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5日訊】我爸李茂林於2002年1月16日下午5點多 在人行便道上行走,被高速行駛串入人行便道的包頭軍分區王司令的吉普車撞成重傷、致殘,交警隊裁定事故責任各負50%。這種違背事實、違背法律的偏斷結論,我爸不負,找相關部門辯理,多次被交警支隊和包頭軍分區關押,母親就在多次的打罵、恫嚇、羞辱、餓飯、睡涼地的折磨中含恨死去。在母死父殘的打擊下,哥哥精神失常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現已是家破人亡。病殘的父親帶領我們姐妹倆艱難度日,父親身殘已喪失勞動能力,我和妹妹在上中學,妹妹才十三歲。家中斷絕了一切經濟來源,家中能賣的都賣光了,姐妹倆靠好心人接濟免強維持學業。現已面臨綴學的危險。父親每天靠藥物維持生命。
在包頭市難討公道,無耐父親拖著病殘的身體,拄著雙拐,走上進京上訪之路。現已四年。在此期間,多次被包頭駐京辦強行押回,限制人身自由。國慶節前的9月29號,我突然和父親失去聯繫,急的我姐妹倆到處打聽,尋找父親,焦急不安,整日以淚洗面。經過十八天的努力,終於在10月18日這天打聽到了父親的下落,原來被包頭市交警隊從北京押回,關在了包頭東河看守所。我們趕到看守所要求面見父親,被拒絕。他們說:“市交警隊送來的,他們同意讓見才能見。我們要關押手續,他們說:手續給交警隊了。在此之前,詢問交警隊,他們始終隱瞞,沒告知真相。
我是一名中學生,無論在課堂上,還是在電視上,看到和聽到的都是我們的黨和國家政府,如何關心人民的疾苦,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人民在黨和政府的陽光雨露下是那麼的其樂融融,干群之間充滿了和諧和關愛,百姓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可是發生在我家的事情和宣傳的是那麼的格格不入,天壤之別。明明是父親走在人行便道上,被司令的車撞傷,責任全是司令的,怎麼還要受害者承擔一半責任?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肇事者和錯斷的執法部門不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也沒受到過任何處罰,反而還要享受著橫行霸道的特殊權利,任意關押、迫害已被他們害成殘疾的父親。這是一種甚麼樣的社會制度,這就是電視上說的社會主義嗎?是誰給他們的這個權力呢?看守所是關甚麼人的地方?我只知道人犯了法才關進去。我爸因被肇事車撞傷,交警處理不公而上訪,難道犯法了嗎?國家不是允許上訪嗎?還專門設立了受理上訪的機構,如“信訪辦”之類的部門。既然上訪是違法的,要遭關押,那麼國家為甚麼要設這些上訪部門呢?難道國家在故意引誘人犯法嗎?和諧社會就這樣構建嗎?老師經常教導我們說:凡事要認真。可是我認真地想來想去,怎麼也捉摸不出其中的道理,面前的一切實在讓我這個中學生糊塗了!懇請各位好心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們幫我解答一下這個難題,因我是一個特別認真又死心眼的學生。更希望您們能伸出援救之手,救救我的爸爸,他的身體內傷外殘,實在受不了關押的折磨—-。
被害人李茂林的女兒李佩臻叩謝!電話:13847856709,小靈通0478-4819112
包頭交警支隊事故科王科長 0472-5180853.
包頭東河看守所檔案室 1394842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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