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6日訊】2001年元月21日,我帶著這樣的傷勢(入獄前受傷左眼視力爲0.1,出獄時已經完全喪失視力;右斷腿已經喪失基本正常功能)在徐州市公安局國保處的警察「護送」下,走出監獄,回到了家中。可我在經曆過因爲良心而坐滿了二年監獄的日子走出來後,並沒有對共產黨完全喪失信心,還是希望發生在我身上的冤假錯案只是共產黨的下級組織和個別領導人所爲。因此,我還是滿懷信心的進行依法申訴,我懷揣著因公傷殘的各種病情證明和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文本,自4月份開始,先後在北京的各大中央機關走訪和申訴,並不無信心的等待著中央國家機關或者領導人對我所反映的問題依法批示和合理解決。
然而,令我的確沒有想到的是:我竟然又在2001年的10月16日晚間被徐州市公安局國保處傳喚到我駐地派出所,第二天又被正式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犯罪嫌疑」進行了刑事拘留。雖然我在拘留證上簽上了「我從不顛覆國家政權,我只是顛覆違犯黨紀國法的腐敗權力」字樣,但是,我還是在被審查六天後送到了徐州市看守所。
關於此次被捕的案由在此就不多談了,我只想把此次被投進大牢時所受到的淩辱記憶如下,讓後來人和我的兒女們記住這樣一個事實,像我這樣一個爲了自己的國家和人民忠於職守終身毀容和致殘的警察竟然還能受到如此「良好」的人生待遇。
2001年的10月23日晚間,我在被審查的派出所吃過晚飯後,國保處的辦案人員就把我「請」到了車上,然後,他們打電話告訴我愛人,讓她送被子到樓下,車子開到我的樓下後,看到表情痛苦的愛人抱著被子站在那裏,我下了車,接過被子並使勁的握著愛人的手說:「你在家要多保重啊!」愛人含著淚水說:「你在裏面要多注意身體,尤其是你的傷病。」這時,一個叫姓張的警察過來說:「別太過份了啊,快走吧。」說著,我被推上了車。
那是一個沒有月光的漆黑夜晚,車子很快來到了我並不陌生(因爲我當警察時曾經多次來這裏提審犯罪嫌疑人,1999年元月自己卻以「犯罪嫌疑人」被過去的同行們送到這裏)的看守所。下了車,警察們把我送到了接待犯人的值班室,他們和值班警察做了交接後便和我告辭而去。值班警察對我進行一番訊問後,要去了我身上僅剩下的40元人民幣,然後,給了我一雙破拖鞋和一頂帶有網眼的帽子(其實,它們在外邊也只值三元錢)。這時,走過來一個身高在二米左右的大個子警察,手裏拿著一穿鑰匙,用手指著我說:「走吧!」我拿起被子跟在他後面,此時我才感到我這個1.78米的身材在前面這個大個子是那麽矮小。我和這個龐然大物進入監區,三轉兩拐來到了一個寫著「14」號的監室門口,那個大個子警察(後來聽犯人講叫「王玉柱」,外號叫「大柱子」,原來是某部隊的籃球運動員)用鑰匙把鐵門打開,對我說:「進去吧!」我稍做遲疑,便抱著被子走了進去,隨著鐵門的「嘩拉」一聲巨響,把我關進了這間監室,此時大概是晚間的七點多鐘。
昏暗的監室內堆滿了被審查的犯罪嫌疑人,有坐在板鋪上的,有躺在地下的,犯人們看我進去後,紛紛把目光投向了我,坐在最裏面的「號頭」厲聲說:「把被子放下。」我把被子剛剛放好,一個年輕犯人走過來看看我,問我:「你的眼睛是怎麽回事?」(因爲我的眼睛因公負傷後被毀容和視力喪失,的確和正常人不一樣)「是被犯罪分子打壞的」。我脫口而出。誰知道這一句話立即招來橫禍,那個年輕人說:「你是什麽人?我們這些人都是犯罪分子,你敢說這樣的話?!」話沒說完,上來就對我拳打腳踢,我急忙護住頭部並左右躲閃,本來,按照我的性子肯定應該還擊,但是,我在第一次坐牢的經驗告訴我:既然有人敢打你,就說明沒有人(警察內部的)關照你,否則就不會挨打,我第一次進去沒有被打,據說是有人「關照」,看來這次被打就是沒有人關照;既然無人關照,打了你就白打,如果你膽敢反抗,換來的結果就是有更多的犯人去打你,直到把你打得老老實實。因此,我知道這次挨打是沒辦法了,只有進行躲閃。也好在自己練過武術經得起打,再說,這小子的拳頭也不怎麽樣,這小子看打我不倒,便歇手坐下了。
