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破空:中國與台灣,天差地別

---- 在紐約台灣會館的演講

陳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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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最近的事態證明,在台灣,所謂「司法被政治介入」、「司法被權力壟斷」之說,根本不成立。台灣司法獨立,制度健全,有目共睹。而且,比諸以往,有更高的道德標準和司法標準。這本身,就是台灣民主化的成就。

台灣有人反貪腐,這是好事。但不能持雙重標準。比如,某個案子,如果司法不起訴,就質問「這是什麼檢調?」、斥為「司法黑暗」;如果起訴了,就稱讚「司法公正」,歡呼「勝利」。這跟前些年選舉中的情形很相似,贏了就承認,輸了就抗爭。甚至,重新點票了,司法也裁決了,還是不承認。一切以自己為標準,這不是應有的民主素養。事實證明,台灣司法獨立,毋庸置疑。

台灣做到了司法獨立,也應該做到新聞獨立。有的媒體主持人,在特定時候,穿紅衣,戴紅帽,聽到起訴消息,喜形於色,甚至在電視上拍手,都有違職業道德和規範。普通人可以這麼做,但你是節目主持人,你應該中立、客觀、理性,否則就是不合格。就是不懂得什麼叫輿論的獨立和公正。

有的政治人物,在台灣,口口聲聲「反貪腐」,但卻與中國大陸的貪腐政權眉來眼去,親如兄弟。這又是一種雙重標準。為什麼說中國大陸的政權是貪腐政權?因為,它拒絕新聞自由,拒絕司法獨立,堅持一黨制、一元化、「一把手說了算」,本身就為官場腐敗大開了方便之門。中共官場,腐敗到什麼程度?大家都熟知一個說法:讓全國大小官員排隊,如果朝他們每人開一槍,肯定有冤枉的;如果隔一個開一槍,肯定有漏網的。

中共也在「反腐」,然而,都僅僅是出於權力鬥爭的需要。反對腐敗,卻不反對滋生腐敗的制度,這是假反腐。如果是真反腐,那就應該實行政改,實現新聞自由,保障司法獨立,民主地和公開地選罷官員。

台灣辦案,由司法部門獨立展開。連總統,都可以查一個翻箱倒櫃、天翻地覆。中國大陸辦案,卻由中共內部的「中紀委」把持。想查誰就查誰,想不查誰就不查誰。自己查自己,就跟一個人自己打自己屁股一樣,永遠打不疼,下不了重手。由此可見,中國大陸與台灣的差距,有多麼巨大!簡直是天差地別。

有人在台灣爆料,本來受邀到北大演講。但最後卻被中共拒絕。因為提到了「新聞自由」。這個人到北大去,僅僅是要爆台灣的料,講台灣的新聞自由,都為中共所不容;如果去爆中共的料,講中國的新聞自由,那還得了?恐怕真是「不到長城,先到秦城」了。台灣有的政治人物,到中國大陸,直接就是與中共大貪官握手,卻毫無忌諱。比如中共政協主席賈慶林,是出面接待台灣政要的主要人物,各類案件纏身,在可以預見的時間裡,賈某注定將在權力鬥爭中下台。

台灣的這些政治人物,與中共貪腐政權打得火熱,非常危險。中共給你好處,送大熊貓、金絲猴,那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但你主動上門,那是「雞給黃鼠狼拜年,自投羅網」。我說過,雞與黃鼠狼互相拜年,在目前的情況下,很容易爆發「禽流感」。

前段時間,台灣倒和挺的風潮很旺。有朋友問我挺誰?我說我兩個都挺。我說的兩個都挺,一個是挺民主,一個是挺台灣。台灣的發展,已經證明,民主已經是台灣的符號,台灣已經是民主的代名詞。任何風風雨雨,都不可能動搖台灣民主的基石。作為中國民運人士,我們為此感到欣慰。

謝謝大家!

(11/4/06 於紐約台灣會館)(//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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