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3日訊】五、「君權神授」的「和諧」社會與共產黨「國家黑社會」的區別
但是,這種「君權神授」禮治下的「民本主義」和「民本的和諧」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不僅與「貴族政體」(同上《利維坦》)區別,與共產黨「國家黑社會」專制也是不同的。
馬克思主義和共產黨理論不僅與「民主」是背道而馳,與「和諧」也是根本對立的,雖然雙方都是屬於認識論範疇。
概括而言,共產黨國家黑社會體制,不具有中國傳統社會「和諧」的「禮」和「道」。
共產黨專制者在對中國進行「共產主義革命」、「階級鬥爭」及「所有制」的折騰以後,又以「發展」經濟和近年再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口號來長期霸佔中國,那麼,可以靜下來分析共產黨專制是否具有「和諧」的基礎,以及其是否有建立「和諧」社會的誠意?
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1、指導思想與工具主義
中國的君主專制社會,「皇權」是「君權神授」的,其「禮」制也就是「神授」的,就是說,其「禮」制奠基於「天人合一」的思想,其社會權力「等級」關係是一種「神授」的「天命」關係,不可強求和改變,要順其天理自然;除「天人合一」的「天命」思想外,沒有、也不需要任何「指導思想」,即使皇帝的兒子,也沒有要把先帝的思想作為「指導思想」,奉行的都是「天人合一」的「天命」思想。
在行為上,是講究「仁」,施行「仁政」。
這種中國傳統的、奠基於「天人合一」思想的「禮」制社會裏,既沒有人為劃出的「階級」對立,也沒有「意識形態」,又沒有「黨的」強行「領導」,其本身是具有「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見《資治通鑒》卷第一)的關係,這就構成了「和諧」的基本基礎,所以,在靜態的「禮」治下,社會是「和諧」的。
即社會各方的人,遵循人與自然的固定、靜止關係,人與人的「禮」制「等級」劃定之後,和平相處;這種「和平相處」決定於「經學」宣揚的「仁」、「德」,只要君主「先之」於百姓做到「仁」、「德」,守「禮」制,尊「天命」,那麼社會是「和諧」的,而戰亂時期正是不講「仁」、「德」,「禮」制喪失敗壞了。
比較而言,當今中國大陸社會具有這種,「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的關係基礎嗎?
共產黨的理論是不講究「仁政」的,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中是找不出關於「仁」的論述。
馬克思主義以「經濟狀況」,人為地把人類劃分為不同的經濟群體──「階級」,並宣稱是「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是「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並被追隨者強暴地產生一個凌駕於人民頭上的「共產黨領導」,貪婪地強求「公共權力」,這就人為地製造了人類的衝突和不和諧,這已經有很多揭示和論述。
共產黨既宣稱以西方「馬列」和個人的「理論」作「根本指導思想」,最近還再次宣稱:這種做法是「具有鮮明的意識形態屬性」(見下)的;這就是說,共產黨專制者用一種西方意識形態──「馬克思主義」,來取代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的思想,顯然,「馬克思主義」與「天人合一」的思想是根本對立的;況且,「天人合一」思想是具有自然界與精神的統一涵義,而「馬克思主義」及「共產黨理論」,僅僅只是一種純粹的「認識論」和「學術」;作為一種「認識」和「學術」,怎麼能成為「指導思想」?這樣,就沒有使國家「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的「和諧」思想基礎。
需要注意的是,共產黨專制者至今仍強調堅持以上述這種,純粹的「認識論」指導「認識」的唯心主義「認識方法」,而不是根據事物本質,以人類共同基本價值觀(人的「本性」)來分析事物,來指導「認識」;2006年7月4日,《光明日報》發表了《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十一五」(2006~2010年)規劃》,文中重申:「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決不允許搞指導思想多元化。