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80) LC﹐ I-140﹐I-485﹐AC21 和換僱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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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三百八十﹕ 我剛遞交了I-140﹐已打算轉換工作。新雇主的H-1B九月底已遞交移民局﹐听說近期H-1B速度變慢﹐要等到十月底才能拿到Receipt Notice﹐而我目前工作的實驗室即將10月17號關閉。請問﹕

1. 我在拿到新H-1B之前等待的這段時間算合法逗留嗎﹖有沒有時間范圍的限制?
2. 有人建議馬上遞交1-485﹐是不是必須這樣做才能維持合法身份﹖

解答﹕如果你正在用H-1B 替你申請I-140 的那家公司工作﹐你可以在新的公司遞交H-1B的申請後立刻在新的公司工作﹐而不必等拿到收據才能上工。這是AC21 法律的一項內容﹐更不必等拿到批准通知書﹐才開始工作。如果新的H-1B 批准﹐你的工作起始日就是你申請的那一天的日子(或第二天)。但如果被拒﹐你在新公司工作期間算是合法的。但你已失去身份。

以你的情況﹐最好別報I-485。為什麼呢﹖因為幫你申請I-140 的公司已經關閉。而I-140 就必須撤消﹔如果此時你報上I-485﹐最後還是會被拒的。如果你或公司不通知移民局那個實驗室已關閉﹐卻繼續申請I-140 和I-485﹐這就是在欺騙移民局。

如果你是用EB-1(a)申請的I-140﹐這是你自己的申請﹐和你老的僱主就沒有關係。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第一類優先現在有名額。如果你是用一類優先申請﹐你就可以報I-485。如果你是用國家利益豁免申請I-140﹐而你是中國大陸出生的﹐你就不能立即報I-485﹐因為現在沒有名額。

然而﹐即使報上-485﹐你必須要維持你的H-1B 身份。因為如果你的I-140沒有批准﹐如果你又放棄了I-1B 或你新的H-1B被拒﹐你就失去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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