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桃園空難 最後兩件星民事訴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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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十六日專電)新加坡航空公司二千年因在桃園機場誤闖關閉跑道失事,在新加坡面對的最後兩件民事訴訟今天庭外和解,不過新航與兩位前空姐簽下保密協定,因此和解內容並未對外公開。

新加坡航空SQ006班機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一日從桃園機場起飛時,因誤闖關閉跑道撞到施工設備引起爆炸,導致八十三人死亡、五十七人受傷。

這兩件SQ006班機事故民事訴訟案的原告,分別是新航前空姐組長蔡佩香,和事發當年僅十八歲的前空姐法莎娜(Farzana Abdul Razak)。

其中,法莎娜因這起事故導致全身百分之四十的灼傷,蔡佩香也有百分之十三的灼傷。

這起空難發生後,罹難者家屬與生還者紛紛控告新航並索償,新航一共面對四十件訴訟,蔡佩香和法莎娜是新航在新加坡最後兩件民事訴訟的原告。

不過,由於新航和這兩位前新航空姐簽署保密協定,因此和解內容並未對外公佈,但和解條件考量了傷者的收入損失和所需的醫療費用。

雖然新航沒有要求這兩名目前仍受聘於新航的前空姐離職,但兩人仍計畫離開新航,一般認為,這樣有助兩人重新開始新生活。

蔡佩香和法莎娜今天都沒有出庭,蔡佩香的委任律師表示,他的當事人希望這起訴訟案早日了結,以便開始新生活;法莎娜的委任律師也說,很高興這起訴訟能夠和解。

新航這起事故發生後,經交通部民航局飛安委員會調查後,認定是人為疏失,責任歸屬新航機師,但新加坡方面卻未遵循國際慣例而另外發佈報告,宣稱台灣當局如果依照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封閉跑道,就不會發生事故,新加坡機師公會甚至還有質疑台灣傳喚涉案機師的干擾司法調查行為。

但最後經過桃園地方法院調查後,二零零二年判決新航機長方治剛、副駕駛希諾應該為這場空難負責,新航隨後開除這兩名機師。

因此,交通部民航局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向新航索償新台幣三百萬元。新航雖然解決了在新加坡和美國所面對的訴訟,但仍得面對台灣還在纏訟中的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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