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鋒:非暴力抗爭的現實可能與意義

——重讀胡平「重建非暴力抗爭的信心」

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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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近期以來,中國政府加重了對維權運動的打壓,有消息說他們已經把維權作為敵對勢力。宣判陳光誠、逮捕高志晟、郭飛雄,再逮捕力虹、陳樹慶等等。儼然中國的維權運動進入寒冷期。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人發問,在專制中國,面對蠻橫的權力,理性、非暴力,這些到底有多少意義?有無成效?進而也有人重新提出暴力鬥爭、暴力革命。這和八九鎮壓之後的情況有些類似。當時人們面對政府的血腥,對非暴力抗爭喪失信心,一些人提出暴力解決。對此,胡平寫了數篇文章,重申非暴力精神,激勵人們對非暴力抗爭的信心。其中重要的一篇是「重建非暴力抗爭的信心」(《八九民運.第六章》)。這是一篇有遠見的文章,我推薦人們重讀一下。

這篇文章不是情緒高昂的道義說教,而是冷靜理智地對中國的社會、政治、民眾做了深入分析,論述了中國民主運動為甚麼要堅持非暴力抗爭,它的可能性、現實性與希望。對比暴力與非暴力,作者提出:民主運動在中國,非暴力的方式在道義上更可取;在現實上更可行;在成果上更有效。

首先作者反對全盤否定暴力抗爭,而認為暴力抗爭在一定的情況下,具有正當性。比如辛亥革命、美國革命。他說:「我們不贊成對暴力革命無條件反對的簡化觀點。」“假如一個政府一向殘酷地壓迫人民,頑固地拒絕人民有以和平方式表達異議的任何權利,那麼人民就有權採用包括暴力方式在內的一切方式進行反抗。」再,「暴力革命也並非總是導致新的暴政。」可見作者反對暴力、堅持非暴力不是的理想高調,這和左派的和平主義甚不同。

作者之所以不贊成在中國進行暴力抗爭,主要不是認為其不道義,而是因為不現實,沒有實行的可能。現代科技的發展,使國家的軍事能力空前強大,政府與民間的武裝不能對比,這使民眾傳統的暴力抵抗和革命失去意義。49年後,中國不是沒有暴力反抗。個人的暴力抗爭,應該說從來就沒有間斷過,群體的有西北和雲南的回民村落等,文革中某些奪取武裝的造反派也可以算,但對於國家龐大的鋼鐵機器,這些類似於壯烈自殺。有人會說,這是由於規模不夠,但在國家現代監控下,民間的暴力抗爭恰恰就在沒可能形成規模。八九之後,也有流亡海外的人提出暴力反抗,甚至印製了一些指導手冊,但結果如何?大概可以說恰得其反。

當然,國家在轉變過程中,政變常常是最有效、成本最低的,比如中國1976年10月。但這是高層權力內部的事,出於個別人幕後策劃,與民眾無關。並且,政變是偶然的,不可預計,沒有普遍意義。民眾介入不了政變,好,那讓我們盼望等待,可是如果它一百年不發生呢?民運也好、維權也好,需要積極努力地去做,但是其做的也只能是現實而可能的事情。社會是個整體,統治者的門檻再高,也要和民眾發生關係,否則統治誰?因此民眾的非暴力抗爭如果發展到一定規模,把握得當,倒會促進上層權力的分化,甚至導致政變發生。比如1976年的四五運動,就直接促使了六個月後中國高層權力的改變,因為「老傢伙們」看到了人心向背,心裏有了底。八九年五月,北京市民曾經以和平的方式,成功地阻止軍隊進城,並向軍人宣傳不對人民開槍。六四屠殺,也有軍人拒絕執行命令,事後且有多名高級將領聯名抗議。至於趙紫陽、胡啟立就更不用說了。這些說明,民眾的非暴力抗爭,會影響高層權力,促使其分化、倒戈。

