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賴富元場面失控 80老父紮寨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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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 希文采訪報導)11月3號中午,賴富元80多歲的老父親進駐檢察院,稱:「不放兒子不回家」。此事由二審引發。

因拒絕違法出讓土地而被打昏強捕的成都溫江公平鎮太極村6組組長賴富元,11月2日以「妨礙公務」罪在溫江縣法院舉行第二次庭審。由於法官允許控方舉證非法偵查所得的、與本案並無關連的證據,多次打斷被告賴富元辯護律師的發言,使到場聽眾頗為反感,遂要求控方證人出庭說明。庭審過程中,隨著控辯雙方激烈論爭、分歧巨大,場面一度出現騷動,但在律師的安撫下又復安靜。但,當法官最後宣佈以其他罪名改日再審時,場面突然失控,哭喊、怒罵聲充斥,更有人包括賴富元老父都越過警戒線朝審判台法官方向衝去,法官幸得法警奮力保護,才突圍脫身,迅離現場。

村民圍聚溫江法院(六四天網)


警察對付聲援賴富元的村民(六四天網)


11月3號中午,賴富元80多歲的老父親,帶上行李和生活物品前往溫江縣檢察院要兒子。當天下午,溫江區委緊急應對,最後決定由政法委書記帶人及防爆警察到現場緊急協調。但賴氏老父說「不放兒子不回家」、「既然無罪就應該放人」。

因老人拒絕撤離,溫江區醫院醫生對賴氏父親身體進行了全面檢查。認為身體狀況尚好,於是同意將老人安排在檢察院內的辦公室居住,避免造成更大影響。

11月2號,溫江縣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賴富元案,老父親臨現場,見兒子被折磨的體瘦脫像,受到刺激,當場落淚並給法官跪下要求當庭放人。後聽審判長說變更罪名擇日再審,老人火了,立即和村民一道衝過法庭警戒區,找檢察官理論,但官員們已從後門逃出。

據瞭解,11月2號的庭審從入場開始,民眾情緒就十分對立、衝突不斷。一位到場的目擊者告訴記者,要參加旁聽的人太多了,不僅是賴富元所在的村組全來了,還有很多外鄉人。因為溫江地區非法征地的事情太多了,涉及大批失地農民,好多人趕來想看一下這些問題究竟能不能循法律途徑解決,法律還有沒有能力保護百姓。同時,賴富元是村民否決官方人選直接選出來的代表,這次又代表村民利益和政府對抗拒絕出讓耕地,威望極高,村民都踴躍到場想做點什麼將他解救出來,家人也想趁此見他一面,誰都拚命的、爭著搶著要進來,所以在門口就和警察幹上了。這次裡外都站滿了人,人人都牽在案子上。

有幸進入法庭內旁聽的一位杜姓村民介紹說,法官明顯偏袒控方。他們舉證的東西根本不實,即無證人到場,也無實證,一聽都是牽強俯會沒有說服力的東西。可是,法官卻給他們充裕的時間鼓勵他們去說,而辨方律師的發言總被打斷,禁止甚至限制。根本就不公正,如果不是律師的安撫,真不一定會發生什麼事情。

律師和旁听者合影(六四天網)


前來旁听二審的民眾(六四天網)


律師冉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庭審還是很成功的。他說:「這次庭審中他們出示了兩種證據:第一組證據是在九月份搞出來的。公安偵查已經到6月30號就截止了;第二組證據是在十月十日以後補充偵查期間搞出來的, 9月份正處於法院審案期間,在法官審案過程中補充偵查,這是違法的,屬於非法偵察。」

冉律師還說:「他們這是找不到據,沒辦法才強拉硬扯找其他的一些所謂證據。因為本案是涉及拆遷當中的妨礙公務,他們把什麼違章建設、亂搭亂建、男女對罵等這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扯進來,照這樣審下去,肯定會把賴富元審出叛國罪來。我已當庭指出這不是本案要審的東西,如果你們認為被告人在其他方面還有犯罪行為,你們另案偵查起訴就是了。

該案從交到法院開始至今已經三個多月了,審限期到23號截止,還可以延長半個月,在下個月的8號左右審限就到了。我已經跟法官說了,如果這樣審判下去,檢察院找出十個八個幾十個的罪名,我這個律師一年兩年三年就打一個案子,你們法官也就圍繞這一件事永遠地幹下去,那就沒有截止了。這已經違反中國法律規定,作為律師我一定要把這些話在法律上說明白。審限之前你們該怎麼樣就怎麼樣,有罪你就判罪,無罪你就放人,從法律角度上看已經結案沒有什麼多餘的過程。以後再有什麼庭審我也不會參加了。」

當記者問及律師對這個案子的結果有什麼看法時,冉彤律師說:「按照正常的法律情況來說肯定是無條件、無罪放人。」

冉彤律師在法庭上義正詞嚴的發言,贏得了被告家屬及旁聽者的熱烈支持。律師對安撫法庭秩序起了相當大的作用。冉彤律師表示律師肯定是代表老百姓的利益,維護法律的尊嚴,這些事情律師不做誰做,律師不說誰說。對於此案的有力辯護,冉律師說:「我按照中國的法律盡力去做了,我還是很感自豪。」

據賴富元隔壁的鄰居親眼目睹,2006年4月24日下午3點左右,突然來了兩輛車牌號為:川AK344,川AC9104的警車,從裡面下來8名穿警服的人,湧進賴富元服裝店抓住賴富元就打,打昏後抬上警車拉跑了。對此,律師認為他們抓人和超期偵查羅織罪名是嚴重違法的。

針對二審法官的當庭表現,冉律師說,因為這個案子影響比較大,法官也是頂著壓力辦案。不管怎麼樣從法律角度看,庭審還算正常,在審判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我們只能等待結果。

旁聽者描述,賴富元原來180多斤的健壯身體,短短幾個月已消瘦的不足100斤,看到他虛弱憔悴的樣子,80多歲的父母當庭就哭了,老人還給法官下跪,要法官開恩,那場面讓男人都忍不住落淚。

賴富元案件所涉及的問題是:2002年11月5日本組土地15餘畝被原組長先租後征租給成都市森宇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商品房開發。2006年4月15日,溫江區公平鎮街道辦事處要賴富元簽 「代為征地協議書」, 賴富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的有關規定無論是基本農田還是鄉鎮建設用地, 都不允許用於商品房開發的原則拒絕簽約,以防止區政府將基本農田交給成都市森宇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商品房開發。

2006年4月16日賴富元將此事舉報有關部門。但2006年4月17日,溫江區國土資源局就作出了」關於森宇房地產開發公司二期用地的情況說明」,明確太極村6組土地為鄉鎮建設使用. 賴富元認為溫江區國土資源局的情況說明也是違法的。

村民介紹,因前期的租賃合同中籤有違約罰款條款,政府一面要交違約金,一面也毀了官員從中獲利的好事,所以就必須捏造罪名把賴富元抓起來、關進去,免得在外面妨礙貪官斂財的道行。這就是「妨礙公務罪」的由來。

因此,大多數村民對庭審的結果不報希望,他們說:「不是理不理的,而是能不能讓賴富元在外面呆著的問題。他絆腳就得關個地方,這就是當權者的理。要想讓他進去,還愁找不到罪名?共產黨打從開張的時候,就沒錯過。那些槍、軍隊、鎮壓機器都是捍衛真理的絕對保證,一句話,天不變,百姓沒法活。」(//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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