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訊】二○○四年十二月,互聯網搜尋引擎鉅擘「Google」宣布與五家大型圖書館合作,將其館藏書籍掃瞄為電子檔案,供全球無數人搜尋檢索。目前,在數十幢散布全球各地的建築物中,數千名工作人員拿起紙本書籍,一本一本送進掃瞄器,將紙張與油墨化為電子檔案,再送上互聯網。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導,這座圖書館確實浩瀚如海、包羅萬象。除了做為鎮館之寶的書籍之外,它還要蒐羅歷來出版的報紙、雜誌、期刊,圖畫、相片、影片、音樂,廣播與電視節目。此外,互聯網上的內容也不可或缺,數以十億計的網頁將一一收錄。
專家估計,從兩河流域文明發展至今日,人類至少「出版」三千兩百萬種書籍、七億五千萬篇文字作品、兩千五百萬首歌曲、五億幀圖像、五十萬部電影、三百萬部 影片(包含電視節目與短片),及一千億幅網頁。以現行科技數位化加以壓縮後,檔案體積約五萬兆位元組(50PB),全部以電腦硬碟儲存,足以塞滿一間小鎮圖書館。不過期望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未來小小一方如「iPod」隨身裝置,就可蒐羅無遺。
與圖像影音資料相比,書籍因為獨具必須翻頁閱讀的實體限制,數位化的腳步反而最為緩慢。所幸全球各地的圖書館與電子書業者正急起直追,每年掃瞄約一百萬種書籍。
專家估計,全球各地圖書館的藏書之中,約15%已經沒有版權,有版權且繼續印行者僅佔10%,另外75%則因種種原因而形同孤兒。
針對上述三類書籍,Google以三種方式來處理:無版權書籍掃瞄後全部上網,公之於世;有版權且繼續印行者,由出版公司決定如何讓網友搜尋閱覽;第三類「孤兒書籍」最為棘手,Google會先公布一小部分,但任何人只要能證明自己擁有版權,就可以要求Google移除已上網發布的內容。
儘管Google策略看似八面玲瓏,但仍引發出版業與作家團體的強烈質疑與批判,認定Google處理第三類書籍的作法是公然侵犯版權,雙方已展開一場法律訴訟戰。
長久以來,創作者與出版業的謀生之道,就是以低廉成本來大量複製原作的「拷貝」,並依賴法律遏阻偽造與盜版行為,保護自身利益。然而數位科技降臨之後,舊有模式也岌岌可危。@(//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