記得「六四」當夜,我們幾個人在槍彈中,落荒逃到一個朋友家。大家淚流滿面,有的說應奪取槍支抵抗,有的說要上山打游擊。這是血氣之言,慷慨是慷慨,但是空話,並無可能。那一夜最有力量也最有效的抵抗,實際王維林——白襯衣青年徒手阻擋坦克車隊。無論他最終是死是活,其所產生的力量都是永久和無限的。左右幾支步槍擋不住坦克,那麼就不如徒手,倒更能激發道義的力量。不說民眾,就是當時將坦克停下來的軍人,也是既怯於也敬於王維林的道義精神。這是一個例子,說明在某些情況下,非暴力比暴力更可取,更有力,更召喚道義。當初,蘇軍入侵捷克,捷克人是拿起槍射擊,被大規模屠殺好呢?還是姑娘們譏諷地穿上短裙,給蘇軍士兵獻花好呢?當然,「鮮花」不能阻擋坦克,但是以後蘇聯的垮臺,是否與它入侵捷克而在全世界喪失道義有關呢?再,捷克是個小而有小的國家,夾在各大國的核武競爭中,說入侵就入侵,說沒有就沒有。可是哈維爾提出:人權高於國家主權。靠這一條,小小捷克能挑戰蘇俄、中國。這不是智慧和力量嗎?

權力的存在需要民眾意識的認同,而人的意識認同以道義為主要尺度。如果一種權力失去了道義,也就會失去民眾的認同,而失去民眾認同,它也就瓦解了一大半。人們只是等在機會,積蓄力量將其推倒。毛的權力當初為甚麼那麼牢固,因為人民認為它是道義的,是「大救星」。之後,民眾明白了,看清了中共非道義本貌,就起來反對它。八九就是這樣一場運動。因此,在暴力反抗微乎其微,沒法對抗的狀況下,非暴力抗爭就是更好的選擇。以道義取得民心,以民心瓦解權力,權力的道義負值越大,民眾就越背離它,其就越接近崩潰。權力歸根結底要靠人的認同和接受。胡錦濤說向朝鮮學習,今天中共這麼脆弱,何嚐不想回到毛時代,但為甚麼做不到呢?因為人民看清了它,不再相信它,這是中共權力渙散,政令不行的根本原因。

胡平還提出:「一場正義的鬥爭,除非人們能夠瞭解到其風險的有限性,否則絕大多數人是會敬而遠之的。」“採用非暴力方式抗爭,避免了一下子就把自己處於與當局勢不兩立、你死我活的戰爭狀態。這就是說,採取非暴力手段,人們可以審時度勢地提出恰當的鬥爭目標和實行恰當的鬥爭形式,從而使得所冒風險降低到一個自己可以承受的限度。這一點至關重要。」話說白了,就是眼下中國的民情沒到活不下去,孤注一擲的地步,民眾不願意冒生死之風險,暴力抗爭。民運也好、維權也好,如果主張暴力抗爭,他們倒寧願躲避。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暴力抗爭會嚇跑民眾。而民運、維權離開民眾主體,就是無木之林。反之,目前中國非暴力抗爭倒是民眾能接受的,特別是維權運動。因為他們有自身權益要維護,而且中國法律沒保證,權力胡作非為,他們必須抗爭。而非暴力抗爭的風險不大,因為掉不了腦袋,除少數頭頭,大多也進不了監獄。這樣看,非暴力比暴力還是好的選擇。這就是作者所說:「正確的非暴力鬥爭方式,可以使風險控制在一般常人可以承受的限度之內,因此,它能使更多的人們積極投入。這就是為甚麼非暴力鬥爭比暴力鬥爭更具現實可行性的基本原因。」反之,「如果我們不是致力於重建人們對非暴力抗爭的信心,而是宣稱非暴力抗爭『此路不通』,其結果只能是使廣大的民眾在倍感痛恨之餘轉為悲觀消沉」,從而放棄鬥爭。「經驗一再證明:在那些十分激烈的主張背後,隱藏著的往往是更大的無力感。」作者非常實際,對政治中的人性有準確的把握,在爭取道義的鬥爭中,他能考慮到人性的有限和弱點,估算民眾所能支付的代價,而這是許多人向來忽視的。

