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哪些綠卡申請可以辦“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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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國程序:哪些綠卡申請可以辦“加急”?

“加急”申請就是向移民局多交1000美金,移民局便在收件後15天内對收到的申請作出處理結果。處理結果包括批準書,補件通知或有意拒絕通知。從2001年6月以來,“加急”申請主要使用于一些非移民工作簽證類别。移民局近日宣布15天加急處理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一些綠卡申請類别。

可以“加急”申請的非移民工作簽證申請有:E-1/E-2,H-1B, H-2B, H-3, O-1/O-2,L-1A, L-1B, P-1/P-1S,P-2/P-2S, P-3,Q-1, R-1, TN。 如果想知道這些非移民簽證的大緻内容,可以訪問//www.uslawnet.com/Englishhome/Visas/Visas.htm

可以“加急”申請的移民(綠卡)申請有下列種類:

1。EB1B: 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
2。EB-2: 高等學曆或特殊技能人士,但NIW除外,
3。EB-3:所有類别。

具體程序是,申請人需在通常的申請費之外多付1000美元的加急審理費,移民局就會在15個工作日内完成案件處理。移民局會保證在收到申請的15天内審理。如果加急審理在15天内得不到審理,移民局會退回$1000加急費用。請注意,移民局退回加急費是指移民局收件之後的15天内對案件沒有進行處理。如果移民局發出補件通知,移民局就不會退回加急費。然後,移民局從收到補件材料後再在15天内作出審理結果。

但是截止今天(2006年9月23日),移民局不接受以下幾種情況的I-140加急處理申請:

1。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的I-140申請。
2。申請人有另外一份I-140申請還沒有被處理(STILL PENDING)。
3。I-140申請涉及替換勞工證受益人(LABOR CERTIIFCATION SUBSTITUTION)。
4。 勞工證批準書原件丢失,要求移民局到勞工部索要新的勞工證(Duplicate Labor Certification)。

移民局今後會根據形勢和需要,決定增加或變更可以申請“加急”的審理的申請類别。
文章來源:中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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