哲學社會科學的多數學科具有鮮明的意識形態屬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是黨的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馬克思主義是我們立黨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也是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旗幟和靈魂。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是我國哲學社會科學沿著正確方向發展的根本保證。要堅持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統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善於把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把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貫穿到哲學社會科學課題研究和成果評價的過程中,體現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政治立場和思想感情上,把堅持科學的理論指導和堅持崇高的學術追求有機結合起來。」,這個情況是嚴重的,不僅是對中國民主進程的逆反,而且與中國傳統的「和諧」相悖。
人類認識人類社會自身的「認識方法」,究竟是以「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人的「本性」)為出發點,還是以某種「主義」、「理論」、「學術」為出發點?這是「正確」與「錯誤」、「理性」與「非理性」的區別。
任何「主義」、「理論」、「學術」(包括任何「科學」)等等,其本身僅僅是「認識」的結果,當人對新事物進行新的認識時,這些「『認識』的結果」只是作為「工具」出現,並非成為人的「指導思想」,當人以這種「認識」,再來「認識」一種新事物時,這是「工具」的選擇和操作的過程,而不是「指導」的過程,雖然是以「認識論」進行推理思維的:「『認識』的結果」,僅僅表示了人的「認識」的積累,表示人有更多的「工具」可供選擇和使用;從這個意義上講,學術研究的「指導思想」(工具選擇)是多元化的,這也同樣僅僅只是屬於「認識論範疇」的概念。
正如,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不論以「馬克思主義」作為「指導」思想,還是以洛克的「自由主義」思想為「指導」,暫且不論雙方其內涵的意義,都可以進行學術研究的,而這兩種思想都僅僅只是以「工具」的作用在進行「認識」的,並非是「指導」思想;但最後的「成果」,則要以「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作真正的「指導」檢驗,然而,正是在「自由主義」的思想中的「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最終起到了真正的「指導」(和檢驗)作用,這種「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在「馬克思主義」裡面卻找不到。
而這種「自由主義」的思想中所蘊涵的「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是在認識者自己的思維中發生「指導」作用的,也就是由認識者自己的「價值觀」去進行「指導」的,而不是甚麼「理論」在做「指導」,原來的甚麼「理論」僅僅只是作為「工具」的作用:「自由主義」並沒有告訴人們具體「怎樣想」、「怎麼做」,僅只是揭示出每個人天生就是「自由的、平等的、博愛的」,這是人的「本性」,讓人們自己去選擇和決定,與馬克思主義和共產黨的「說教」完全不同;由於人自己「本性」的驅使,使「價值觀」在起「指導」作用。
所以,對任何「價值觀範疇」問題的「認識」,最後起「指導」作用的,其實仍然是每個人自己的思維──自己的「價值觀」,也就是說,能起「指導」作用的,僅僅只是以「價值觀」對「價值觀範疇」問題的「認識」(或「判斷」、「檢驗」),任何「主義」、「理論」、「思想」都不能成為「指導」思想;而對「認識論範疇」問題的「認識」的「結果」,則由「實踐」來做檢驗,「實踐」是檢驗認識論的標準,不能用來檢驗「價值觀範疇」的問題,這同樣應嚴格區分。
同時,人的思維對「工具」的選擇和操作,即對任何「主義」、「理論」、「學術」,任何「科學」等等都公平敞開的,從不「自私」,並沒有任何的「規定」和設立有「防火牆」,也即沒有甚麼(階級、政治)「立場」和「意識形態屬性」,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和使用「工具」的權力;而「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就是每個人的「本性」,對每個人也都是一視同仁的,每個人都可以「擁有」,就看你是否自我認識到,能認識到就「擁有」了,是否能用之於對「價值觀範疇」問題的「認識」,所以是社會自然的公平和正義。
