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案重審日待定 遭屈打證人願冒險出庭

【大紀元11月1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採訪報導)山東臨沂沂南縣法院法官星期三通知律師,陳光誠一案重審由原定本月20號改為另行通知。辯護律師表示,要等相關法律文件發出後十天開庭,才算合法。另外,曾在一審在官方刑訊逼供下指證陳光誠的村民向記者表示,願意冒險出庭說出真相。

繼星期二沂南縣法院法官通知陳光誠辯護律師李勁松將在本月20號開庭後,李律師星期三又收到同一位法官(盛法官)的電話,改口稱開庭日期另行通知。李律師星期四對記者說—-

李勁松:「他現在說的是越來越矛盾了,他第一天跟我說20號開庭,說書面通知書已經寄出來了。昨天又改口跟我說,不是開庭通知書,是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還沒寄,說會在開庭前三天寄給我按規定。她說20號是預定日期,最終日期要以開庭通知書為準。」

李律師對法院這種朝令夕改不予置評,他只要求該院能按程序辦事,包括按規定將一審證人做供的光盤複製並交給辯護律師;法庭按規定通知辯方要求出庭的證人;以及開庭十天前將起訴狀的副本以及舉證通知交予律師。

然而陳光誠的另一位律師李方平星期四(16號)接到法院電話告知,起訴狀的副本將於兩三天內寄出,這意味著重審日期,不應早於27日。

陳光誠案上月底被臨沂中級法院發回沂南縣法院重審,各方認為是當地司法部門反省對陳光誠不公判決的正面轉變。然而近日沂南縣法院卻多次拒絕及拖延向陳光誠的律師提供檢方起訴陳光誠幾位主要證人的口供錄像,律師批評該院的做法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記者星期四致電沂南縣法院刑事庭,希望就事件詢問相關的盛法官,以及(將參與該案重審的)張法官,工作人員表示法官們都不在,而對於記者提問,她一律回答不知道。

李勁松律師星期三已向沂南法院提交緊急律師函,再次要求法院通知包括一審檢方證人及陳光誠的妻子和母親在內的93名證人重審時出庭接受質證。

官方拒絕交給律師的光碟記錄中的幾位檢方證人(所謂陳光誠的同案犯村民)被判緩刑或取保候審後,都曾向陳光誠的家人和律師表示過,是在公安刑訊逼供下指證陳光誠的。其中繼陳光餘九月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官方五天五夜不讓他睡覺後;另一位曾指證陳光誠教唆村民砸車的所謂同案犯陳光合,本週四也接受了記者訪問,推翻證詞,並表示願意在重審時出庭作證—-

陳光合:「他這事情要再開庭的話,我肯定會去的。」

記者:「如果能去庭上你會說什麼?」

陳光合:「我會說我的口供是刑訊對證,完全是逼供的。砸車時候我沒有到場,他就逼著讓我承認,當時我就承認了,而且說事情完全是陳光誠指使的,刑警隊讓我這麼說的,他讓我說什麼我必須說,不說他就打我。」

記者:「你現在是判刑緩刑是麼?」

陳光合:「對對,判七個月。」

記者:「這樣出庭你不會怕麼?」

陳光合:「我害怕也沒辦法,現在我已經出來了,他拿我們的口供判陳光誠,我覺得太不公平了。」

而陳光誠的家人依然處在官方嚴密軟禁之中, 妻子袁偉靜認為能夠出庭作證的可能性不大—-

袁偉靜:「看現在的狀況肯定出不了,所以說它(司法部門)真正公正的可能性還是不大,只是因為受到外界很大的壓力,它做一些表面工作。」

盲人維權者陳光誠05年夏天,揭露臨沂地方官員執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存在嚴重暴力侵權行為,遭當局軟禁超過半年,今年6月被逮捕,8月被沂南縣法院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以及故意破壞財物兩項罪名,共判刑4 年零7個月。期間律師多次前往臨沂、沂南及東師古村,受到官方人員包括暴力襲擊等的各種阻撓。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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