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大宇集團財務醜聞 董座改判八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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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首爾三日法新電)南韓法院週五裁定,對於大宇集團創辦人、董事長金宇中財務詐欺、侵吞公款案,維持有罪判決,但由原來的十年有期徒刑改為八年半。

大宇集團倒閉與經濟詐欺案,可謂南韓史上最大的財務醜聞之一。在一九九九年亞洲金融危機時,大宇集團負債八百二十億美元,當時南韓政府被迫以三十兆韓元紓困大宇,相當目前的三百一十七億美元。

當時大宇集團宣告倒閉,金宇中逃亡海外,並被指控非法移轉資金三十二億美元到海外;在一九九七年到一九九八年間,他下令公司行政主管,向銀行虛報公司資產,非法超貸。

在潛逃海外六年後,金宇中去年六月回國被捕,羈押候審;今年五月南韓中央地方法院判決,處以十年有期徒刑,並且勒令繳回約二百億美元以上資產與罰鍰。

在上訴之後,今天南韓最高法院維持有罪判決,但有期徒刑縮短,由今年五月間的判決十年,改為八年六個月徒刑。

六十九歲的金宇中,曾經接受心臟繞道手術。他向法院請求保外就醫,希望在醫院停留久一點,但法院已經駁回他的請求,週一他已返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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