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曹香編譯)下週二美國就要舉行國會中期選舉投票了,如果你已成為美國公民,你註冊準備參加投票嗎﹖如果你是綠卡持有人,雖然不能投票,你能參與選舉捐款活動嗎﹖本文將介紹一些美國國會選舉基本常識,幫助你更好的瞭解美國的民主制度。
美國國會議員固定在435人
在1789年﹐美國第一次召開國會(Congress)時﹐只有59名國會議員(Representatives)。但是後來美國增加了許多的州,人口也增加了﹐因此議員的人數也明顯的增了很多。於是在1911年﹐美國制定了一條法律﹐規定將眾議員的人數固定在435人,每兩年改選一次。決定每州眾議員的人數是取決於那一州的人口,人口的數量的依據來自美國每十年所作的人口普查的報告。每一州又根據人口的數量而分成數個選區﹐每區可選一個代表。每州至少要有一個代表。
參加競選眾議員的基本資格
參加競選眾議員的資格是依憲法的規定﹐要年滿25歲(以正式宣誓上任那天為準)﹐要是美國公民,至少已有七年公民身份﹐還得是你所參加競選那一州、那一區的居民。
黨內初選,獨立參選
大部份的州﹐都有不同政黨自行舉辦初選(primary election)﹐選出來的人才能代表黨出來競選,有些州在初選時還同時舉辦黨員大會。如果初選的候選人沒人反對(unopposed),則不一定舉辦初選﹐多數黨(major political party)有這樣的候選人時﹐就自動上了初選的名單(primary ballot)。少數黨(Minor party)候選人的產生則依據各自的黨章處理﹐獨立(independent)出來參選的人則可自己提名自己。這些少數黨和無黨無派的侯選人都必須符合許多州政府的規則與條件才能出來參加大選(General election)。例如他們必須收集到一定數目支持者的簽名(都必須是在其選區內的居民)等等。
參議員與眾議員
參議員(Senate)與眾議員(Representative)不同的原因是他們的選民不同。眾議員是要由他所代表的那一區的合法居民投票選出來的﹐參議員是由他所代表的那一州的合法居民所選出來的。只要能獲得多數票即可當選,不必得到過半數的票才能當選。
選民登記註冊
美國公民年滿十八歲﹐並符合居住地的法律即可投票。以前並不如此﹐當美國剛獨立時﹐有些州只允許年滿21歲﹐擁有土地的白種人才有投票權﹐還好自1870年以來﹐經過一系列的修訂法案(第15﹐17﹐19﹐23﹐24﹐和第26次修訂)和通過了一些立法條例﹐才使得越來越多的公民能投票。
投票是每個公民的責任﹐但要履行此責任則必須作選民註冊手續。選民註冊的截止日期是每州-包括哥倫比亞特區在內-都不同的。唯有北達科達州不需作選民註冊手續。
選民註冊的表格可在選區內的辦事處或州競選辦事處內領取。也可以到下列各地去申請註冊:
*州內的汽車管理部或駕照管理部門
*州內的大眾服務處( public assistance)
*州內殘疾人服務中心
*州內招募新兵處
除了上述各地之外還可能有–公共圖書館、郵局、失業服務處、公立高中和大學﹐以及如婦女選民聯合會(League of Women Voters)等地都可辦理註冊。
如果人在外地的選民亦可填寫國家郵件選民註冊單(The National Mail Voter Registration Form)﹐因此你可在外地投票。此表格可在網上得到﹐但並不是每州都接受網上的選民註冊與投票。如要知道詳細的資料可上聯邦選舉委員團(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的網址//www.fec.gov/查詢。
非公民能貢獻些什麼﹖
外國公民不能對美國競選活動有任何捐款或花費﹐但是綠卡持有人可以捐款﹐要知道更多資料可查詢「外國公民(Foreign nationals)」文件,請見//www.fec.gov/pages/brochures/foreign.shtml
問﹕為什麼聯邦選舉日訂在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
答﹕因為(1)1845年的這個星期二指定了每四年選舉總統的選舉人團。(2)1875年決定了每逢偶數年選舉眾議員。(3)1914年成立了決議在此日選舉參議員。
為什麼在十一月初呢﹖因為由歷史上來看﹐美國以往是以農業為主的國家﹐十一月可能是農人最清閑的一個月﹐而以全國的氣候來看也是比較溫和的一個月﹐因此制法者認為此時最方便大家出來投票。
為什麼選星期二呢﹖因為住在鄉下的人須要走遠路到城內投票﹐如果選星期一﹐他們必須星期天就出發﹐而星期天是上教堂的日子﹐這就造成了不便﹐因此選中了星期二。
為什麼選擇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二﹖ 因為十一月一號是天主教的聖徒節(All Saints Day)﹐同時商人的習慣是每月一號結上個月的帳。國會考慮到生意的好壞會影響到商人的投票。因此選擇此日。
問﹕我的投票真能改變什麼嗎﹖
答﹕一票之差真能改變全局﹐這兒有幾個例子:
1997年﹐沃蒙特州州選舉中,尼克森先生(Sydney Nixo)本以為以570對569一票之多贏得寶座﹐但是在複查之後,他反而以572對571的一票之差輸給了愛得蒙先生( Robert Emond)。
1994年﹐懷俄明州共和黨的路思(Randall Luthi)與獨立競選的卡爾( Larry Call)票數相同﹐複查之後仍是如此﹐結果是以抽籤的方式決定卡爾獲勝。
1997年﹐南達科達州民主黨候選人麥根泰(John McIntyre)以4195票對共和黨的維克(Hal Wick)的 4191票﹐但複審之後反而維克比麥根泰多了一票﹐但是那多的一票又被發現是重複票﹐在票數相同的情況之下﹐由州立法院(State Legislature)投票決定﹐結果維克以46對20票獲勝。
資料來源﹕美國國家印製局//www.gpo.gov/index.html,美國聯邦選舉委託團 //www.fe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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