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雷祿斯2006年10月31日北京報導)中國最高立法機構通過對中國有關死刑的法律進行全面修改。
新華社星期二宣佈的這些修改意味著從明年1月1號開始,只有最高法院有權審核死刑判決。這項表決結果立即受到反對死刑的國際人權人士的讚揚。他們說,這個舉動可能會減少執行死刑的數量。
法律分析人士說,將審核程序限制在最高層可能有利於減少地方法院在做出死刑判決的過程中一些濫用權力的現象。
*可能促進改善上訴制度*
中國法律問題專家、紐約大學法律教授科恩星期二在北京對記者表示,這些修改可能導致中國改進極無規律的上訴制度。
科恩說:“中國沒有一個審議上訴的固定程序,這對死刑審核來說是個問題。我認為,努力改善死刑審核程序的好處在於,你不能把這種作法僅限於死刑案件。”
科恩認為,在死刑和長期監禁的判決方面會有一些改革。
*中國被處死人數超過任何國家*
中國官方媒體最近公佈了一些被地方法院判處死刑、但後來證明是無辜的人的案件,從而使改革中國死刑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
中國政府從未公佈過每年因從謀殺到逃稅等罪行而被處死的人數。但是專家說,中國的死刑犯超過任何國家。他們估計,每年至少有數千人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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