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1日訊】首先﹐藉此機會提醒有資格、並希望入籍人士抓緊入籍申請﹐原因有四﹕(1)移民局不久將修改歷史和公民測試﹐加強難度。(2)入籍申請費加倍﹐增至八百元。 (3)近期審理加快,三至六月可入籍。(4)許多權益與公民身份直接掛鉤。居此,近日許多綠卡持有人紛紛申請入籍。但是,一些申請者不甚了解申請程序及相關信息,以至延誤了入籍時間。為此,「美國專業法律翻譯社」急僑胞之急,參考大量相關資料,翻譯整理了以下八個部分的內容:1﹑入籍資格;2﹑所需資料; 3﹑填表寄件;4﹑入籍英語;5﹑打手指印;6﹑入籍問話;7﹑入籍宣誓;8.成為公民。由於篇幅有限以上內容分四次刊出。
一、入籍資格:
1.時間要求
* 獲得綠卡4年9個月;如與公民結婚獲得綠卡者,則為2年9 個月。
* 在過去的五年內,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超過兩年半。同時在您申請所在地居住3個月以上。
* 與公民結婚獲得綠卡者,在過去三年中一直與該公民維持婚姻關係並生活在一起。而且您的配偶在過去三年中一直是美國公民。在成為永久居民的三年間,離開美國時間不超過十八個月,在申請所在地住三個月以上。
* 在美國軍隊服兵役三年時 (或在榮譽退役後的六個月內) 提出申請,面談時,您
須是永久居民。
* 依據五年永久居民身份或與美國公民結婚三年永久居民身份提出申請,最早可在符合「連續居住」要求之前90天內提交申請。也就是獲得永久居民那日起「連續居住」滿五年或滿三年減90天的任何時間內提出申請。
2. 道德品質
* 無犯罪記錄,無習慣性酗酒,無非法賭博、賣淫、重婚;無為獲取福利撒謊,無恐怖活動,無不支付法庭規定的子女撫養費和贍養費等等。
* 誠實。如犯了嚴重的罪行﹐移民局可能會決定將您驅逐出境。在申請前向移民協助機構或移民律師洽談。
3. 英語和公民知識
* 能夠閱讀、書寫和說講基本英語,還必須掌握美國歷史和政府的基本知識。
*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可申請豁免英語測試﹕
如果您的年齡超過50歲﹐作為永久居民在美國居住至少20年。
如果您的年齡超過55歲﹐作為永久居民在美國居住至少15年。
障礙豁免﹕如果您有身體發展障礙或精神障礙﹐您有可能獲得英語豁免。必須隨申請表一起提交「殘障豁免醫療證明(N-648表)」﹐並請持照醫生填寫並簽署您的N-648表。
如果您有資格豁免英語考試﹐必須準備一名翻譯。
二、所需資料:
1﹑所有申請人必須隨N-400表附上以下三份資料﹕
1)本人綠卡正反兩面復印件。
2)兩張完全相同的彩色照片﹐請勿佩帶眼鏡或耳環。
3)支付USCIS申請費$330﹐指文費$70﹐共$400。
2﹑ 如果您是依據與美國公民結婚提交的歸化申請﹐請送交以下四份文件﹕
1) 提供您的配偶在過去三年中一直是美國公民的證明﹔出生證﹐歸化證﹐或您的配偶當前護照的封面內頁和簽名頁﹐或者FS240表(美國公民外國出生報告)。
2)您當前的結婚證。
3)您與以前所有配偶婚姻終止的證明﹐離婚判決書﹐判決無效令或死亡證明。
4)涉及您和您的配偶的文件﹕三年稅單﹐銀行帳戶﹐租約﹐房屋貸款或子女出生證。
3﹑如果您以前曾在美國軍隊服兵役﹐請送交填寫的G-325B原件。
如果您目前在服兵役﹐並且根據服兵役身份申請公民資格﹐請送交填寫的N-426表原件﹐以及G-325B原件。
如果成為永久居民後曾在美國之外旅行﹐且一次達到或超過六個月﹐請送交您(和您的家人)繼續在美國居住﹐工作和/或保持聯係的證明﹐例如﹕IRS 收入稅表﹐列出過去五年的納稅諮訊﹔租金或房屋貸款和薪資單。
如果有不與您同住﹐但由您撫養的配偶或子女﹐請送交提供財務支援的法院或政府的命令﹔財務支援證明。
如果您的法定姓名與您的永久居民卡上的姓名不同﹐請送交更改姓名的文件(結婚證﹐離婚判決或法庭文件)。
註﹕1990 年政府註冊,享譽社區16年的「美國專業法律翻譯社」,精心設計的「入籍英語十二講」(教學點遍及紐約五大區)獲得了廣大社區人士好評。為了感謝廣大僑胞厚愛,特提供以上資料。有任何入籍程序、入籍英語方面的問題,歡迎聯絡法專入籍部﹕212-227-6268﹐電郵 ﹕gold_translator@yahoo.com﹐地址﹕華埠210堅尼路金門大廈502室。(本文由「美國專業法律翻譯社」提供)(//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