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採訪報導﹚因揭露計劃生育被官方報復,判刑四年零三個月的盲人維權者陳光誠一案,星期一開庭重審。他的家人得以出庭作證,律師也作出有力的質證和辯護。而辯方就第二項指控要求出庭的證人,則都在官方阻撓下無法到場,律師李勁松退庭抗議。
盲人維權者陳光誠被當局起訴故意破壞財物罪和聚衆擾亂交通罪一案重審,星期一早上八點半在沂南縣法院開庭。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媽媽王金香以及三哥陳光軍以證人身份出庭。大哥陳光福旁聽。
庭審直到傍晚六點才結束,剛離開法院的辯護律師李方平接受記者訪問,講述庭審情况—
李方平:我們的質證意見是比較强烈的,法官一開始時有些偏袒的,我跟他有幾次言語上的交鋒,後他責令將我驅出法庭。隨後他們休庭十五分鐘,也研究了,也找我談話。後來回去他們的態度就有所改變,充分尊重了我們的自由表達,包括辯論也沒有打斷我們。反倒是檢察機關公訴人有二、三十次對我們提出抗議,說什麽什麽與本案無關,法官都認爲抗議無效。
記者:檢察機關的這次的證人證言有沒有什麽改變?
李方平:沒有任何改變,這些人都是非法看守陳光誠的政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綁架搜查陳光誠的公安幹警,當庭對他們進行質問,他們也是啞口無言的。
當辯方對檢方提供的證人證言進行嚴厲質問的同時,辯方提供的證人袁偉靜當晚接受記者訪問時說,檢方沒有對她提問—
袁偉靜:兩次(她就兩項指控分別出庭作證時)他都沒有問我,我知道他沒有得問。
陳光誠案一審和重審都有到場旁聽的大哥陳光福比較兩次審訊—
陳光福:程序上、法院的角度上來說,變得有一點人性化,就是說一審時那種蠻不講理,不可一世的態度有所轉變。
而一審和重審的另一大分別,是這次陳光誠有自己的律師辯護,陳光福說—
陳光福:顯得非常有作用,我的感覺好像不是光誠在接受審判,而是公訴人在接受審判。
法庭下午審理陳光誠被控的第二項罪行,故意毀壞財物罪時,由於辯方要求出庭的幾位主要證人都在官方阻撓之下無法出庭,陳光誠的辯護律師之一李勁松要求延期再審此案,遭法庭拒絕後,他下午三點半左右退庭抗議。李律師當時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說—
李勁松:這些關鍵證人前兩天都跟我們說了會來,昨天一天之內失踪了三個。還有一個陳光和昨天晚上在我們賓館見面時,來了七、八個人,當著我們的面,把證人綁架走了。昨天,爲了這個故意毀壞財物的罪名,我要去東師古村事發現場看,被檢方這些所謂證人,30多個,堵在村口,而且沂南市公安局110我報了10多次,由上午10點到下午四點,沒有一個警察來處理。這兩件事加起來如果我還在庭上走個程序的話就是被他們愚弄,國家法律就被他們非法手段給踐踏了。
記者星期一致電律師指突然失蹤的證人之一陳庚江家,妻子徐玉枝說—
徐玉枝:陳庚江不知哪裡去了。
記者:是被他們帶走了麽?
徐玉枝:反正昨天有兩個人跟著他趕集,然後就打電話回來給別人,說他打工去了。
而該案重要的證人一直被軟禁的袁偉靜和陳母王金香,是開庭前一天被律師們帶離東師古村的。他們和律師星期二早上還要再去沂南法院,核實、簽署筆錄以及讀給陳光誠聽。庭審結束後,律師協同陳光誠的家屬們驅車離開沂南前往臨沂市,李方平律師說—
李方平:我們現在先回臨沂,因爲我們覺得沂南不够安全,從法院出來時有十幾輛車跟著我們。
而一直關注陳光誠案的法學博士滕彪星期一早上在沂南縣法院申請旁聽,却被帶到了公安局扣押至下午。
盲人維權者陳光誠因揭露臨沂當局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時暴力侵權的黑幕,去年9月起被官方軟禁。今年6月被以故意破壞財物,聚衆擾亂交通罪逮捕。一審時由官方指派辯護律師,當事人陳光誠反對無效。最後在沒有辯護、質證的情况下,法庭宣判陳光誠罪名成立,判刑四年零三個月。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