因此,人的「認識」就是思維「工具」的過程,而不是「指導」的作用,「『工具』的過程」和「『指導』的作用」是必須區分清楚的,是完全不同的過程和概念;可以選擇任何「主義」、「理論」、「學術」、「科學」作為「工具」,這即是對「認識」進行邏輯組織化的需要,是常用語說的,「要廣泛吸收一切人類文化知識精華」的意思;顯然,「工具」越多越好,決定「邏輯組織化」的好、壞,準確與否,全面與否,使人越有力量,「工具主義者」培根(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英國「給科學研究程序進行邏輯組織化的先驅」──羅素。)的名言,「知識就是力量」的意義正是如此;但同時,只能有人自身的「價值觀」起「指導」作用。
這種「工具」,即哲學上稱之為的「工具主義」,它同一切知識一樣,存在於人的頭腦和思維之中,但它決不是人的「指導思想」,這應該予以區別;選用不同的「工具」,以及「『工具』的過程」,其結果是不相同的、不確定的、多樣的、發展的、變化的,正因為如此,文化、科學、技術、經濟等等都是多種多樣的、「多元化的」,不斷發展、永無止境的,並還需要用「實踐來檢驗」正確與否;這當中,如果把「『工具』的過程」,用於「指導」價值觀範疇的問題,必然是錯誤的。
如果要把「工具」當作「指導思想」,要把「工具的過程」當作「指導」的作用,那麼,如何確定那一種「主義」、「理論」、「思想」、「科學」、「認識」可以成為「指導思想」?和起到「指導」的作用?是必須唯一「選用」的、和「正確」的?顯然,沒有任何「判斷」可以進行這種確立,由此,如何能確立一定要以「馬克思主義」作為「根本指導思想」?再加之「決不允許搞指導思想多元化」,這難道不是顯示出非常的「自私」和「非理性」?何來「立黨為公」?
「『工具』的過程」與「『指導』的過程」是完全區別的,這種「區別」是由人的「本性」決定的,「指導」的作用是人的「本性」──「價值觀」在作用,而不是甚麼「主義」、「理論」、「思想」;如果要把「工具主義」的「主義」(參羅索《西方哲學史》下27章卡爾.馬克思)、「理論」,和「工具主義」等固定的哲學「方法」,作為人的「指導」思想,必然是反「人」的「自由、平等、博愛」的「本性」,人也必定不是人,也就是說,如果論證或規定人天生要聽命於一種「指導思想」,要由別人來當然「代表」自己,只能使用一種「工具」,那麼就等於宣判了人的不自由,人就成了「經濟的動物」。
由於人的「本性」都是一樣的,是人的「性質」,因此,「價值觀」是「一元」的,只有「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一元」,而沒有不同的、多元的價值觀;很顯然,只有「價值觀」能作為人思想的「指導」,以「價值觀」作為對「價值觀範疇」問題的「指導」和「檢驗」,成了唯一的正確標準;知識的積累,「工具」的增多,不表示人的「價值觀」可以改變,不表示可以用「工具」來「指導」人的「價值觀範疇」的問題。
所以,「認識論」不能「指導」“價值觀」,這應是哲學常識,〔1〕而認識論「指導」認識,其本質並不是「指導」,只是「工具的作用」〔8〕,作為對知識的學習過程,正是進行這種「工具」作用的;馬克思主義、鄧小平「理論」等等,又僅僅只是一種「工具主義」的「認識論(即其內容沒有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而且實踐已經證明其基本觀點是錯誤的,怎麼還能指導「價值觀」,指導人的天賦「自由、平等、博愛」本性,以及「政治、權利,政治權力,民主、法治」這些「價值觀範疇」的問題,並作為「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
在民主社會,有提出要以誰的甚麼「主義」、「理論」、「思想」為「指導思想」嗎?顯然沒有,在民主制社會裏,「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自由、平等、博愛)已經確立在國家的憲法及其相應的法律之中,以及植根於文化之中,體現在人們的言語行為之中;要求自己的自由,也尊重別人的自由,社會由此實現和保障了每個人的「自由、平等、博愛」的人權,社會本身就自動形成了具有凝聚力的、良性的、「自我運轉」、「自動糾錯」的功能和機制,不需要任何「主義」、「理論」、「思想」來做「指導思想」。
所謂「指導思想」本身,實際上已經否定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天賦人權原則,是宣揚「上智下愚」,「愚民政策」的具體表現,是對公共權力和公共利益的侵佔,是對全民「人權」的侵犯!
