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去年在網上招募「快閃強姦黨」的男網友,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有違公德行為罪名成立,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遞交3封求情信,內容指被告沒有案底,被捕後已在網上討論區上留言道歉,證明被告有悔意,希望法官輕判罰款或者社會服務令。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餐廳東主陳錫明教育程度良好,但行為幼稚及不負責任,被告已經是成年人,又曾到外國留學,應該明白這樣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法官驚訝,以被告及證人的高教育水平,卻認為在網上作出有關言論,只屬開玩笑,是很危險的事,有可能有網民閱讀留言後觸犯有關罪行。
法官又指被告一如時下青年,經常在網上流連,但考慮到被告有悔意,罪不致坐監,故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希望透過社會服務令,從中接觸更多有需要的人,令被告明白向社會負責,以及不要沉迷在網上的幻想世界。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單仲楷認為,判罰恰當,已有足夠阻嚇力。他指政府不用因一宗事件,而加強監管網上行為,以免影響言論自由。最重要是提高整體社會的意識,知道在網上的適當行為。
案情指出,42歲男子陳錫明於去年8月13及15日在網上留言版發放信息,煽惑網友伙拍他輪姦女子,因案情嚴重遭裁判官駁回簽保守行為申請,本年初被正式起訴,並轉介區院處理。被告被裁定兩項「違反公德行為罪」成立,確立了首宗針對網上風化罪行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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