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籌組強姦黨 男子被判服務令

人氣 8
標籤:

【大紀元10月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去年在網上招募「快閃強姦黨」的男網友,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有違公德行為罪名成立,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遞交3封求情信,內容指被告沒有案底,被捕後已在網上討論區上留言道歉,證明被告有悔意,希望法官輕判罰款或者社會服務令。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餐廳東主陳錫明教育程度良好,但行為幼稚及不負責任,被告已經是成年人,又曾到外國留學,應該明白這樣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法官驚訝,以被告及證人的高教育水平,卻認為在網上作出有關言論,只屬開玩笑,是很危險的事,有可能有網民閱讀留言後觸犯有關罪行。

法官又指被告一如時下青年,經常在網上流連,但考慮到被告有悔意,罪不致坐監,故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希望透過社會服務令,從中接觸更多有需要的人,令被告明白向社會負責,以及不要沉迷在網上的幻想世界。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單仲楷認為,判罰恰當,已有足夠阻嚇力。他指政府不用因一宗事件,而加強監管網上行為,以免影響言論自由。最重要是提高整體社會的意識,知道在網上的適當行為。

案情指出,42歲男子陳錫明於去年8月13及15日在網上留言版發放信息,煽惑網友伙拍他輪姦女子,因案情嚴重遭裁判官駁回簽保守行為申請,本年初被正式起訴,並轉介區院處理。被告被裁定兩項「違反公德行為罪」成立,確立了首宗針對網上風化罪行的案例。◇
(//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台環保署:欣晃大火過後 仍須加強後續處理
西湖又見中秋 16日來鬥鬧熱
山泥傾瀉事故頻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港府斜坡安全監管工作
參選校董遭DQ 港嶺大學生會署理會長考慮司法覆核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