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7日訊】前文就海外投資者如何進入美國市場,並且選擇哪種簽證對其更為有利的問題作了一定的分析,但是對于海外投資者而言,究竟美國移民法上允許哪些國家的投資者申請E2簽證的問題仍然不甚明瞭。來自中國的李先生就此相關問題提出了他的疑問:
我現在在國內從事建築業,我在看了您前面的文章以後想知道究竟哪些國家與美國訂有投資協議呢?中國是否在這些國家之列呢?如果不在,那我現在想去美國投資,開拓美國市場業務,我該怎麼辦呢?E2簽證對於我而言是否就完全沒有可能了呢?
答:如前文所述,對於海外投資者而言,總體來說有三種途徑進入美國市場:投資移民(EB-5),以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身份申請 L-1A簽證以及以協議投資者的身份申請 E2簽證。投資移民由於風險過大,一般不建議投資者採用此種方式,除非其實力雄厚,且有強烈的移民意向,而剩下的兩種途徑又各有優劣,選擇哪種要視投資者的具體情況而定。
就E2簽證而言,其針對的是與美國訂有投資協議的國家公民,具體而言這些國家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中國台灣、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克羅地亞、埃塞俄比亞、芬蘭、法國、德國、洪都拉斯、伊朗、愛爾蘭、意大利、日本、韓國、拉脫維亞、利比里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拉圭、菲律賓、西班牙斯洛文尼亞、蘇里南、瑞典、瑞士、泰國、多哥、土耳其、英國、南斯拉夫、亞美尼亞、孟加拉國、保加利亞、喀麥隆、剛果、捷克、厄瓜多爾、埃及、格魯吉亞、格林納達、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摩爾多瓦、摩納哥、巴拿馬、波蘭、羅馬尼亞、塞內加爾、斯洛伐克、斯里蘭卡、突尼斯以及扎伊爾。
由於目前中國大陸尚未與美國訂立投資協議,因此來自中國大陸的投資者不能申請E2簽證,如果想去美國投資的話,比較可行的方式就是申請 L-1A簽證。
但是,並不是說所有來自中國大陸的投資者都完全不符合E2簽證的申請條件。現在有很多來自中國大陸的投資者移民到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這些國家已經與美國訂立了投資協議,因此,這一類投資者如果想要開拓美國市場,也是可以申請E2簽證的。
對於李先生而言,如果他想去美國投資的話,目前比較好的方法是申請L簽證。但是如果李先生已經取得了其它與美國訂有投資協議的國家國籍的話,他就可以申請E2簽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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