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訊】唐荊陵先生:
您好。謝謝您的信任與邀請。
您的倡導及行動是合法的、正確的。公民已不再漠視自己的政治權利,自覺從奴僕地位回歸到主人的地位,自己主宰自己的參政意願。我很贊同您們的做法,這與獨立候選人競選的目的是一樣的,都是在維護自己的政治權利,以不同的方式都在努力讓選舉變得真實,讓人民代表負起責任,讓公民權利得到保障。個人不參加選舉、坐在家裏絕食維權,都是個人的選擇,作為個體對社會沒有影響,也就沒有社會意義,但是公開聲明自己的選擇就有示範意義,表明了一個公民的政治覺悟與權利意識,就會影響與推動整個公民社會的成長。
我的個人選擇是參加2007年的地方人大代表選舉。我會在選舉中對候選人提出要求,要求他們信守承諾、履行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為民請願。我想,絕大多數候選人都會許諾。如果官方機構推舉的候選人連哄人的本領都沒有,官方機構是不會選擇這幫蠢才來幫倒忙的。我會在矮子裡選長子,讓他為人民服務。我是用選票購買人大代表的服務。在中國現行的選舉體制裡,縣區以上代表是間接選舉,那麼我就可以用一張選票購買整個中國的人大代表,我就有權要求任何一個人大代表為我提供服務,他不提供服務也不行,因為我們之間有契約,這張契約就是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即使我的一張選票可能直接購買了一個很差的人大代表,但是通過間接代理購買的原則,我獲得了購買全部人大代表五年內為我服務的權利。我可以在五年裡隨時依法使用我的權利,監督他們、要求他們、追究他們,當然也要支持與幫助他們履行人民代表的職責。我相信,越來越多參加選舉的公民都會像我一樣,意識到自己的政治權利也是有價的,不會白白送人,要有回報,會理直氣壯地向每個人大代表索求服務。每個人大代表必須為民請願、代表人民監督”一府二院”,這是他們的本職工作。有冤屈的選民不是去信訪辦,應當找人大代表代理請願;有政策提議的選民,也應當去找人大代表代理提議;人民代表接待選民,天經地義,法律規定,即使選民天天去他辦公室找他服務,他也必須接待,他沒有熱情、能力勝任人民代表的工作或者覺得麻煩可以自己辭職讓賢,沒有誰強迫他做人民代表。如果公民都愛惜自己的政治權利,人大代表也會很快轉變成真正的人民代表。
以上是我個人的聲明,如果您認為合適,也可以公開。
馮正虎
2006年11月1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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