兩幢教師宿舍納入拆遷範圍。多年來,教師們不斷與政府商討賠償安排,並提出訴訟,要求法院頒布拆遷令違法,但不成功,並被截水截電。
今年九月,江幹區法院發出強制執行令,表示要強行清拆兩幢宿舍。上月十二日,董謹前往法院解,但被法院指他不服從判決,即時把他拘留。他說:“我到法院,他要我交鑰匙,簽協議。我說我不能交鑰匙,於是就把我拘留了,不通知我家裡,也不讓我打電話,後來到了監獄,我要求打電話回家,家人才知道我被拘留了,共拘留了十五天。”
董謹說,他所居住的那幢宿舍已在他被拘留其間拆毀,現在剩下一幢宿舍,目前仍有五戶人沒有搬走。他們打算到法院申訴,但得悉董謹的遭遇後,都不敢輕舉妄動,現在他們已投訴無門。董謹說,他們感到很無奈。他說:我現在才體會到,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想治你罪,他想抓你,甚麼都是理由。你總得有個地方讓我們去告狀,但根本沒地方講理,我感到很無奈。作為一個老百姓,遇到這種情況,我怎麼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你根本沒有途徑。
江幹區人民法院接受查詢時表示,按照法律,法院有權拘留阻礙拆遷的居民,若當事人不服,可向中級法院申訴。他說:“法院如果要來強行拆遷,你不同意的話,阻礙拆遷的話,法院是有權力拘留的,這是屬於妨礙公務。”
董謹說,他曾就拘留一事,向杭州市中級法院申請行政復議,但被駁回。他也聯絡過當地記者,但記者說,由於拆遷涉及杭州市政府,媒體不敢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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