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至上的企業
上一回在文章中談到安隆事件讓美國社會重新重視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的探討歷來頗多爭議,知名諾貝爾經濟獎得主米爾頓‧傅利曼(Milton Friedman)便主張:「公司主管只有一種社會責任,就是為股東賺更多的錢。」他強調:「公司是股東的財產,它就權益就是股東的權益。為股東賺更多的錢,這是一種道德上的必要。如果公司主管將社會與環保的目標至於利潤之上,一心想符合道德標準,事實上反而是不道德的。」
傅利曼所謂「道德上的必要」,我的解讀是:企業賺錢的本身代表企業對社會有貢獻,代表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是社會需要的。相反地,企業不賺錢也就代表社會不需要這企業,或是說企業對社會沒有貢獻。這種純經濟學式的看法在當時形成主流。直至今日,翻開財務管理教科書,企業的目標不是「為股東創造價值」或是「股東價值最大化」,從中就可以知道傅利曼的觀點至今影響深遠。
賺錢是一種使命
傅利曼的觀點自有他的道理。如果企業主管不能使企業賺錢,也是有許多人會受害。這讓我想起一部電影:《Other People’s Money/中文名:搶錢世界》,片中老牌演員丹尼狄維托(Danny Devito)飾演投資銀行的副總,扮演不討喜的購併者角色。他意圖接收某鋼鐵公司,卻遭到鋼鐵公司老闆、員工、居民及小股東的抗拒。
在經營權爭奪戰中,雙方要爭取股東的支持以獲得經營權。鋼鐵公司老闆大談公司的優良傳統、歷史,與當地居民的深厚關係與情感,並強調公司只是一時狀況不佳,只要努力很快可以起死回生。隨後輪到這位投資銀行副總講話,只見他緩緩說道:「大家都覺得我很不講人情,沒有人性。但是我的責任就是讓銀行賺錢,否則那數以百萬計的退休員工退休後靠什麼生活?」
他說傳統、歷史、情感都不能當飯吃,鋼鐵公司虧損,老闆就是對不起股東,對不起員工。他提出公司轉型的藍圖,有理有據。最後他說:「我要讓你們賺錢,過更好的生活。」聽者歡聲雷動,最終獲得股東們的支持取得經營權。從這部電影來看傅利曼的觀點,或許聽起來冰冷現實了些,但也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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