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中文大學文學院副院長陳永華被判騙取租金津貼罪成,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宣判,他獲准保釋外出。
昨日區域法院裁定中大文學院副院長陳永華,騙取192萬元租金津貼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三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區域法院法官表示,本案案情特殊,被告已經歸還涉及的租津款項,而且案件的主要設計師是他的前妻,被告只是願意參與,警方亦曾去信中大,指並無牽涉刑事調查,令被告以為事情已告一段落。
法官指,被告在審訊作供期間,對事件的記憶是選擇性,而被告租住有關單位八年,不相信被告不知道租住的單位,屬於弟婦的物業,認為被告沒有說出全部真相,是不誠實的證人。
法官又指,被告在七年前還清房屋津貼,只是因為怕被起訴。不過,法官對於是否判處監禁以外刑罰持開放態度。
案情指52歲的陳永華1990至1998年出任中大音樂系教授期間,向中大提供虛假資料,隱瞞有關物業是他的弟婦所有,申請近190萬元房屋津貼,被控兩項欺詐罪。陳永華目前正在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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