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4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 美國賓州法院下令全球最大的零售百貨商「威名百貨」賠償員工7,8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5億9千多萬元,因為「威名」違反勞工法,強迫員工加班,又不付加班費。
「威名百貨」18萬7千多名員工對公司提出集體訴訟,指控「威名百貨」在1997年3月到2006年5月期間,強迫員工在休息時間及下班後加班,又不付加班費。美國賓州法院的陪審團因此裁定「威名」必須賠償這些員工。
不過,「威名」表示,他們計畫提出上訴。帶頭提出這項告訴的離職員工表示,美國人民不應該忍受像「威名百貨」這樣不負責任、違法剝削勞工的業主。去年12月,加州也發生類似案例,加州「威名百貨」的11萬6千名員工聯合指控公司在1998到2001年期間,被迫在用餐時間工作,法院裁定「威名」必須賠償一億7千2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57億2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