由於自己第一次坐牢並沒有挨過打,所以頓時很感屈辱,但是,在這裏又能夠怎麽樣哪?我只有用阿Q的精神來麻痹自己:「奶奶的,兒子才打老子哪!」
接下來就是被強迫脫下衣服,赤條條的接受犯人們的「洗禮」,那一盆盆冷水無情的倒在我身上,又好在我是個冬泳愛好者,冰天雪地時我都敢下水游泳,在這11月份的天氣顯然沒讓我感到有什麽不適,這一關也算順利的過去了。
但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更殘酷的折磨還在後面。
那個「號頭」(後來得知是徐州市某縣的一個鄉黨委書記,姓魏)命令我和另一個新來的犯人說:「你們是新來的,今天晚上你倆要站一夜崗,不准睡覺。」我一聽楞了,怎麽上次進來沒有這規矩啊,那有站一夜的?!我對他說:「我的腿有傷,現在還沒好,經常疼痛,的確站不了。」他說:「少費話,叫你站你就得站!」旁邊的幾個犯人也兇神惡煞般的瞪著我說:「再說就揍你!」此時的我真正感到了「虎落平陽遭犬欺」的滋味了,也感到此時是呼天不應、叫地不靈了。那個也是新到的犯人看著我說:「別說了,站就站吧。」我再也不作聲,只有強支撐著傷腿站在那裏。
過了一個多小時,我就覺得實在受不了啦,那只受傷的右腿像烤一樣的疼痛,我把腿擡起來一看,右足部已經腫得漲了起來,我對值班的犯人說:「你看我的腿腫了,能不能讓我休息一下?」值班犯人說:「不行,你要休息,我就得挨揍。」沒有辦法,我只得繼續站下去。
又過了一個多小時,那個打我的犯人接著值班,他不知道怎麽良心發現了,悄悄地對我說:「你進來時沒有管教警察關照,所以,我就打了你幾下,看來你上面沒有人,要是有人給管教的警察說一聲,我們也就不敢打你了,你別生氣,這個地方就這樣,再說,我們都是徐州市人,都不遠,出去後低頭不見擡頭見,多原諒啊,我叫黃奇,家住段莊,出去後找我玩啊。」我若無其事的對他說:「沒有什麽,我懂這裏的規矩,我不會在意你的。」他笑了笑。
到了後半夜,我又困又累,腿好像已經完全喪失了知覺,也不知道疼痛了,受傷的眼睛也什麽看不見了,我感覺自己的生命也停止了,但是,我決不再向任何人求情要求休息,我使勁掐了掐自己的胳膊,覺得還有點疼,我得到了證明:我郭少坤還活著!
終於熬到了天亮,阿彌陀佛!大約在早晨的六點半時,犯人們都起床了,「號頭」對我們兩人說:「好了,你們不要站了。」我好像沒有聽見,仍然紋絲不動地站在那裏,一個犯人推了我一把說:「別站了!」我才慢慢的蹲下來休息一下。
————————————————————
以後的事情在此就不多說了,一個月後,由於我的「犯罪證據不足」被取保後審回到家中,回家後,我把這件事情(站了一夜和被打幾拳)的經過講給了家人聽,愛人怒不可遏地說:「真是奇恥大辱,告他們去!」我淡淡地說:「找誰告去?如果我不告狀還不會再被捕哪,算了吧!比我受到屈辱更加嚴重的多著哪,我能活著回家就不錯了!」愛人說:「你爲這個國家殘廢了,他們還在如此對待你,你幹緊離開這個國家吧!」我說:「我愛自己的國家和人民,我永遠不會離開自己的國家。」
是的,我現在還是像祥林嫂那樣逢人就說著自己的不幸遭遇,還是在不斷地向共產黨反映自己的問題,還是在希望共產黨的最高層領導人能夠聽到我真實的聲音,並依法處理我的冤假錯案,所以,我在出來後還是給中共中央有關部門的申訴信中提到那件讓我難忘的奇恥大辱一事,我說:「我拖著爲國傷殘的身軀被強行站了一夜,對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的事情我表示強烈抗議!」雖然,我不知道信件能否使中共中央領導人看到和得到重視,但是,發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情都會被準確無誤的記錄在歷史檔案,爲後人所知。
至於個人的奇恥大辱和冤假錯案麽,同樣也會爲歷史的長河和滾滾而來的世界潮流所沖刷並得以重見天日!
(2006年11月14日星期二於徐州家中)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