民主社會的建立,以人權精神為核心。維護生命和人的權益,是現代政治的目的,也是其準則。暴力革命雖然不見得全都衍變為暴力權力,卻常常導致大規模的流血、動亂,走向反人性反自由的暴力權力,尤其是中國這樣崇尚暴力和權力的國家。對之,歷史有充分的證明。作者理性、現實,但又不失人文理想,他說:「在爭取自由民主的鬥爭中,非暴力方式比暴力方式更可取。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主張非暴力抗爭。」因為「第一,它能最大限度地減少流血犧牲,減少社會震盪:第二,它能保證民主的目標不致在鬥爭中遭到扭曲,並使得我們爭取到的民主內容獲得更堅實可靠的基礎。與此相反,暴力鬥爭則常常會造成巨大的社會動亂,並往往導致以暴易暴的惡性循環。」

應該說,主張暴力抗爭的人,也並不反對非暴力,但他們質疑:面對專制權力,非暴力抗爭是否有效?首先,他們不講理;再,他們將殘酷鎮壓。因而非暴力只適應民主和法制國家;而在專制國家,以非暴力對暴力統治,是一廂情願,羊羔對惡狼。胡平批評了這種觀點,且肯定地提出:在專制社會,非暴力抗爭不僅可取可行,而且有效——比暴力抗爭更有效。我贊成作者的思想。

文章中,胡平澄清了一些有關非暴力的錯誤認識,比如「非暴力方式是訴諸理性的,你講理,對方不講理,你有甚麼辦法?」作者明確指出,「非暴力方式不僅僅是依賴於用理性說服統治者,它主要是用力量迫使統治者讓步。」

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對於傳統的自然、分散的村落社會,其不無道理。因此中國的歷史總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暴力解決。但是今天的世界不全是這樣,國家日益都市化現代化,社會日益靠經濟、信息、交通聯繫為一體,也日益開放,與世界相聯。國家在物質財富上更強大了,但也更笨重了;國家在管理上更有效更發達了,但也更脆弱了。國家需要與世界相聯,也更依賴秩序和效率。其間任何部份的停擺、不合作、抵制,及與外界關係的中斷,都有可能帶來整個社會、國家的癱瘓和混亂。這是現代社會中,民眾非暴力抗爭成為可能、且有效的根本原因。比如,一百年前,邊民抗捐,殺幾個,算不得甚麼,甚至朝廷都不會知道。但前些日子,兩位逃亡的藏民在邊境被槍殺,全世界抗議,聯合國也介入了,中國將為之付出巨大代價。如果以後再遇到此類事情,中國政府可能會更謹慎,這不是由於道義,而是要考慮影響和代價。再如,一個國家的首都,如果多數民眾持續抗議示威、罷工,會導致政府失效,國家癱瘓;如果事情發生在邊遠鄉村,影響就沒這麼大。這是現代社會的特點。非暴力抗爭之被世界普遍接受,不僅在於它得道義性,也在現代社會結構的變化,其使抗爭有效,又使社會的破壞降到最低。反之,暴力抗爭倒不那麼實際了。

八九年,政府開槍鎮壓,並非情願,也是「迫不得已」,因為民眾示威、佔據廣場,幾乎使北京癱瘓,政府喪失控制國家的信譽,國家有失控、發生混亂的危險,中共也有可能喪失權力。戈爾巴喬夫訪華回去就說,中國政府已不能控制局勢。可見學生的和平抗爭並非沒有力量和效用,而是大大的,超乎人們開始的預料,並且其還分裂了中央最高權力。這場運動對於改變中國大有希望,可謂功虧一簣。當然,軍隊最終恢復了「秩序」。胡平認為,八九民運的失敗並非必然,並不證明非暴力鬥爭無效。他說:「八九民運的失敗,並非因為我們的對手是一個殘忍的專制政權,而是因為投入非暴力抗爭的力量還不夠強大。」試想,如果當時全國的鐵路、電訊、商業人員全體罷工,那將會怎樣?大概軍隊鎮壓也不行,而軍隊也會倒戈,拒絕執行命令。作者比喻:「假如整個中國僅僅就是一個北京(或一個河北省),那麼中共當局除了讓步之外別無它途。」胡平在《八九民運反思》裡詳細地論證了八九民運的失敗,其也是學生犯了策略上的錯誤。只要我們今後更加注意運用正確的策略,民運就可以取得一個又一個的勝利。