然而,在當今大陸,卻不停地把個人和政黨的「理論」、「思想」當作「指導思想」,學不完這個又學那個,「天天讀」還記憶猶新,「發展觀」還沒有「堅持」完,又要學「代表」的「文選」,不僅佔用公共媒體資源,工作時間,納稅人的資金做出版、宣講、傳達、報告,還要「學以致用」,如此恃強的對社會公共資源地侵佔,足以顯現出「和諧」話語背後的「專制」邪惡。當13億中國人要以個人和政黨的「理論」、「思想」作為「指導思想」時,中國人民的奴役地位不是明擺著了嗎?!
由此,可以得出一個明確的定義:人類的一切知識,不論是思想理論,還是科學技術,都是人認識的結果,當人們依這些知識再進行認識時,這是工具的作用,並不是指導的作用,只有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自由、平等、博愛)才能成為人的指導思想,並且是人的唯一的指導思想,以此才能構成人類。
共產黨專制者要堅持走西方「馬克思主義」的道路,那是「黨」的私事,但你這個「黨」卻不能霸佔中國的「公共權力」,能這樣把中國變成「私黨」的「黨國」嗎?在真理已經明擺著的情況下,仍赤裸裸地宣稱「決不允許搞指導思想多元化」,這使一切善良的中國人就好像看到一個恐怖份子在「劫持」中國,這種行為就是堅持與中國人民為敵!
不知這種「決不允許」的權力來自何處?誰授予的?!
中國是中國人民的中國,怎麼能以誰的個人思想作為「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
獨立研究學術,要用另一種學術來做「指導」,並還只能以一種「根本指導思想」作為「旗幟和靈魂」,真是21世紀天大的學術怪事!這能產生「崇高的學術追求」嗎?能得出實事求是的科學結果嗎?得出的「成果」豈不是沒有獨立的「旗幟和靈魂」,成了千篇一律的教條?
很顯然,「國哲社規劃」的論點及實施,都是以非法佔有社會公共權力為基礎的,其專制的語言和專制的結果,自然不言而明,共產黨專制者自己擁有各種「自由」,卻要限制了人民的人權自由,豈不違背了「先之勞之」(《論語.子路》:「子路問政。子曰:先之勞之。請益。曰:無倦。」)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的中國傳統文化?
「國哲社規劃」中講到的「具有鮮明的意識形態屬性」,是過去常常講的「具有鮮明的階級屬性」的另一說法,但涉及面更廣,範圍更大,是把人變成「經濟的動物」的精神枷鎖;善良的中國人應該從《國哲社規劃》裡,聞到「階級鬥爭」時代的「政治立場」、「意識形態」的血腥味,以及看出要把中國引向何方?還能對共產黨專制有甚麼幻想?!
儘管如此,還是繼續善意地分析,這種「鮮明的意識形態屬性」是怎麼產生的?能不能消除「鮮明的意識形態屬性」?而具有「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觀」?因為人的「本性」都是一樣的;當年強調的「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如今不也「調和」(無理再提)了嗎?歷史的答案是肯定,因為這是專制人為的,所以,與其將來遭歷史否定,不如現在知錯就改?
2、權力來源與組織結構
共產黨既以西方「馬克思主義」做根本指導思想,實施個人及團體組織的「堅持黨的領導」,否定「天人合一」的思想,既不尊「天命」,其統治權力不是「神授」的,這就從思想理論基礎上否定了中國傳統的「禮」制。
共產黨專制者搶奪和霸佔了全社會(國家)的公共權力,以所謂「先進階級」群體(「堅持黨的領導」),和「意識形態」對全社會實行「無產階級專政」(「執政」),形成特殊專制形態的「共產黨專制」統治:「無產階級專政」、「堅持黨的領導」,暫且不討論其違背了「權為民所授」的民主原則,同樣違背了「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的「君權神授」的原則,從社會人際關係上破壞了中國傳統的「禮」制。
當「階級鬥爭」、「所有制」、「科學社會主義」的理論破產以後,「黨」的「權力」來源,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還能有甚麼合理的說法?
