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聯邦法院決定受理賴昌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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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嚴明2006年10月25日多倫多報導) 加拿大聯邦法院決定,受理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就他的遣返問題提出的上訴。加拿大總理哈珀表示,政府不會干預案件的司法程序。

加拿大聯邦法院已經決定,明年1月17日開庭審理賴昌星就移民部在遣返前風險評估中,有關“他被遣返回中國後不會面臨危險”的結論提出的上訴。

*律師:賴昌星回中國會面臨生命危險*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表示,贏得這次司法覆核的可能性很高。因為中國已經處決了多名遠華案的其他涉案人員,作為主要涉案者的賴昌星,如果回到中國後,會面臨生命危險。

馬塔斯說:“他(如果勝訴)就可以獲得機會,重新進行遣返前風險評估。”

*可向聯合國上訴*

馬塔斯同時表示,即使敗訴,他仍然可以繼續循法律途徑,阻止遣返賴昌星。

馬塔斯說:“那他可以向聯合國(人權機構)上訴,來阻止遣返。”

*賴昌星:我也沒有別的要求了*

去年8月,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駁回了賴昌星難民申請上訴。加拿大移民部今年5月得出結論認為,賴昌星返回中國後不會遇到危險,並著手安排遣返事宜。但賴昌星依據加拿大有關“不能把人遣返到可能面臨死刑的國家”的法律規定,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阻止遣返。

聯邦法院於6月下令暫緩遣返,如今是正式決定受理上訴,並確定了開庭日期。居住在溫哥華家中的賴昌星歡迎聯邦法院的決定。

賴昌星說:“我也沒甚麼想法,想不出來。我就是讓馬塔斯去做了,交給他了。能做多少就幫我做多少,我也沒有別的要求了。就是這樣。”

*加總理:政府不會干預司法*

賴昌星表示,加拿大政府因為要同中國發展經貿關係,所以才急於把他遣返回中國。但加拿大總理哈珀則表示,賴昌星是否曾在中國犯罪並不需要加拿大來判斷。在遣返問題上政府更不會干預司法。

哈珀說:“對他(賴昌星)的指控是不是事實,不能由我們政府或政治人物來決定。政府不會從政治方面介入這一案件。”

賴昌星於1999年逃到加拿大。中國官方指控賴昌星走私逃稅800多億元人民幣,並一再要求加拿大把他遣返回中國。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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