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補助海外編製華語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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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僑務委員會為充實僑教教材內容,特別提供海外地區華語文工作者及文教團體編寫華語文教材、製作教具,及視聽教材等經費補助。

凡是旅居海外,從事華語文教育工作者,或是海外非營利性華語文學校或文教團體,曾經或即將編製華語文教科書、華語文補充教材、華語文教學教具,以及華語文視聽教材(含錄音帶、錄影帶、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等)者,均可提出經費補助申請。申請方式分個人及團體兩部份:

個人申請者需準備:1 .經費申請表;2.編輯人員資料表;3.編輯簡介;4.成本分析表;5.切結書;6.申請補助之教材成品影本;7.護照影本;8.授權同意書(申請補助之成品,如有引用他人著述之內容,需繳交原著作人及著作單位授權同意書)。

團體申請者需準備:1.經費申請表;2.團體簡介;3.編輯人員資料表;4.編輯簡介;5.成本分析表;6.切結書;7.申請補助之教材成品影本;8.負責人護照影本;9.授權同意書(申請補助之成品,如有引用他人著述之內容,需繳交原著作人及著作單位授權同意書)。各項表格可至波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索取。

華語文教材編製經費補助申請時間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有興趣提出申請補助之個人或團體請逕洽本中心 電話:617-482-3292 傳真:617-482-3387 地址:65 Harrison Ave.6Fl, Boston, MA 02111 網址:www.ocac.gov.tw/boston(//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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