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燕明採訪報導)繼程翔上訴不開庭之後,紐約時報駐北京辦事處研究員趙巖也遭到同樣命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拒絕開庭審理趙巖案,趙巖及其律師認為這等同剝奪了辯護的權利。國際新聞記者組織「無國界記者」認為此舉顯示中共當局不願面對真相。
趙巖二零零四年十月被國家安全部門逮捕,指他把前領導人江澤民將辭去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消息提前告訴紐約時報,涉嫌洩露國家機密。趙巖當時是該報北京辦事處研究員。但紐約時報和趙巖本人都否認。
二零零六年三月,北京檢察機關撤銷了對趙巖的指控,但是,仍沒有釋放他。五月中旬,檢察院宣佈重新起訴趙巖,罪名是涉嫌欺詐。八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洩密罪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欺詐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趙巖不服提出上訴。
國際新聞記者組織「無國界記者」星期一的消息說,二審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知趙巖的律師北京安平城律師事務所的關安平稱,二審不開庭審理。記者星期二訪問了關律師,他介紹說—-
關安平:「我們是在十一月的一號、二號吧得到通知,法院決定不開庭,為什麼呢,它(法庭)不解釋。我們曾在十月八日要求它必須公開開庭審理,必須傳證人到庭取證,避免冤案,但沒有回答,還是作了一個決定說不開庭。」
關安平已在星期二把不開庭的消息告訴了趙巖,他說,趙巖對此感到十分不解—-
關安平:「今天我見到了他(趙巖),他很驚訝的說怎麼會這樣,他要求我向新聞界來說明這一點,要求國際上的人權組織關注他的案子。」
趙巖被指控所謂欺詐的罪行發生在二零零一年。公訴方稱,趙巖收了黑龍江人馮善臣兩萬元的報酬,答應幫他呼籲解除馮善臣的勞動教養,但趙巖收了錢卻沒有辦事。
關安平律師表示,控方提出的收錢的證據絕大部分是傳言,不足為證。只有一個現場證據,但這個證據的取證過程不合法,並且證人全部是馮善臣的親屬,一審時又沒有到庭接受質證。律師當時己提出異議,認為,這些證言證詞的真偽對判斷趙巖有罪還是無罪有決定性的影響,應接受控辯雙方的質證,但法庭沒有響應。
因此,二審前,律師提出對這些證人作測謊鑒定等要求。現在不開庭審理等於剝奪趙巖辯護的權利。關律師又補充說,他們找到了有利於趙巖的新證據,即,在趙巖的呼籲下,馮善臣的勞教被撤銷了—-
關安平:「馮善臣的勞教被撤銷了。這意味著當時他去找趙巖去呼籲不公平的事已經解決了。」
記者:「這一定是趙巖的功勞嗎?」
關安平:「那當然啦。我還特地去查了(呼籲解除馮善臣勞教的)文章發表的情況。因為文章是趙巖讓一個記者寫出來登在趙巖工作的改革雜誌上。然後第二次登的文章,由一個中央高級領導人(看到後)批了,批到當地就把馮善臣的勞教給撤了,這不等於客觀上就幫助他了嗎?」
對於程翔和趙巖兩個案子上訴都不開庭審理,「無國界記者」表示震驚。發言人布羅塞爾表示—-
布羅塞爾:「在趙巖洗脫了洩密罪之後,我們以為他可以有一個新的機會(在庭上辯白)來回顧過去發生的事情,並證明他完全沒有涉嫌什麼欺詐罪。但很不幸,我認為,北京作了一個非常錯誤的決定,法院拒絕開庭審理,不讓趙巖在審理中講清事實真相,這很讓人震驚。
我們認為這樣的決定顯示中國的司法當局是刻意阻止一個公平的審理,他們不願面對真相。」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