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9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李書璇報導)菸害防制法規定商店不可以販賣菸品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但根據消基會公佈的一項調查,全國菸品販賣場中高達七成四違法販賣,其中五大便利超商違法販賣的情形也高達七成,消基會認為政府單位應加強稽查,不要讓販賣商協助菸商戕害未成年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2條明文規定,販賣菸品的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者;要是有菸品販賣場所違法賣菸給未成年青少年,違者可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下罰鍰。
不過消基會日前訪查全國25縣市119家菸品販賣場後發現,有7成店家連年齡身分都不確認,就賣給身著學生制服的消費者;另有5家店家在學生表示未帶可證明年齡的證件下仍販售菸品,總計全國違法販賣比率為74.7%,此次測試更發現,五大連鎖超商竟高達70.4%會賣菸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其中更有便利超商賣煙給未成年青少年比例高達九成,不過便利商店的蕭店長則澄清說,看起來很年輕的顧客買菸的話他們一定會看證件。
但是消基會說,5大連鎖便利超商系統加總起來,共有8千多個通路,有7成以上的高比例違法賣菸,等於是協助菸商戕害這些未成年青少年的身心,消基會要求政府相關機關加強稽查以及對各超商通路及其他菸品販賣場所的負責人與從業人員的售菸基本標準作業流程(S.O.P.)訓練,不要再讓她們成為讓青少年受菸害荼毒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