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3日訊】中國銀行全椒支行原行長戴忠柱,為了給涉嫌貪污的女兒開脫罪嫌,使用鉅款大肆行賄,結果14名司法人員因此落馬,自己也下了台。22日,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對戴忠柱作出一審判決,以行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行賄贓款25.8萬元全部沒收繳庫。
據《新安晚報》報導,2004年10月,戴忠柱的女兒因涉嫌貪污被偵查。為使女兒受到有關領導和辦案人員的「關照」,戴忠柱以金錢大肆行賄有關辦案人員。
首先,戴忠柱透過關係找到辦案人、時任全椒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組長翟某的弟弟、弟媳,請他們幫忙轉交5萬元人民幣給翟某,希望翟某對其女兒的案件給予「關照」。事後,戴忠柱又親自送給翟某人民幣5萬元。
女兒羈押期間,戴忠柱多次找到滁州市看守所民警顧某,送給顧某人民幣2萬元,請求對其女兒的生活給予照顧。
後來,戴忠柱又到時任全椒縣檢察院檢察長李某家中,將一個裝有5萬元人民幣的信封「丟」在這位檢察長的家中,請求對其女兒的案件給予「關照」。
此外,戴忠柱又送時任全椒縣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某2萬元,請他對其女案件給予關照。
2004年11月一天晚上,戴忠柱被全椒縣檢察院通知去核實其他案件。戴忠柱趁偵辦其女案件的檢察員汪某一人在辦公室之機,迅速將2萬元塞進汪某的抽屜,請求對其女予以關照。事後,戴忠柱又給全椒縣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陳某送上1萬元,請求關照。
2004年12月,戴忠柱又到時任全椒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庭庭長劉某的家中,請求在其女案件起訴到法院後給予關照,同時送給劉某人民幣2萬元。
此後,戴忠柱直接或間接地在不同場合,送給全椒縣法院原副院長郭某、張某、金某,民庭庭長尤某、審監庭庭長張某及審判員高某,價值2000至3000元不等的「購物卡」,請求對其女兒的案件給予關照。
為了幫助女兒開脫罪責,戴忠柱頻頻使用金錢開道,總計全椒縣檢察院有2名檢察長、4名檢察官;全椒縣人民法院有3名副院長、3名庭長和1名審判員;外加民警1人,共14名司法人員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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