在中國的非暴力抗爭中,人們忽視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法輪功。六四之後,中國最殘酷的鎮壓是對法輪功。面對迫害,為維護信仰,法輪功進行了49年以來最頑強的集體抗爭,而他們的抗爭是非暴力的。十多年了,抗爭仍然在繼續,他們沒有被消滅,反而影響越來越大,信仰越來越高昂,不斷獲得更多的同情和支持。他們的非暴力抗爭不僅有效,而且是成功的。在這場較量中,中共的鎮壓倒是失敗的。可以肯定,法輪功一定比中共更長久。你可以不認同法輪功,不贊成他們的某些做法,但得看到他們抗爭的道義性,看到非暴力抗爭的力量和效用。一些人質疑中國的非暴力抗爭,但對法輪功怎麼解釋呢?當然,法輪功是宗教,和民運、維權還不一樣,不能同樣要求,但他們畢竟是非暴力抗爭,是在當下的中國,是中國民眾所為。

「非暴力抗爭所表達的不僅僅是觀念或觀點,更重要的,它表達的是意志。一種活生生的、積極的、行動中的意志。如果說暴力抗爭是藉助於對統治者直接造成肉體傷害而迫使對方接受自己的意志的話,那麼非暴力抗爭則是藉助於瓦解統治者的權力基礎,而同樣達到迫使對方讓步的目的。畢竟,權力是關係,是治者與被治者雙邊的關係。當被治者用實際行動拒絕服從治者時,治者的權力就不存在了。因而非暴力抗爭同樣是具有強制性的。」這是作者關於專制國家的非暴力抗爭的一段精闢論述。蘇聯、東歐的變革就是如此發生的。如果說羅爾斯的「公民不服從」是民主國家,民眾以非暴力方式抗拒不合理、不公正的法律;那麼在專制國家,它就是民眾以非暴力的方式抗爭專橫權力,迫使其退讓,接受法律,以至交還權力,改變規則,建立公正。這兩種非暴力抗爭,後者遠比前者困難,有更多的犧牲和代價,我們不能簡單地按前者衡量後者。

毛後的中國,極權走向後極權。總的趨勢是,社會劇烈變化,中央集權衰落,制度蛻變瓦解,官員普遍腐敗正是這個制度和權力走向沒落瓦解的標誌。比如,現在許多地方權力的統治要藉助黑社會,這說明權力和制度部份失效。當然,中共還是專制權力,眼下還有繼續統治著鎮壓著,但是如果將近三十年連續起來看,中國的自由民主的訴求、非暴力抗爭的空間不僅是存在的,並且逐步擴大;這和中國的極權權力與制度的衰落成正比。

不著眼歷史趨勢,看不到中國各種可能的空間,這不僅會喪失機會,也會讓人們放棄努力。

非暴力抗爭可以是合法的,但是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是非法的,如抵制某些惡法。羅莎女士堅持不給白人讓座位,違反當時美國的種族隔離法;甘地的獨立運動,違法當時英帝國統治下的印度憲法;「八九」民眾堵軍車,違反當時的戒嚴令。這些就是對惡法的抵制,他們的非暴力抗爭代表道義,改變了歷史。總之,非暴力運動是維護人權,維護正義,維護自由與和平,他們遵守所有合理的法律和規則,但是如果統治者制定某些惡法來扼殺人性,剝奪人的自由和權利,壓搾人民,那麼民眾就可以對之反抗,不接受它。

