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0月19日報導)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吸煙修訂條例,明年1月1日起,辦公室、餐廳及卡拉OK先全面禁煙。
康文署轄下的公園和沙灘亦將會禁煙,但大型公園如維園,可有不多於1%的面積設立吸煙區,其他中小型公園則交由康文署及區議會視乎個別情況,決定是否劃定吸煙區。
在娛樂場所方面,酒吧、麻雀館、桑拿浴室及夜總會則在2009年7月1日起實行禁煙。
政府答應研究設立吸煙房的可行性,被議員批評為政策急轉彎。
在執法方面,條例通過後衛生署控煙辦督察及警方可向違規人士發傳票,由法庭判決罰款額,最高罰款5000元。衛福局表示,日後會實施定額罰款,但最快要在08年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