這樣,其「黨的領導」的權力來源,和「上級」與「下級」的「等級關係」,與人民的關係,也拿不出任何合理性的解釋,必然形成黑幫組織結構和強權,這與君主制的「禮」制就是相悖的。
因此,共產黨專制社會的權力結構,是建立在黑社會幫派組織等級基礎上,是以恐怖、欺騙和「利益」為紐帶連接,其「黨」的權力對社會是一攬子全面控制,把國家權力(公共權力)高度的私有化,社會的一切人都被排斥於公共權力之外,沒有平等的「人權」來討論、參與或獲得公共權力及公共利益。
社會公共權力成為黑幫的私有權力,由黑幫集團進行「分配」和「提拔」,是黨魁「老大說了算」,「下級」為「上級」負責,層層「為一把手負責」,「個人利益服從黨的利益」,個人要「把一切獻給黨」……,任人唯親,拉幫結派,等級森嚴詭秘,沒有「人權」,連普通「黨員」也如此是個工具,殘酷的「黨內路線鬥爭」已經做了證明。
又沒有傳統「禮」制的「仁」和「德」,區別於「君權神授」下的「禮」制,連「紀綱」的那種互相「能上下相保」的關係都沒有,是赤裸裸的「上下級」和當然「代表」的、剝奪「人權」的奴役,且不論與民主制的天淵之別。
孔子聖言,「舉善而教不能,則勸」(《論語.為政》),認為國家應提拔正直善良的人,教育能力不足的人,就會給(人民)鼓勵示範,可共產黨的「幹部提拔」符合孔子的道理嗎?
北宋偉大的史學家司馬光很深刻地指出,才能多於德操的人稱為「小人」,「小人」的智力足以實現他的奸邪,勇力足以發洩他的橫暴,國家用人寧用「愚人」也決不能選用「小人」,這正說中了當前共產黨的「幹部政策」,不都是「高等學歷」的有「才」者,然而情況怎樣?是「君子」還是「小人」?(《資治通鑒》卷第一,司馬光評之曰:「是故才德全盡謂之聖人,才德兼亡謂之愚人,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凡取人之術,苟不得聖人、君子而與之,與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何則?君子挾才以為善,小人挾才以為惡。挾才以為善者,善無不至矣;挾才以為惡者,惡亦無不至矣。愚者雖慾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勝,譬之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決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為害豈不多哉!」),比起當年「樸素階級感情」的「工農幹部」,實在是太奸邪橫暴了。
君主制下的人民,沒有「人權」,還有「天人合一」的禮制「天命」之說,況且還是「唯心主義」,還有「自然經濟」可以「逃荒」;而共產黨專制下的人民沒有「人權」,有甚麼道理可解釋?在「權力經濟」下,連「逃荒」也無處可逃;當代中國人民的被奴役地位,是最沒有理論可解釋的,專制者不是還自稱為「唯物主義」者嗎?強行當然「代表」人民是「唯物」嗎?難道當代中國人民天生就要被共產黨當然「代表」?!
現實中,在各個「單位」,已經完全形成「一把手」專斷,群眾不能提任何相反的建議,人民群眾完全被排斥在公共權力、公共利益之外,處在層層等級「關係」之下,處在不同的「政策」範圍之下,「關係」所處不同、「政策」範圍不同,每個人的利益就大不相同;從就業、工作、上學、住房、醫療、社保……,嚴重的沒有公平、正義性,重重的「政策」範圍,中央與地方、國營與集體、民營與個體、城市與農村、行業與職業……,數不清的「政策」界線,把人劃成了不同的「等級」,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嚴重的貧富懸殊、等級差別最嚴重的時代。
這一切並不是經濟上「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原因,而是公共權力被私有極權化而造成的原因,「有權就有錢」,依然是「文件(政策、講話)治國」的人治;就沒有以立法形式來確保解決全民的「醫保」、「社保」問題,以法律來建構社會公益事業體系,而少數一些人的「醫保」、「社保」也僅僅只是以「文件」、「政策」就隨意規定下來,可見,這是一個何等「人治」,何等「公共權力、公共利益」私有化的極權「等級」社會?!