具體到中國現實,民運或維權實際主要是民眾要求健全法律、落實法律,要求法大於權,要求權力遵循法律,接收法律的制約和裁決。我們看到民運和維權中,民眾都是以法律抗爭權力。從這點來說,民運、維權是民眾以法抗權的鬥爭。這和羅爾斯的民主國家的「公民不服從」不一樣。應該說中國的民運、維權更有正義性,中國民眾所要求的、他們的行為都在法律之內,即使這些法律是中共自己定。比如民運所要求的言論、思想、信仰、出版、結社和示威自由、民主選舉等,都是憲法規定的,但是中共不落實。維權中,民眾權益受侵犯主要都是官商勾結非法掠奪,而法權一體,司法不獨立,法律一紙空文,不能公正判決。近三十年以來,中國民眾的最大訴求,就是健全法律,實行法律,法律高於權力,非暴力抗爭和中國民眾的這種要求是一致的,而且有助於國家走上法制的目的。

在中國,民眾的權利被剝奪得非常徹底,從生育到選舉,而最要命的一項,是權力剝奪了民眾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也就是權力可以任意掠奪壓迫人,而民眾卻不允許保護自己,不允許他們說話、告官、抗議、結社、發佈新聞,甚至上訪也被打壓。為此,中國民眾的維權內容是廣闊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只要占理,有道義性,堅持非暴力,比如:上訪、訴諸法律、網絡討論、輿論呼籲、門前抗議、地下出版、集會、遊行、演講、靜坐、罷工、發佈新聞、組織農會、獨立競選、護地、拒遷、抗捐、絕食、聯署、國際聲援等等。由個人到集體,由非組織到組織,由法庭到街頭,由合法到非法,由區域到普遍,這些可以交叉,但也逐步發展。如果每個權益受侵害的公民都在其中某一方面行動起來,那已經是一場有義有力有效的全民非暴力維權運動了。這是中國民眾為自身權益的和平抗爭,是促進中國走向民主,建立公正,真正建立和諧社會的基礎和希望。

中國雖然在鎮壓,但就以上,或此或彼,中國還是有許多空間的。抓了判了一些人,並不意味中國就會回到毛時代,非暴力抗爭再無可能。78年以來,中國每一次鎮壓,隨後社會都是更開放,有了更多的自由空間,民主牆、精神污染、自由化、八九等等,我們可以縱向比較回顧一下。歷史潮流所在,起起伏伏,不是誰能阻止的。判了陳光誠,抓了高志晟、郭飛雄,但擋不了千百萬失地農民繼續抗爭,他們迫切需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中國的維權運動是自發的,又廣泛的民眾基礎。如果說民運需要領袖,而維權則不需要領袖。各地民眾有他們自己的權益,也有他們自己的領導者。從這點說,中國的維權是鎮壓不了的,除非民眾權益不再受侵害。這點,民運與維權不同。10月15日,溫家寶在廣州主持第一百屆廣交會,順德上千失地農民到省政府靜坐抗議,另一千失地農民從佛山出發,但被中途攔截。中國維權已經由知識人呼籲,進入民眾主體的行動。這些農民的維權活動,絲毫沒受郭飛雄被逮捕的影響。

中國政府現在鎮壓的是維權運動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幾個主要代表人物——至今人數還不是很多。而維權運動的主體是民眾,他們人數眾多,而大多數維權又不違法律,是和平的,且有理,這使政府想鎮壓也無法鎮壓。這也是非暴力的好處,民眾廣泛參加,政府無可奈何,就是抓了一些領袖,也當不了民眾要維護自身權益。可以預計,這次鎮壓對維權運動有損失,但卻不會就此像八九那樣被壓下去,而會按照民眾對權益的要求自然增長。我們看到,中國政府在鎮壓的同時,出於鞏固權力,也在進一步收緊圈占土地的政策,整治腐敗,提出向民眾分讓改革利益,這些是向民眾的某些被迫讓步,而這是數年來民眾維權抗爭的結果。需要看到,民眾非暴力維權抗爭是有效果的,會迫使政府做出些許讓步,就整體也是無法鎮壓住的。

