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華明綜合編譯) 8月,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和前總理李光耀針對發表在《遠東經濟評論》上的一篇文章,以誹謗罪將出版商和主編告上法庭,並從9月28日起禁止這個雜誌在新加坡販賣銷售。《評論》編輯10月6日公開信表示,將抗辯這場訴訟。外電報導,新加坡數十年來對報導當地政治的外國媒體採取強硬姿態,執政黨曾以誹謗罪成功地起訴幾位反對派政治家和新聞記者,國際上的評論家指責新加坡利用這樣的訴訟壓制不同的聲音。
《評論》被指誹謗遭禁令 主編稱誹謗不存在
《遠東經濟評論》(FEER,簡稱評論)的編輯10月6日表示,他們將抗辯新加坡總理和他的父親發起的誹謗訴訟,並對新加坡作出取締這個雜誌的決定感到遺憾。
新加坡現任總理李顯龍和前總理李光耀8月22日,針對7月發表在《評論》上的一篇專訪反對派政治家徐順全(Chee Soon Juan)的文章,以誹謗罪起訴它的出版商、基地設在香港的「遠東經濟評論出版有限公司」和《評論》主編雷斯塔爾(Hugo Restall)。
雷斯塔爾6日在香港的新聞發佈會說,”我們期望在新加坡法庭上抗辯成功”。他還說,”我們相信,文章本身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誹謗,《評論》的任何理智的讀者都不會認同李顯龍和李光耀的控訴”。
引起訴訟的這篇題為”新加坡受難者: 徐順全”的文章,批評新加坡政府對全國腎臟基金會醜聞的處理,並且還引述了徐攻擊李的言詞。
美聯社說,新加坡新聞、通訊及藝術部8月發函給《遠東經濟評論》等5家外國媒體,要求將他們納入新加坡報章與印務館法令管理,外國媒體必須委託1名代表並繳交20萬新元保證金。這五家外國媒體是: 《評論》、《新聞週刊》、《時代週刊》、《金融時報》和《國際先驅論壇報》。
新加坡新聞、通訊及藝術部日前表示,《遠東經濟評論》到規定的9月11日為止,仍未按新加坡報章與印務館法令,因此遭撤銷販售許可。《評論》母公司是道瓊斯公司(Dow Jones & Co. Inc)。
香港報攤上的《遠東經濟評論》(MIKE CLARKE/AFP/Getty Images 2004-10-28) |
新加坡對外國媒體採強硬態度
新加坡數十年來對報導當地政治的外國媒體採取強硬的姿態。當國際媒體組織發表了政府視為攻擊的文章後,隨即遭到取締、並被指控誹謗或限制發行。這項訴訟是新加坡高層一系列反對外國媒體和反對派政治家的一次最新行動。
新加坡政府領導曾贏得類似事件的法律賠償,包括從《經濟學人》、《國際先驅論壇報》、《彭博新聞》、《亞洲金融》(FinanceAsia),以及《遠東經濟評論》。在1989年11月,新加坡法院曾以《評論》誹謗當時總理李光耀為名而判其有罪,並且要求賠償23萬新元。
新加坡利用誹謗訴訟壓制異議
根據新聞自由的程度,「記者無國界」在167個國家中排名新加坡為140名,並猛烈抨擊新加坡政府今年8月起限制5種外國出版物的規定。
《評論》編輯6日公開信表示,「今天的新加坡是一個富有和平的社會,為什麼它仍然採用鎮壓的手段,反對一個在新加坡總共僱用3位全職新聞工作者、擁有1,000名訂戶的月刊 ? 」 編輯還說,「我們想問一個問題,是否新加坡官員使用誹謗訴訟作為工具壓制合法的批評。」
新加坡執政黨領導多年來以誹謗罪成功地起訴了幾位反對派政治家和新聞記者,聲稱他們是在保護自己的名譽。
而國內和國際上的評論家,包括美國國務院和國際特赦組織,指責新加坡領導利用這樣的訴訟壓制不同的聲音。
新聞來源: 路透社、美聯社、遠東經濟評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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