這是一個社會在經濟方面最大的「人權」等級問題,還高調講甚麼「社會主義」與「和諧」?
「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然而,「黨的利益」與「中國人民的利益」是對立的,僅中共「執政」以來,為甚麼出現「一邊倒」向蘇俄、「抗美援朝」……「大躍進」、「反右傾」、「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6.4」屠城、迫害「法輪功」……?都是「黨的利益高於一切」,如果以中國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就不會出現這些危害中國的情況,當前,大肆向俄購買武器裝備,打壓台灣、對抗美國,仍然是「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黨的利益」其實又只是專制者的個人利益,而不是中國人民的利益,社會的「公共利益」,也優先滿足上述這些「黨的利益」的支出而耗竭。
因此,既不是「君權神授」,也不是「替天行道」的共產黨獨裁專制,其權力結構是黑社會幫派組織,其利益原則是為私黨利益,一切以維持其統治穩定的需要,違背了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已經不具有「和諧」社會的客觀人際基礎,並把原中國社會「禮」制下的「和諧」的基礎都徹底破壞了。
(未完待續)
【附註】
1、參作者《論政治與政治權力》、《論政治與經濟》二文。
1a、美國《獨立宣言》;
2、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認為,認識的過程,主體與客體、認識者與被認識的事物,都是在不斷的相互適應的過程中,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由此得出所謂的「社會主義的理論終結」,不僅造成人類人為地通過「階級鬥爭」暴力建立「社會主義」的血腥過程,也對傳統唯物主義和辯證法進行了混淆。
3、在中國大陸城市中,還有大批原來曾經在「國營」、「集體」單位工作過的人員,在80年代以後「下海」,以各種原因離開「單位」,至今「年齡將到或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處於沒有獲得「醫保」、「社保」的邊緣化危難險境。
4、參作者《論政治與經濟》一文;
5、恩格斯:《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馬恩選集》第3卷p740,「因此,社會主義現在已經不再被看作某個天才頭腦的偶然發現,而被看作兩個歷史地產生的階級即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鬥爭的必然產物。」,然而,歷史證明,把「社會主義」作為社會政治制度的「科學社會主義」論述,正是馬、恩的「天才發現」,恰恰是錯誤的,而「民主制」才是人類社會的客觀規律的必然產物。
6、參恩格斯:《卡爾.馬克思》等;
7、參見「北京天安門廣場XXX自焚」偽造案,「昆明2006年2月25日市中心廣場重大車禍災難」,調換肇事者,製造偽證,掩蓋真相案等。
8、參見《人民日報》2006-08-09第09版,文:「構建和諧社會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專論』」。其文主要觀點:
◆我們黨把人類文明特別是中國傳統文化所倡導和嚮往的和諧社會概念引用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來,並賦予其嶄新的含義,使幾千年來人們追求的理想社會第一次成為有13億多人口的社會主義中國的生動實踐。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促進社會更加和諧,既反映了我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的實際需要,又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願望,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充滿活力的重要源泉。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治國理想和治國方略的統一,是我們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選擇。
9、範文瀾著《中國通史》第二冊;
10、本文是作者一本專著的一章,另見。
11、又見9月6日的報導,9月5日第三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在京開幕,「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開幕式文藝晚會」,「親切會見了各少數民族演職員代表」,國內的民族會演跟「國家領導人」的政務有甚麼相干?表明共產黨專制者關於任何「民主」的講話只是對公共權力的進一步抓緊,與民主是完全相悖的,甚麼時候不出現這種情況,才表明中國邁進民主社會。
12、從2006年9月起,「經中央批准」,在大學教材中增加:「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實施「思想政治理論課新課程方案」,強調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該教材在學理上違背了「追求真理」、實事求是的學術研究方法。(//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