中國政府這次鎮壓,是對維權運動的打擊。但是我們不能指望,中國的維權運動一帆風順,例如八九,當時人們以為政府不會開槍,太天真,結果有了殺戮,之後是多數人的屈服和放棄。期望得太平順了,遇到了挫折,就會失望,進而放棄。我們要看到政府的殘酷,但是它的殘酷不是在今天才如此,在開始的時候就應該清楚。抗爭專制權力,它怎麼可能不抓人,不關人?不殺人,就已經是很大「進步」了。在專制社會的一些傑出的民眾領袖、異議政治家坐牢是必然的。極權國家的反對派民眾領袖大多坐過牢。不是說這些是好事情,而是說在專制社會,鎮壓不可避免,是普遍性的,也是抗爭所必付的代價——即使是非暴力。國民黨比中共不知道強多少,看看今日台灣政要有多少人坐過牢。暴力抗爭不是不遭迫害,而是比大規模流血好得多,比不抗爭也要好。

用政府的鎮壓否定非暴力抗爭,是因為我們把政治抗爭看得太簡單太容易了,太理想化,缺少對於其困難、艱險、殘酷、長期的準備。無論怎麼說,這次鎮壓——至目前為止,還不能說殘酷於六四和鎮壓法輪功。從八九,學生為主的意識抗爭,到目前維權,民眾為主的權益抗爭,中國有了根本性的變化。就目前形勢,對非暴力抗爭失望,轉而訴求暴力,說明我們在政治上尚不成熟,還沒擺脫浪漫激情的方式,由過高期待,轉而過分悲觀,再而冒險激進,再而就會虛無了。這是「大革命」的精神方式,是有害的,也不合乎中國民眾維護自身權益的要求。維護民眾的切身權益,是中國維權運動的基本出發點。

以上,我們主要是從現實、策略上肯定中國的非暴力抗爭,而非暴力抗爭還有深遠的文明意義。

這篇文章開始,胡平首先說:「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上。差不多所有重大成功的政治變革都是以暴力手段完成的,包括國共兩黨奪得政權的事例在內。因此,長期以來,許多中國人已經習慣於把暴力鬥爭視為唯一可行、唯一有效的政治鬥爭方式,並且給暴力鬥爭塗上了厚厚的一層道義神聖的油彩。……正是出於這種對暴力革命的崇拜,才使得億萬中國人民會對赫魯曉夫的修正主義深表鄙視,並導致了在文化革命中綿延數年的武鬥之風。」

中國的民族性,有很殘酷的一面,毛的幾十年又將之充分發展,中國深陷於仇恨、敵意中,暴行氾濫。中國不僅面對的是專制度;也還有毛留給我們的遺產:仇恨、極端意識、暴力崇拜,以及中國幾千年以來人性中的殘酷。在中國的制度變革中,堅持非暴力抗爭有助於避免以暴易暴,走出毛的陰影,改造民族仇視殘酷的一面,提高中國民族的文明程度。在中國以暴易暴的惡性循環中,非暴力抗爭伸延出另一條道路,使中國走向理性、秩序與和平。中國今天的政治,不僅只是為了現在,也要有益於中國的未來,給中國的未來帶來建設與希望。

在中國的專制中,抗爭就要遭到迫害和鎮壓,非暴力抗爭不意味,我們是非暴力的,對方也應該是講理、非暴力的,否則就不成立。非暴力抗爭本身就意味以非暴力對抗暴力,以文明對抗野蠻。非暴力是道義的姿態,但也是受難的姿態。如果遇到暴力、遇到鎮壓,就放棄,就要以暴抗暴,那就不是非暴力了。甘地、馬丁.路德金作為非暴力者恰恰死於暴力,這不是對他們的譏諷,也不能成為對非暴力的否定——只有毛才這樣看待,而正是體現了非暴力的本質,他們的死昇華了非暴力精神,增加了它的意義和力量。今天非暴力抗爭已經被世界普遍接受,他們起了重要作用。說到底,非暴力抗爭是為文明而戰。我們反抗專制,維護人權,本身是為了走向文明。@

2006年10月

(原載《人與人權》)(//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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