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1月30日報導)立法會討論近期食物安全事件,政府建議立例,禁止沒有衛生證明的蛋類入口,加強食物安全保障。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嘉麗表示,他們擬立法禁止沒有衛生證明的蛋類入口,入口蛋商要向當局登記。她指出,現時法例中食環署沒有權力強制回收懷疑有問題的食物,建議修例賦予權力。
她亦解釋食物安全中心當日沒有公布,裕華國貨曾入口問題鴨蛋的消息,是中心評估風險不大,故沒有即時公布。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長周一嶽表示,食環署在通報問題上,判斷有誤差,未能將資料及時通報局方,而是等待澄清所有疑點後才作匯報。
他指出,確有需要改善局與署之間的溝通,而食環署已汲取教訓,將在訊息傳達方面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